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弟,要不你还是上马车来,咱们出了这条巷子,再往前头巷口进去就是。”
林远秋摇头,“不了,我从这边绕过去就成,四哥,你先去忙你的事吧,等差不多未时再过来接我。”
出门时,四哥往衣襟里小心塞信的动作,林远秋可都看到了,所以还是不要耽搁四哥去信局给未来的四嫂寄信了。
林远柏成亲的日子就在今年的十一月,离现在还不到两个月时间。
说实话,林远秋都有些怀疑,这封信四嫂到底能不能亲自收到,恐怕等信送到四嫂家时,四嫂她们都已经在来的路上了。
还有,四哥对四嫂应该是真的很喜欢吧,不然,一个男孩子动不动就跑去山上摘些漂亮的野花,然后晒干再夹到信笺里给四嫂寄过去,所以,不是真心喜欢,谁会这么做啊。
至于林远秋为何会知道的这么清楚,当然是从清儿和莹儿这两个小人精偷偷告诉他的话里,自己拼凑出来的。
其实,林远秋很想跟四哥说,四嫂家就住在山里,她那儿啥野花没有,谁还会稀罕你这些压扁的野花干啊。
两世没喜欢过女孩子的林远秋,哪里会知道,只要是喜欢之人送的物件,哪怕它是一片不起眼的树叶,对方也都会当成宝贝般珍惜的。
此时的林远秋,心思又转到了林远柏成亲的事上,想到自己穿过来的那会儿,四哥才六岁,如今却要娶媳妇成亲了,这日子过得可真快啊。
林远秋正感叹时光荏苒,却听到自己脑袋上“啪”的一下,感觉被什么东西给砸到了,他摸了摸发髻,然后往地上寻去,发现竟是一只鸡毛毽子。
也不知是谁家小孩子不小心踢飞出来了。
林远秋倾身捡起,心想着自己要不要帮忙扔回到院子里去。可他看了看路的两侧,都是人家的院墙,也不知毽子从哪户人家飞出来的。
所以,他还是放回原地,让小娃儿们自己出来捡吧。
这样想着,林远秋就把毽子放到了地上,当心会被路人踩到,他还特地找了个紧挨围墙的位置。
只是等他站起身,准备往前走时,就看到左边周家的院墙上,探出一个脑袋来。
这是一个约摸十三、四岁的女孩子,因着离得近,林远秋能清楚看到对方的脸,眉间有颗小红痣,杏眼乌润,鼻头小巧,白皙的脸颊上还带了些婴儿肥,看着乖乖巧巧的。
想到自己一个男的盯着女孩子瞧可不太好,林远秋忙把头转向一边。
而踩在高几上踮着脚尖的钟钰柔,显然没想到院墙外头正巧有个人站着。当下就想蹲下身子,可想到,今日舅舅家人来人往的,柳叶又去了厨房帮忙,自己若是跑出门去捡毽球实在太不合适,再看这人忙撇过头的样子,倒不似个轻浮的,不如就央他把毽球给自己丢进围墙来好了。
拿定主意的钟钰柔,正想开口,却见人家已迈步往前走了,她忙急到,“诶,能不能麻烦你帮我把毽球扔进来啊?”
举手之劳的事,林远秋自然不会拒绝,其实要不是看对方是个姑娘家,他早就把毽子给人家递过去了。
这会儿既然对方已经开口,他也没啥好顾虑的,再说只是丢回去,又不是直接递到她手上,怕啥。
这样想着,林远秋也没耽搁,捡起路边上的毽子,直接往围墙里一抛。
待他转身准备离开时,眼角却撇到,墙上那位姑娘,此时正杏眼弯弯,翘起的嘴角上挂满了灿烂的笑容,在阳光的照射下,显得格外有朝气。
对,就是朝气,林远秋觉得,这大概是自己穿来古代,在所有见到过的女孩子当中,看到最有活力的一张笑脸了,让人有种欣欣向荣之感。
此时迈步向前的林远秋,并不知道,墙上的那位姑娘,正好奇的伸长脖子,想看看这位好心帮她捡毽球的陌生人,会不会恰巧是舅舅家请的客人呢。
……
吃过周家的酒席,很快就轮到了林远秋这边。
自从有了吴氏的借桌子给人家回一包糕饼礼的前例,如今家里不管办啥喜事,都不用发愁借桌椅板凳的事,这不,这会儿辰时还没到呢,早就有族人抬着自家的桌椅板凳往祠堂去了,生怕迟了些,就用不上他们的桌子了。
吴氏也不是小气之人,一包芙蓉糕六文钱,每套桌凳回上一包,也只需三百来文银钱。并不是对三百文看不上眼,而是她家老头子说了,以现下远秋的身份,咱家最好不要随便欠人情在外头。
不然往后族人都拿这些人情说事,到时远秋可就难做了。
其实老林头完全是多虑了,他家小孙子可不是那种碍于情面的人。
就比如此时,他的表妹,那个舅舅舅母想亲上加亲准备说给他做媳妇的表妹,被林远秋正容亢色的脸,差点吓哭了去。
林三柱见了,也没吱声,反而觉得做的极对,就是得把人吓跑才好,不然,就凭自家狗子跟他爹如出一辙的好相貌,往后肯定有得烦。
而冯氏,面对侄女要哭的脸,还有爹娘哥嫂满是不悦的眼神,就跟没瞧见似的。今日家里请酒席,她要忙的事情还多着呢,哪有功夫搭理这些。
说来,这会儿在酒席上不愿多搭理娘家的人还有一个,那就是秦荷花。
齐氏看到闺女一身细棉布料子的鹅黄色襦裙,耳朵上还有一副银丁香戴着,再看手腕上,居然还套着一只实心的银镯子,老天,这最起码得一两五钱重了吧。
还有外孙女,才四岁的小年纪呢,两个小揪揪上竟然一边挂着一小串银珠子,至于小外孙,就更不用说了,那塞进衣衫里的小银锁,她早就瞧到了。
齐氏实在没忍住,再看到这桌坐的都是自家人,便没了顾忌,“荷花啊,前几日娘在镇上银楼里看到了一对镯子,喜鹊登梅的,可喜欢了,哪知一问价钱,居然要一两八钱,唉,娘哪有银子买啊。”
说着,齐氏眼巴巴的看着闺女,一副欲言又止的样子。
齐氏心想,就凭闺女的孝顺,肯定会拿银子给她买镯子才对吧。毕竟这世上哪有当娘的啥啥都没有,做闺女的却穿戴的这么体面的道理。
岂知,秦荷花直接来了句,“女儿也没银钱,娘也是知道的,出娘家门时,女儿可是一文压箱银都没带到婆家来呢。”
齐氏没想到闺女会这样应她,好半天才找回自己的舌头,“那你耳朵上的丁香,还有手上的镯子哪来的,还有莹儿头上的银珠子,才这么小的丫头,费这些银钱做啥。”
齐氏本想说,花到这么屁都不懂的娃儿身上,这不是吃饱撑得慌吗,还不如直接拿银子给她买镯子呢。
可转眼一看,小外孙女正不错眼的看着自己,齐氏忙把话都咽回到了喉咙里,别到时被小丫头片子学到她爹那里,届时就尴尬了。
此时的齐氏肯定想不到,她的外孙女有什么话,都是直接说给小叔叔听的。
而秦荷花,在听到齐氏的话,心里要说一点不难受肯定不可能,只是她早在成亲那日就已经想清楚了,如今她有女儿有儿子,还有一个疼自己的夫君,所以守住自己的家好好过日子才是正理。
再看她娘,眼睛还直直的盯着自己,这是还等着她的回答呢,秦荷花也不客气,笑道,“莹儿头上的珠串,是她奶给买的生辰礼,至于女儿的丁香和镯子都是夫君买给我的,娘若是实在喜欢,不如待会儿我就与夫君说一说,让他也去给娘买了来?”
齐氏一听,立马头摇成了拨浪鼓,“不了不了,其实娘对这些也不是很喜欢,戴着做活儿也不方便,还是不买了吧。”
笑话,若让旁人知道她这个当岳母的,居然催着女婿给买镯子,她还要不要这张脸了。
同坐一桌的秦氏,看到侄儿媳妇的这副囧样,差点忍不住笑出声来。
秦氏心想,幸亏侄孙女是个拎得清的,这样她就放心多了,不然就凭吴氏跟她多年的知交,自己肯定会内疚一辈子的。
原本林远秋以为族长和族老们会问免税田的事,结果却没有一人提起。
其实这四十亩的免税亩数,林远秋已经安排好了。
这不,收到的贺礼里就有三十二亩水田的地契,而这些地契,在送还给别人之前,肯定不能荒着。所以得先把它们过户到自己名下免税才行。
至于余下的八亩免税亩数,就先留着好了。
……
很快又到了回府学的时候。
出发前一晚,一直性子爽利的林远柏,难得磨磨蹭蹭了起来,看他赖在自己房里不肯走的样子,林远秋马上猜到对方在纠结些啥。
这是想让他回来吃喜酒,又担心会耽搁了他的学业吧。
林远秋忍不住笑道,“放心吧,四哥成亲的大喜日子我可都记着呢,就在十一月二十八对吧,到时我肯定提早两天回来。”
“对对对!”林远柏一拍林远秋的肩膀,“就在十一月二十八,哈哈,咱俩可就说定了哈,四哥到时就在家等你,好了,五弟你早些睡,明日还要早起呢。”
说着,林远柏提脚就往外走,那步伐轻快的利落样,与刚刚那副扭捏之态简直判若两人。
再看他满脸乐滋滋的模样,林远秋可以肯定,等出了房门后,四哥绝对蹦蹦跳跳回的房。
不得不说,从小玩到大确实要了如指掌一些。在出了林远秋的屋门后,林远柏果真兴奋的又蹦又跳,之所以会这般开心,当然是因为五弟会赶回来吃他和表妹的喜酒。
还有就是,再过一个多月,自己就要娶媳妇啦。
哈哈哈哈哈……
刘氏:唉,自家小儿子又开始发傻了。
林二柱:正常,他快成亲的那会儿也是这样的呢。
……
第103章 贡监
才卯初,天还蒙蒙亮呢,周氏就穿衣起床了。今日小侄子差不多辰时就要出发,所以她得快些把早饭做出来才成。
说来,自家中开始做绣活起,周氏妯娌三人做饭的时候就少了。而高翠、秦荷花她们几个孙辈媳妇,或做绣活或带娃的,帮着烧菜做饭的时候也不多。
所以家中的一日三餐,基本都是吴氏跟几个儿子孙子在做。
这样的做法,要是换做旁人家里,肯定会有一堆孝不孝顺的话要说。
可吴氏不一样,在她看来,家里挣银钱才是头等大事,她一个老婆子绣花啥的使不上劲,帮着做一些力所能及的事不是挺好。
何况她又不是老得不能动了,自己虽六十多岁的年纪,可做起活来,手脚还利索着呢。
至于让儿子孙子也跟着一起焖饭烧菜,这不是应该的吗,家里的女人都在忙着做绣活挣银钱,难道他们一群大老爷们干等着吃现成?
而老林头,几乎全包了烧灶的事,每天看着家里红红火火的日子,他心里是说不出的满足。
这几年,在吴氏的带领下,连一看到锅台就头痛的林三柱,如今做起饭来也头头是道了,只不过林三柱做出来的饭菜味道,在家中一众做饭人当中,算是一直垫底的存在。
这也是没办法的事,就像吴氏说的,有些人脑袋瓜子里就没装烧饭做菜的这根弦,她家三儿子虽在做生意上有脑筋,可在做吃食上就是一个煮不烂的猪头。
吃过早饭,林远枫就从马厩牵出马,接着跟林远松还有林远槐套起马车厢来。
而林远柏,则开始忙着切草料,今晚肯定要在府城过夜,所以红枣吃的豆子和草料肯定得带上,如此就不用担心因吃不惯客栈里的料草,而吃坏了肚子。
红枣是家里马儿的名字,老林头给起的,因它就是一匹枣红马,所以就取了这么一个贴切的名儿。
自家里有了马车,再出门时就要方便了不少。不像先前,每次收拾行李时,都尽量往简单里收拾。
这不,除了给小孙子装了好几斤柿饼外,吴氏还把一床新做的棉被抱到了车上。
过不了多少时候,天就得冷下来,旧被褥用得久了都会有些坨,肯定没新被子来得暖和。
吴氏拍了拍厚实的棉被,对林远秋笑道,“足有八斤重呢,用得可都是上好的绒棉,等到了大冬日时,你再往上头铺一层薄被压着,这样就算天再冻的时候,咱也不怕,对了,原先的那床就当作垫被好了。”
林远秋点点头,“孙儿知晓了,多谢奶。”
冯氏很快捧了一个大包裹出来,里头是她新做的袄子。这两年儿子长得快,每年的棉袍都得重新做,否则那衣摆处准得短上好几寸。
今日要去府城的,除了林远秋和林三柱,还有林远枫跟林远松两人,他俩准备一路轮流着赶车,这样几个时辰的路程,就不觉得那么累人了。
见小叔叔提着衣摆就准备上车,跟在车后的林婉清忍不住提醒道:“小叔叔归家时,可别忘记买千千转哈,清儿要画着小兔子的。”
千千转是时下小女孩儿最喜欢的玩具,一块由木头削成的圆盘中央立了根一寸长的铁针,然后拧转铁针,圆盘就会旋转起来。
要林远秋说,这东西就跟前世的木陀螺差不多,只不过陀螺用抽绳让它不停旋转,而千千转用的则是衣袖。
林婉莹一听,忙也跟着提醒,“还有莹儿的呢。”
看到两双满是期待的眼睛,林远秋笑着点头,“知道了,清儿是画了小兔子的,莹儿要画着花儿的,对吧?”
嗯嗯嗯,两个小丫头边点头边捂着嘴偷乐。
贫家子的科举路 第100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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