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些——都是任清崇算计到了么?
徐锦光蛇一般的视线从沈玉脸上划过,又落在任清崇身上。
“是。”被点破来意,徐锦光索性不再遮掩,“我弟弟曾经对沈先生做过很过分的事,我在家也骂过他,现在遇见您,正好当面跟您说一声抱歉。”
他诚恳道:“不好意思,沈先生,希望您也给我弟弟一个道歉的机会。”
沈玉看了看任清崇,见对方没开口的意思,便道:“你弟弟也是这么想的吗?”
徐锦光顿了顿,脸上有点挂不住。
“我弟弟虽然长得并不英俊,嘴也毒了点,实则心肠不坏。”徐锦光笑道,“他喜欢你是真,可能只是手段过于粗暴,比不上任总。”
属于精明毒辣的中年男人的目光如实质一般落在沈玉身上,如同披着一层人皮的野兽,即便衣冠楚楚,也遮不住皮下的恶臭。
“沈先生年轻,当然会喜欢更强更好看的,我弟弟入不了你的眼,是他的问题。”
沈玉冷冷地看向他。
这人说话句句客气,隐藏在话音之下的鄙夷与不屑却是谁都听得出。
你沈玉看不上徐锦耀,不还是转眼把自己卖给了任清崇?贱就是贱,卖给谁不是贱?
沈玉静默着,不知想起什么似的,忽然笑了:“你不是来道歉的吗?”
徐锦光目光闪了闪,还没等他说什么,沈玉一字一顿道:“这就是你道歉的态度?”
*
徐锦光走得很急。当任清崇保持着基本的礼貌,却又对他真正的来意置若罔闻的时候,他就知道,今天这场“谈判”失败了。
他倒是没想到会直接撞到两人一起回来的场面。徐锦光走出雲天小区时,面色阴沉得如同即将下雨的天。
任清崇在锁上摁下指纹,余光看见沈玉的面色又恢复到了淡然,全然没了方才想摁头让徐锦光道歉的嚣张样。
见任清崇看自己,沈玉飞快地眨了眨眼,缓慢道:“任总生气了吗?”
任清崇移开视线,没说话。
传闻像他这种霸总,一般不会很喜欢自己包养的小情儿狐假虎威式的嚣张。
果不其然,沈玉脸上闪过一丝无措,又很快消散。
任清崇推开门,想着待会该怎么继续逗他,让这支不懂世故人情的小玫瑰主动给些好处的时候,屋内忽然扑出一个庞然大物。
庞然大物欢天喜地,并且“汪汪汪汪”!
——是爱德蒙。
不知道谁将爱德蒙送过来的,任清崇露出一丝真实的笑意来,顺手揉搓了几下它的脑袋。正欲回头招呼沈玉进来时,却发现方才还嚣张得不行的青年,此时正躲在自己身后,只敢露出一只眼。
第17章 揭露任总真面目
爱德蒙是只乖狗狗,虽然是只德国杜宾,但趴在地上耷拉着耳朵的样子,完全看不出他的攻击性。
而它之所以变成这样,全因为沈玉怕狗。
任清崇给沈玉倒了杯水:“我问了,是媚媚送过来的。爱德蒙常住的地方在我爸妈家,雲天没给他准备笼子,你要是实在害怕,我叫人将它带走。”
爱德蒙似乎是听懂了,不情不愿地哼唧了一声。
沈玉摇摇头:“还好。”
任清崇:“为什么这么怕狗?”
沈玉顿了顿,说:“小时候被狗追过。”
任清崇了然,笑着拍了拍沈玉的脑袋,起身去换衣服了。
其实还有一点沈玉没说——他小时候确实被一只大黑狗追过,只不过那只大黑狗是他亲爹养的。
亲爹没什么本事,还酗酒好赌,养的狗也随主人欺软怕硬。亲爹不在家的时候,大黑狗就喜欢撵着沈玉,那时他还小,对这种生物的畏惧自此就扎了根。
不过他亲爹早死了,一个死的了人有什么好说的。
任清崇很快就换好衣服,顺便还浇水洗了把脸,出来时就看见沈玉在和爱德蒙大眼瞪小眼,一人一狗谁也不敢妄动。
他顺势坐在沈玉身边,以一个护着沈玉的姿势,一手将艾德蒙的脑袋转了过去:“去,后院玩去。”
爱德蒙也很听话,耳朵微动,敏捷地跳走了。
两人坐得近,任清崇的手还在微微颤抖着,沈玉问不出答案,索性就不问了,只盯着人的下颚,眼睛一眨也不眨地瞧着。
刚洗过脸,任清崇没有擦拭水渍,本想任由它自然风干,结果下颚一热,只见沈玉抬手径直将他下颚处的水渍带走了。
两指一捻,水渍消失得无影无踪。
对他这幅熟练模样,任清崇照收不误,还礼尚往来地勾住了沈玉的下巴。
这般俯视的角度看下去,沈玉的眼睛较之前显得愈发浓黑,像一个深不见底的黑洞,情绪浅淡,吸引着人去探寻。
沈玉顿了顿,十分能认清自己的身份,从善如流地闭上了眼。半晌后,他听见一声轻笑。
“这么乖?”任清崇捻动指尖,摩擦着感受沈玉的肌肤热度,“徐锦耀那一拳岂不是白挨了。”
沈玉对徐锦耀深恶痛绝,不喜欢任清崇提他,遂道:“不一样。”
“你真不怕我跟他一样?”
沈玉:“你不是那样的人。”
“你怎么知道我是哪种人?”
沈玉忍不住又皱眉。
他能感觉得到任清崇的心防很坚固,这样一个人,怎么会轻易建立起一起钱色交易呢——当然,拥有如此地位与金钱的人,从来都不会轻易将情绪外露,但世事总有意外。
第31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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