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多都是牛车。
这和沈灼灼在电视上看到的市井街头完全不一样,灰暗的颜色让人心情很难愉快。
所以沈灼灼转了两圈就没了兴致,她干脆去询问他人,沈大丫所在的府邸怎么走。
“你问曹府?那还不好说,你顺着这条街一直往前走,走到街的尽头,最大最气派的那栋宅子便是曹府。”
“多谢告知。”
“小郎君,你若是去寻亲,就绕过前头的大门,到西侧的偏门去,你若是到府上找人,便直接往南面的小门去,大门口不是咱们这种人可以去的地方。”
或许是因为沈灼灼看上去很有礼貌,好心人便多叮嘱了两句,省得沈灼灼到时候得罪了曹府的看门人。
曹府乃是平县,甚至整个青州数一数二的势力,宰相门前三品官,狗仗人势,曹府的下人向来嚣张跋扈,若是一不小心招惹了,讨一顿好打,也没处去说理。
路人语重心长地叮嘱,让沈灼灼心中一惊,曹府竟然如此势大,连路人都知道他们不好招惹,那沈大丫在这样的府邸中做奴婢,平日里怕是要受不少委屈。
越是大的宅子越是有更多的阴暗,从《红楼梦》中就能窥见一二,沈灼灼是越想越心焦,她又谢了一遍好心的路人,随后便往南边的小门而去。
南侧的小门是曹府下人出行的后门,大多是用于采买,沈灼灼过去的时候,后门正好开着,有几个身穿仆役服饰的人在搬运货物。
旁边则站着一个身着绫罗绸缎的女子,看上去三四十岁,那女子头上戴着银钗,手上套着玉环,好一派大户人家的打扮。
只是衣服颜色稍显暗淡,瞧着不像是正经主子。
第6章 婚约,沈清瑶
沈灼灼伸手摸了摸头上的包,之前受伤的地方已经长得差不多了,她的痊愈速度超出普通人数倍,还好已经离开了家,否则真是不知道该如何解释。
想来以现在的模样去见沈大丫,沈大丫应该看不出什么问题。
沈灼灼松了口气,打起精神向前走了几步,到了那妇人跟前。
“这位夫人,您是曹府的夫人吗?”
正看着几个奴仆搬东西的女子一惊,“可不敢称夫人,老奴不过是府上一普通的奴婢 ,这位小女娘,可是有什么事?”
她嘴上说着不敢,实际上脸上带笑,显然沈灼灼这句夫人取悦了她。
如果沈灼灼这句话没有让她高兴,她肯定不愿意搭理沈灼灼。
“我是乡下来的,在我们那儿,像您这样穿着的都是大户人家的夫人,而且您这一身通身的气质,实在是让人瞧不出为奴,说是大户人家的正头娘子,也不为过。”
“哈哈哈哈,小女娘可真会说话,你今日既然来了南门,想来是寻人的,你要找谁?尽管说来!老奴一定帮你找来!”
“多谢这位夫人!”
沈灼灼虽然没有出校园,但是她见人说人话,见鬼说鬼话的本事,比那些在社会上打拼好几年的大学生都要强。
因为她从小没有父母,上了高中之后,便一直在外打工赚取学费和生活费,她入读社会大学的时间很长。
而且因为没有学历,找到的工作都比较一般,在那种工作环境里接触到的人形形色色,如果不会说话,不知道要受多少欺负。
沈灼灼随后跟这位自称曹府老奴的姑姑说了下沈大丫的身份,因为并不知道沈大丫入府后是否更换了名字,所以沈灼灼说了沈大丫的原籍和原名。
在沈灼灼等待姐姐出来的时候,半夜赶到驿站的谢秋莳醒了。
这是她睡得最不安稳的一觉,她从来没有在京城之外的地方留宿过,也没有半夜办过入住,更没有在如此普通的驿站里睡过觉。
所有事情在她眼中都很稀奇,昨天她入睡都很困难,实在是过于兴奋了。
睡得太晚,故而醒来时已经很晚,这一起床,谢秋莳才发现竟然到下午了。
“流苏。”
谢秋莳轻唤一声,一直守在她床前的流苏立马回了一句。
“公主醒了,可是饿了?奴婢这就叫人传膳。”
“出门在外,你直接喊我女公子便是,莫要提公主二字,以免叫他人注意到。”
她是乘坐周家的马车出城,对外的身份则是周家的远方亲戚,就连周浩安都不会向外透露自己周府三公子的身份,更不要说她这个公主的身份了。
为了安全起见必须将马甲捂得严掩实实。
“是,公、小姐说得极是,奴婢会同其他人说明白,不叫他人坏了小姐的大事。”
流苏一边说着一边为谢秋莳端来早就备好的温水,好在现在天气不冷,不必一直烧水温着。
简单的洗漱过后,饭也已经备好了。
时下的人比较习惯一天吃两顿,现在这个时间正好是第二顿饭的时间。
周浩安也已经醒来,此刻先入座等谢秋莳用膳,按照礼节来说,他不应该先入座,不过出门在外,谢秋莳公主的身份不能用,也就没有那么多讲究了。
不光破了用膳的讲究,还破了食不语的讲究。吃饭的时候周浩安自然开口,直接在饭桌上跟谢秋莳商量起来。
“照现在的速度,四五天之后咱们就能到燕门关了。”
“四五天?那么久。”
谢秋莳有些不习惯吃饭的时候说话,她将嘴里的饭全部咽下,谨慎开口。
第10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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