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番外:100:公子如玉,美人芳心

    帝凰之神医弃妃 作者:阿彩

    当时年少春衫薄,骑马倚斜桥,满楼红袖招。

    一个个偃旗息鼓,再不敢挑衅生事。

    不是他们不争,而是……

    他们根本争不过!

    连个瞎子都争不过,这怎么能叫人不气馁,而更让人气馁的事,王锦凌明明什么也没有做,偏偏在學宫里就有一批拥护者,甚至比他们年长的师兄们,也对王锦凌这个最年纪的师弟爱护有佳……

    他们针对王锦凌,早期王锦凌还会搭理他们一下,让他们戳羽而归,可到后面……

    王锦凌根本不用出手,他的拥护者们,就能把这群人讽得无地自容。

    拼學识,拼不过一个瞎子。

    拼家世,拼不过一个瞎子。

    拼人缘,还拼不过一个瞎子。

    这让人如何不气馁?

    他们倒是不想放弃,可当三个月后,宫主宣由收王家大郎为亲传弟子时,他们这群人还能如何?

    别说宫主了,就是一个普通的大儒都看不上他们,他们拿什么和王锦凌比?

    服气了!

    不服王锦凌的人,这个时候也彻底的服气了。

    瞎子又如何,一个瞎子能做到的事,他们这群有眼睛的人都做不到,他们还有什么好争的?

    设身处地的想一想,要他们是王家大郎,一出生就看不见,就算不自暴自弃,也不可能活得像王家大郎这般潇洒……

    稷下學宫有不少學子,曾问王锦凌有何學习方法,王锦凌曾笑谈:“看不见,心无旁骛,专心至致。”

    也就是因为这句话,宫主才提前宣布,收王锦凌为弟子。

    宫主认为王锦凌此言甚是有理,认为王锦凌可以一心求學问,不受外界影响。

    有不少人听到王锦凌的话,私下用黑布蒙住自己的眼,然后让书撞念书,自己听书……

    还别说,眼睛看不见,还真得更容易静下心来,不受外界影响。

    王家大郎成了稷下學宫的弟子,可他的名字依旧没有定下来,直到有一天……

    稷下學宫的宫主,宴请各国大儒还有皇室贵族,将王锦凌介绍给众人,那一天……

    王锦凌大放异彩。

    那一天,王锦凌用自己的才學与风度,令众人折服……

    那一天,王锦凌的名字定了下来。一个凌字,众望所归,可是……

    他的祖父却看不到了。

    那一年,王锦凌十六岁,如玉如竹,已是翩翩美少年……

    那一年,王家大郎的名字定下来,他离家六年第二次回家。

    第一次,是送走他的祖父。

    十六岁的王锦凌,已初露玉郎之姿,他回到东陵,却没有急着回王家,而是带着小厮漫步京城街头……

    一袭青衣,一根玉簪,再简单不过的装扮,可穿在王锦凌身上却别有几味,清清冷泠,温润如玉,明明是两种截然不同的特质,可同时出现在王锦凌身上,却又是那么的和谐……

    “那个少年是谁?他长得真好看。”街上,有人看到王锦凌,不分男女皆会停下脚步,忍不住一看再看……

    “好俊的少年,京城居然有这等人物,我们之前怎么没有看到?”

    “玉郎,玉郎之姿也不过如此吧……”

    “好俊朗的少年,如果他肯看我一眼,我就是死也甘愿。”

    “这是谁家少年?”

    一辆华贵的轿子停在旁边,一个美貌少女好奇的撩起窗帘,顺着众人所指看去,这一眼……

    便失了芳心。

    “母亲,母亲……我以后,只嫁他。”

    “小鬼头,你才多大,怎么就想着嫁人了。”女孩的母亲,在女孩额头上轻点,却没有责怪的意思。

    那少年……确实是一个好的,别人不知,她却是知晓。这个少年,就是名动四国九城的王家大公子王锦凌。

    如果自家的女儿,能嫁得那少年,这一生肯定会很幸福。

    有这样想法的,并不只有这一对母女,普通人家的女子只感仰望,因为她们很清楚,这个少年清贵不凡,绝不是她们可以肖想的……

    权贵世家的少女,则一个个在心中盘算,要如何嫁得这少年郎。

    春日游,杏花吹满头。陌上谁家年少足风流?妾拟将身嫁与一生休。纵被无情弃,不能羞。

    王锦凌不知,他不过是走在街上,却引得众人围观,而围观他的都很有分寸,远远地看着,没有一个敢上前……

    这谪仙一般的人物,要打扰了他,他踏云离去了该如何是好?

    偶有声音传到王锦凌的耳边,王锦凌也只是笑笑,他知道他的出现,引来众人的围观,可只要这些人不影响他的生活,他并不在意旁人如何看他……

    他是王锦凌,他为自己而活。

    京城的大街小巷,祖父曾带着年幼的他走过一遍……

    那时候,年迈的祖父换上粗布外衣,也把他打扮成一个农家小孩子,不顾旁人劝阻,执意背着他游京城……

    趴在祖父不算强壮的肩膀上,王锦凌第一次明白,原来有一种感情,可以让人浑身都暖暖的……

    从不曾想要什么的王锦凌,第一次有了想要的东西,可惜,他没有留住。

    祖父说,这是祖母的愿意。祖母生前一直念叨着,要背着她的大孙子游京城,吃京城的小吃,要让王家的嫡长孙,也能享受普通孩子的幸福。

    像他们这样的人家,长辈对晚辈的疼爱,从来都不是用抱来体现的,而是赏赐,一件件珍贵却冰冷的珍宝……

    就如同他父母对他一样,把他们拥有的最好的一切,全部给了他,父母给他的东西,价值连城,可是……

    在王锦凌看来,那些东西加起来,也比不上祖父平日的一个拥抱,比不上祖父把他抱在膝上,念书给他听,更不用提,祖父已年迈,却仍背着他游京城……

    他们这样的人家,少爷公子极少自己看书,因为伤眼。他们每一个人,在起蒙读书时,大多数让书僮念,一遍一遍的念,他们只要听就好……

    他也有书僮,可在十岁之前,他的书僮根本没有派上用场,他的祖父在他五岁之前,一直把他抱在膝上,念书给他听……

    五岁后,便把他放在小书桌前,然后弯腰,握着他的书,一遍一遍教他写字。

    他的眼睛看不见,字总是写不好,可祖父从来不生气,握着他的手,一遍一遍的临摹,哪怕是上百遍也不厌烦。

    为了让他写好,还专门为他找来,适合眼盲的人练字用的模板。

    他的祖父、祖母,是他这一辈子最敬重的人,也是他这辈子,最想看到的人。可惜,他这一生都看不到他祖父和祖母……

    给读者的话:

    大公子,值得最好的一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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