皇家宠媳 作者:彩田
“表姐!我是什么样的人你还不知道吗,我若是怕被你沾染了晦气,早就和你断绝了往来,还会等到今天?你要是再这样,我可真的生气了。”
辛婧柔的丫鬟在一旁一边垂泪一边道:“姑娘,表小姐也是一番好意,您有什么话不能和奴婢们说的,便与表小姐倒一倒吧。”说着主动带着屋子里伺候的人退了下去。
陆清岚看了看辛婧柔道:“我心目中的表姐可不是现在这样的,她是那样的百折不挠,无论经受了多大的打击,都会笑着应对,并且很快就站起来。她一直是我心中崇拜的对象,可是你看看你现在……”
辛婧柔摇了摇头道:“不一样的,这次是不一样的。”从前几个订婚的男子,她甚至见都没有见过一次,更谈不上对他们有什么感觉,所以死了也就死了,她大不了是背上一个克夫的名声,永远不嫁。
可是这次不一样,乐炎那样的温文尔雅,在大殿之上,当着那么多人的面,对她表明他并不怕被克,虽然只见了一次,虽然乐炎比她大了十岁不止,可她的一颗心已经完全被乐炎所征服。
陆清岚全身一震,好像有些明白了过来,她看见辛婧柔的手里死死捏着一个绣了一半的荷包,上头绣着三叶草的图案,三叶草是周国服饰上惯用的图案。
陆清岚缓缓道:“我明白了,表姐不是不能接受你再次克死男人的说法,而是不能接受乐炎这样一个男人的死,是不是?”
辛婧柔默了半晌,终于缓缓抬头道:“我才刚刚试着去喜欢一个男人,他就这样无声无息的死了……”她的眼泪终于流下来了:“宝儿,我不该和他定亲,是我害了他啊!”
她抱着陆清岚眼泪濡湿了她的衣襟。
辛婧柔的遭遇实在是太悲惨可怜了,陆清岚心中也难免生出一些感慨。
“表姐,那不是你的错。我可以很肯定地告诉你,乐将军的死,和你没有一丁点的关系。”乐炎根本就是被大齐和大周两国合谋害死的,的确是和辛婧柔无关。
辛婧柔又哭了好半天。
陆清岚至此也总算松了一口气,她能哭出来,能把情绪发泄出来,应该就会好很多。
陆清岚在宁海侯府呆了整整一天,和辛婧柔说了很多话,最终还是没有打消辛婧柔出家修行的念头。辛婧柔本来一意孤行要去京郊的净慈庵落发为尼,陆清岚总算劝得她回心转意,答应让陆瑾在家中为她修建一座小佛堂,她以后每日便在小佛堂修行,且不落发。
陆清岚没能劝住辛婧柔遁入空门,十分歉意。不过能到这种程度,陆瑾已经千恩万谢了。
从长兴侯府中出来,陆清岚情绪低落地钻进了马车,自打上次在街上遇刺之后,每回出门,她都带几十个护卫将自己的马车团团围住,这次也不例外。浩浩荡荡的一群人,实在惹眼,陆清岚也不想这么高调,不过安全第一,为了小命,她也没有法子。
她的马车走到长宁街,忽然被一群看热闹人给阻住了。陆清岚派了一个侍卫上前打探消息。那人很快回来禀报,面色有些古怪:“前面有个书生吃醉了酒,在那里胡言乱语地说风话,吸引了不少人看热闹。”
墨香奇道:“吃醉了酒,留宿街头的,哪天没有,怎么惹了这么多人围观?”
那侍卫道:“那书生语出惊人,他说了很多惊世骇俗的话。众人都说他是鬼上身,大家想看看鬼上身到底是什么样,所以围在那里看个不停。”
墨香更是来了兴趣:“他都说了什么?”
那侍卫道:“他说,咱们脚下的大地不是方的,而是圆的,咱们是生活在一个球上。他说,海洋的面积要比陆地大得多的多;他还说咱们这个球是绕着太阳在旋转的,而太阳,要比咱们脚下的地大一万万倍;他还会说一口叽里咕噜的外国话,他说那叫什么英语……”
他还没说完,墨香就噗嗤一声笑了:“这人是不是读书人啊,竟在那里胡说八道,若咱们脚下的大地真是圆的,那谁还站得稳啊……真是妖言惑众!”
墨菊也跟着笑了一回,“这个读书人可真有意思”。两人并没有调侃读书人的心思,只不过看见陆清岚心情不好,想法子博她一笑而已。
没想到陆清岚不但没笑,反而神色异常凝重。“你说的那个读书人在哪里,快带我过去瞧瞧。”
墨菊和墨香都吓了一跳:“姑娘?”
陆清岚看了她们两个一眼,“你们一块儿跟着我去!”
两人见她态度坚决,不敢多说什么,跟着她下了马车。陆清岚戴上帷帽,前面两个护卫开路,分开人群走了进去。
就看见一个三十来岁的中年人穿着一件浆洗得很干净的蓝色布袍,正靠在一棵大树上,和一个男人辩论。他长得普普通通的,属于扔到人堆里就绝对不会再找到的那种人,一双眼睛不算太明亮,但却闪着智慧的光芒。
那人道:“你这人真是胡说八道,你说太阳比咱们大几万倍,可是太阳最大的时候不过才有锅盖大小,而大地却是一望无际,那太阳怎么可能比大地大上万倍,你唬谁呢?”
蓝衣人打了一个酒嗝,摆了摆手道:“非也非也!你们不懂,不懂现代知识,我今天就要给,给你们好好科普科普……太阳距离咱们地球,足足有1.5亿公里,也就是足足3亿里,而地球却,却在你的脚下,你自然觉得地球更大而太阳很小……”他断断续续的,口音有几分奇怪。
那人辩不过他,只得到:“你胡说八道,反正你说地是圆的,我是无论如何不肯相信的。圣人也从来没有说过这样的话。”
顿时就有不少人跟着起哄。陆清岚却是神色巨震,喃喃道:“踏破铁鞋无觅处得来全不费工夫,臧元凯,我终于找到你了。”
这个臧元凯可了不得。他不过是个秀才,现在还名声不显。但是在前世,他却是萧少玹登上皇位的最大功臣,他是萧少玹的高参,被人称之为“黑衣宰相”。他为人聪明绝顶,最关键的是他的思路和这个时代的人完全不同,眼光之长远,超越了整整一个时代,萧少玹几乎所有出彩的计谋的都是他在背后一手策划。
可以说,没有这个臧元凯,就没有成康帝萧少玹。他就相当于四皇子集团的大脑,作用之大,不可估量。
所以陆清岚几年前就派邱庆四处打探此人的下落,这样的大能人物,一旦将他掌握在手里,就相当于断了萧少玹的一条胳膊,可是一连找了几年,始终也没有找到他的下落。
没想到今日竟能在这里偶遇。陆清岚不由一阵兴奋。
她正想找个什么理由,直接把臧元凯带回侯府去。正在此时,就听见外头有人喊道;“官差来了,官差来了。”
紧接着就听见有粗暴的声音喊道:“让开让开,别误了老爷们办差!”
普通的小老百姓们,对官差还是有几分惧怕的,立时左右一分,就见两个身穿五城兵马司服色的人走了过来,看了一眼醉眼惺忪的臧元凯,上前踢了他一脚道:“有人举报说,有一个酸秀才在这里聚众讲道,妖言惑众,是不是你啊?”说着就将铁链往他身上一套:“跟爷们走一趟吧!”
臧元凯吓了一跳:“你们是什么人?你们要干什么,大齐可是法制社会?你们凭什么抓人?敢问我触犯了哪一条法律?”
那官差眼睛一瞪:“嘿,小子嘴还挺硬!凭什么抓人?就凭老子是五城兵马司的人!今天就抓你怎么了?老子瞧着你可疑,怀疑你是天理教的人,要把你带回去盘查,不行吗?”
臧元凯辩驳道:“我是秀才,我有功名在身,你们不能随便逮捕我!”
“哈哈哈!”另一个差役哈哈大笑:“你也不看看这是什么地方,这里可是天子脚下,王侯将相一抓一把,一个秀才就这么张狂,等你什么时候中了状元再来嚣张吧!走!”
臧元凯还想说什么,一个差役不知从哪里掏出一块破布塞到他的嘴里,“费他妈什么话呢,还不跟老子回去。”
本来臧元凯喝醉了,说几句风话,科普一下未来世界人人都知道的知识也没什么大不了,不至于被抓到大牢里去,可是这次他却遇上了一个小人。
他本是二十一世纪一名华夏国人,曾就读于米国普林斯顿大学,学习政治学和经济学,由于成绩优异,三十多岁就成为普林斯顿大学的特聘教授,他放弃了米国提供给他的优厚待遇,返回了华夏国,因为他有一颗炽热的爱国心,可就在他回到祖国的第二天,一觉醒来,他发现自己穿越到了这个完全架空完全陌生的古代。
这个身体的原主人不知道怎么死了,他变成了大齐朝的一位秀才。原身祖上本来是当地的一位大地主,家里拥有不少良田,可是到了他父亲那一辈,已经败得差不多了,好在原身有几分小聪明,考上了秀才。不过他穿过来的时候,原身几乎家无余财了。他很明白,想要在古代生存,且要生活的好,唯一的希望就是科举。
于是他变卖了家里最后的几亩薄田,毅然来到京师应考,可他虽然是现代博士、响当当的普林斯顿大学教授,可他毕竟没有学过四书五经,他就是再学富五车,也依旧要落榜。
他已经无家可归,便只有寄宿在京师的一家客栈中,连饭都快要吃不上了。其实他的包袱里还有一件好东西,那是一副前朝的名人字画。他的祖上当时有些余钱,花了不少银子买来的这样一副字画,他想着在乡下卖不上什么钱,就打算拿到京师变卖,没想到在客栈里被伙计发现,那伙计见他虽是个秀才,但是穷得叮当响,便起了歹心,打算将他的字画据为己有。刚好他有一个表哥在五城兵马司任职,他便请了他表哥出马,将臧元凯先弄到号子里去,然后再将他的那副古画据为己有。
所以五城兵马司的人才会借口他传播“天理教”教义,将他拘捕。前世,是萧少玹将他从武城兵马司的手里救了出来,后来他成了萧少玹的智囊,不过今世,因为陆清岚的出现,他的命运转了弯儿。
陆清岚当然不会知道这位猛人根本就不属于这个时代。回到家,她立刻找来邱庆,把今天在大街上发生的事情告诉了他,最后对他说:“你拿着长兴侯府的帖子去一趟五城兵马司,无论如何要把臧元凯这个人给我完好无损地带回来。”
邱庆找臧元凯这个人已经找了好几年了,当即道:“小的知道怎么办。”长兴侯府在京师不算是最显赫的门第,不过武城兵马司也不是规格多高的衙门,邱庆虽说是个管事,但是能量却着实不小,去了不多久,就把臧元凯给弄了出来。
陆清岚一直在家里焦急地等待着,生怕这中间出什么岔子。毕竟臧元凯对萧少玹来说太重要了,只要将他控制在手里,就相当于瘫痪了萧少玹的大脑,这一世她已经断了萧少玹的财路,再瘫痪他的大脑,几乎可以肯定今世萧少玹要与帝位无缘了。
邱庆进来回报说是已经把人安全带回了长兴侯府,陆清岚终于松了一口气。邱庆道:“小姐要不要见见这个人?”
陆清岚想了想,道:“先不必了,你把他安置在客房那里,要什么就给他什么,千万不要怠慢了他。不过我暂时不想见他。”
自来猛人都是有脾气的,这位当然也不例外,前世陆清岚见过他,对他的脾气也有所了解。此人如此大才,放着不用岂不是可惜,可是想让他心甘情愿地站在自己的这一边,也不是那么容易的,所以陆清岚打算先磨磨他的性子。
处理完了臧元凯这件大事。陆清岚又想起辛婧柔来,想起她手中死死攥着的那个绣了一半,却永远也送不出去的荷包,她心里也十分难受。
辛婧柔刚刚尝到了喜欢一个人的滋味,那个男人便这样匆匆地去了。真是时不我待。她忽然想起一件事,端午的时候萧少珏抢了她娘给她绣的荷包,逼着她用一个自己绣的荷包和他交换,这件事她还一直拖着没办呢。
陆清岚便吩咐墨菊和墨香两个大丫鬟:“去给握准备针线和花样子,我要做绣活。”
俩丫头一愣,陆清岚平日里可不大怎么做绣活,今儿这是怎么了?
毕竟是时间长不做有些手生,陆清岚从黄昏做到晚上,也只把一个荷包绣了六分之一,感觉到时候不早了,她正打算上榻休息,一抬头竟然发现萧少珏正坐在床前数尺的地方,看她终于发现了自己,他咧嘴一笑,露出两排雪白的牙齿。
她始终搞不明白,为何他进出自己的闺房,就像是进入自家的后院一般轻松自在。不过从前她见了他,总是心中恼怒,今天却不一样,她居然在心里生出了几分隐隐的高兴。大概是因为白天和辛婧柔的一番恳谈对她的触动也不小。
萧少珏见她不说话,便先开了口:“你这是做什么针线活,那般认真,本王都来了半天了!”他从来就没有见过女孩子做针线,所以也没有认出陆清岚做的正是一个荷包,否则他一定会想到,这个荷包正是陆清岚给他做的。
陆清岚有些慌乱地将荷包藏在背后,双手摇了摇:“没什么,没什么的!”稳定了一下情绪,又道:“你怎么又来了?”
萧少珏也觉察到她似乎对自己闯入她的闺房没有那么排斥了,心里不由一阵振奋。道:“这阵子我忙得很,很长时间没有见你了,便过来看看。”又放缓了语气:“做绣活很伤眼睛,尤其是晚上,你要注意些。”
他平时很少关心人,十分不习惯,说出来的话也是硬梆梆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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