火车发车的时间还早,林瑾慢悠悠地洗漱完,带着陆为在楼下走走。
这一带离她的学校很近,她偶尔会来这儿逛逛,知道哪家早餐店最好吃,就带着陆为进去坐下,点了两人的早饭。
这是两人第一顿在一起吃不是糌粑的早餐。吃着热腾腾的包子,陆为竟有些恍惚。
这样悠闲恬静的生活过于美好,而在他过往的生活经验里,收获美好,总是要付出很大的代价。但看着林瑾伸出小舌头舔唇上的肉汁的可爱动作,他也顾不上什么代价不代价,安心享受离开北京前的最后几小时时间。
早餐店里人满为患,一个个操着京腔的大爷大妈把两人衬托得停不合群。林瑾又点了一份豆汁,说什么都要陆为尝一下。
“这什么?”陆为好奇地接过碗,闻到一股酸味。
“豆汁,你尝尝看呗。”
林瑾的目光中充满了期待,而陆为当然不会辜负她的期待,端着碗就是一大口。
她紧紧盯着他的表情,想看看他犯囧的样子。毕竟豆汁这种东西,除了北京人之外,实在非常人所能接受。她在北京读书的这几年里,几度想要尝试,但都是一口就吐。
可没想到陆为不仅没吐,还把一整碗都喝下去了。
林瑾看得呆了,问他:“不难喝吗?”
“难喝。”陆为实话实说,“但不能浪费食物。”
林瑾抿着唇点了点头,对,不能浪费食物。她一直都知道他这个习惯,因为对于巡山队来说,每一口食物都来之不易。
她顿时觉得自己的恶作剧不太妥当,到底是大学生活让她又渐渐步入了象牙塔,才会生出拿食物来捉弄陆为的想法。好在他把豆汁都喝完了,不然她心里也过意不去。
吃完了早饭,林瑾带着陆为到了最近的地铁口。
地铁这种东西,别说见过,陆为连听都很少听到。也是这回来了北京,才知道除了公交车和出租之外,城市里还能有这种轨道公共交通。他之前去过一次地铁口,和尼玛一起琢磨了半天,没搞明白这玩意儿是怎么坐的。
尼玛瞧见一家洋快餐店,说是在电视上看到过的麦当劳,拉着他一起去排队点单,想要尝尝看。没想到两个人点了二十多块钱,贵得像杀猪,他们立马就离开了麦当劳,也走出了地铁口。
再一次进地铁,身边的人变成了林瑾。
她带着他在窗口排队买前往火车站的票,再带着他检票进站,穿过层层的楼梯到了地下。
地铁列车飞快地驶入站台,车门缓缓打开,车厢里的光亮全都洒在陆为身上。而她站在光亮来源之处,向他伸出了手。
“来。”
她拉着他上了地铁,车厢里正好还有两个空位,两人挨着坐下,手还牵在一起。
“下回你自己就能坐啦,其实地铁真的挺方便的。现在北京地铁有两条线路,一号线就是一条直线,从天安门前经过的。二号线是环线,能到的地方就更多了。”
陆为笑笑:“估计没下回的机会。这辈子不一定还能不能来北京了。”
“总有机会的呀。”林瑾握紧了他的手,“这辈子还长着呢,我们做什么事都还有机会。”
地铁二号线在首都的地下穿行,很快到了崇文门站。火车站就在崇文门站出口附近,两人从这一站下了车,绕过古城墙,就到了北京火车站。
这是陆为来的地方,也是他走的地方。
林瑾一路送他到月台。从北京发往格尔木的列车,北京是始发站,火车早早就停靠在了站台边。带着大包小包的旅客们在月台上告别,而林瑾与陆为也成为了他们中的一员。
她抬头看着他,神色中并没有什么不舍,甚至还带着笑。
如果离别注定来到,不舍只会让分离更加痛苦,还不如微笑以对。
陆为看着她,问道:“能不能再亲你一下?”
“算了吧,亲一口的话,离开之后会很难过的。等到下一…唔!”
她的话还没说完,唇就被男人吻住。他弯着腰,手垫在她的脑后,不断加深着这个告别吻。上一次分开时没有做的事,这一次无论如何都不能忘了。
林瑾用舌尖与他回应,垫着脚抱住他的脖子,将唇舌都倾献给他。
火车站见证过太多男女的依依惜别,亲吻在这里无伤于风化,反而给钢铁框架的列车增了几分人文的气息。
两人缠绵许久,直到乘务员拿着喇叭催促着等车,才终于不再亲吻。
陆为将额头抵在林瑾的额上。这是藏族人的触额礼,可两个汉人做起来,却没有一丝违和。
林瑾有不死心的事,还想要再问他一次。
“陆为,你会一辈子待在可可西里吗?”
她期待的答案照样没有出现,陆为回避了这个话题,只是摸着她的头发:
“乖乖,好好读书,好好生活。”
林瑾闭着眼睛,将自己眼眶的红藏起来。
“嗯。你也是,要当心,要好好活着。”
“会的……我该走了。”
“嗯。”
额头渗进冷意,是他挪开了身。
他带着行囊登车,从口袋里摸出车票给乘务员。脚已经踏上了车厢的踏板,车门关闭的指示灯闪烁着。
林瑾忽然跑上前去,在车门缓缓关闭的两秒钟内,向着门后的他喊道:“陆为,你要等我!”
她没有说等她多久,也没有说等她什么,只是让他等她。
陆为站在窗后,他动了动嘴,声音已经被门阻隔,林瑾只能通过他的唇型判断,他说的那个字:
好。
无论是什么,他一定等她。他答应她了。
火车呜呜响起,逐渐驶离北京站。
它载着人们穿过半个中国,从繁华富庶之地前往雪域高原。视野里的火车渐渐消失在铁道的弯路上,被围墙和树木遮挡,就此消失不见。
与上一次分别相比,这一次没有不告而别。他们做尽了分别前一切该做的事,性爱,共餐,亲吻,挥别。
后来林瑾时常想起这一天,总觉得自己还算被命运眷顾。
至少在月台上,在她与陆为见到最后一面的时候,她与他忘情地亲吻过一回。
那是他们的最后一个吻,也是她余生再也难以忘怀的吻。
那天下午,她回到了学校宿舍,继续誊抄写完的论文草稿。她试着让自己静下心来,可她手上持着笔,心里装着的却全是那个男人。
她想他身上烟味,想他抱着自己的那条手臂,想他与他相抵的额头,想他性爱时粗沉的喘息。
关于他的每一个细节都在告别之后如此清晰。
时间一分一秒地捱过去,她行尸走肉般抄完了手上的论文,放下笔,发现外头早已黑了天。饥饿感姗姗来迟,她穿上鞋子打算出门吃饭,正巧迎面遇上回寝室的李虹。
“呀,你什么时候回来的?”李虹露出暧昧的笑容,“怎么样,昨晚什么体验?”
林瑾叹口气。
她好不容易因为饥饿而短暂忘了陆为,李虹一提,那些与陆为之间的情色场面又在脑海中复现。
她的脸上飘过红光,随口应付:“挺好的。”
“挺好是多好?”
“……”林瑾抿着唇,考虑着该怎么开口,李虹便笑出了声:“好了好了,不逗你了。还没吃饭吧?快去吃点吧,食堂都快关门了。”
林瑾松了一口气,浅笑着出了门。下楼梯的时候,心不在焉的她踩空了一阶,昨天刚扭到的右脚又猛地触地,疼痛顿时令她分泌出生理性的泪。
她依然没当回事,以为过一会儿也就好了,依旧顶着痛到了食堂吃了晚饭,哪想晚上回到寝室,右脚脚踝已经肿得半天高了。红肿的痕迹透过袜子都很明显,三个室友瞧见了,都围上来说道:“这个得去医务室看看!”
林瑾皱眉:“有这么严重吗?”
“当然严重!就没见过肿成这样的。你还自己走路,怎么想的啊你!”
“那…明天再看看吧,要是它还没消肿,我就去医务室。”
“别明天了。来,上我的背,我现在就带你去。”
李虹不管三七二十一,拖着拉着拽着背着林瑾,死活带着她到了医务室。都已经是晚上十点多了,值夜班的校医正在打瞌睡,四人敲了良久的门才把校医弄醒。
李虹指着林瑾的脚,问校园:“这玩意儿怎么整啊?咋肿得这么高?”
校医打着哈欠检查了一番,对这四个女生颇感无语。大半夜敲门,还以为有什么事呢,没想到就是扭伤了肿了脚。但他也不好在病人面前表现得不耐烦,拿了冰块让她冷敷,又叮嘱道:“这几天少下床走动。能不走动就不走动。”
林瑾有些为难:“要不走动多久呢?”
“到你消肿为止。不然可能恢复不好。”
“好,谢谢,我知道了。”
她抿着唇点点头,医嘱是要听的,否则难受的只会是自己。
于是接下来的三天时间,她几乎没出过寝室楼的门,除了洗澡和上厕所之外,连寝室门都很少出去。饭总是由室友帮忙带来,而她拖了一整个暑假的论文也终于在这三天之中写完。
林瑾的脚好全得差不多,去老师的办公室交了论文,踱步回寝室的路上,心忽然一阵梗痛。
就像有一只大手攥住了她的心脏,把内里的一切扭曲,攥挤出浓艳的血汁。她难受得弯下了腰,捂着自己的心口,嘴唇忽然变得铁青。
她忽然感觉失去了一些很重要的东西。
这是一种陌生又熟悉的感觉。
阿乙去世的时候,她曾有过。
哥哥去世的时候,心也痛过一阵。
如今她再也没有了亲人,却又在这晴明日头下感受到了彻骨的痛意。一些猜想不由自主地在脑海中诞生,她抬起头,望向高远的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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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四夜(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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