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瑾的身上到处都是指痕。臀上、腰上、胸脯上、脖子上,密密麻麻的痕迹是这场性事的酣畅淋漓的佐证,也是他粗暴行径的证据。
她这么小巧一个人,被他这么玩了几个小时,不晕过去也是件难事。
他替她仔细清理了下身的液体,发觉她的花唇已经肿了起来,红彤彤的。里头的嫩肉有些许翻出了穴口,像是一碰就要流血。
他本来不想把她操成这样的,无奈小丫头实在磨人得很,把他那些邪念都勾出来了。
除了下体是红肿的,她的唇上更是密布着他的齿痕。嘴角的破皮里沁出一点血丝,让她看上去很是可怜。
其实,他的身上也算是战果累累。林瑾爽到高潮的时候咬了他好几口,下嘴也没个分寸,每口都咬破了皮肉。只是他哪里觉察得出自己这些蚂蚁爬般的轻微疼痛。
给她仔细地清洗过身体,用毛巾擦得干透,再把她裹进了衣服里,将人打横抱起。
她抱在手里的感觉更像个孩子,小小一团,恬静地睡着,长睫毛随着呼吸轻微抖动。也不知她正在做个什么样的梦,而他会不会在她的梦里出现。
陆为顾不上给自己擦干身体,随便套了件衣服就起了身。好在头发短,不至于结出冰柱子,但身上的小水珠子都已凝结成冰,沾在皮肤上化不开。
帐篷里烤火的温暖让睡梦中的林瑾舒服得扭了扭,他浅笑着把她放在火边,捞起她的头发在火堆上烘干。
这个夜晚是疯狂的,但又是宁静的。
喧嚣风声相伴的性爱里,性淋漓尽致,而爱也正蔓延生长。
“生日快乐。”
入睡前,他又亲吻她的额头。
夜晚渐渐过去,红日于东面初升。
林瑾醒来的时候,感觉自己像被人打了一顿,怎么每处筋骨都是痛的。一觉初醒的混沌过去之后,她后知后觉地想起昨晚晕睡过去前的记忆。
交靡的水声,混乱的喘息,肌肤相亲的体感。
一切都如梦似幻,具有强烈的不真实感。
她扭过头看去,睡袋边上的位置是空的,没有男人躺在其上。
她穿好外套和鞋子,撩开帐篷的帘子。昨晚交媾的那条河闪烁着上午的晨光,而布喀达坂峰依然高耸入云。火堆噼啪作着响,边上摆着她的杯子和糌粑袋子,唯独没见到陆为。
他连同他的车都不见了,放眼望去,连个影子都没有。
隐隐的担忧从林瑾脑中生出:他会不会不告而别,把自己就这样丢在这里。
她实在太常经历他人的不告而别了。
母亲和外祖母都是不告而别离开了人世,哥哥不告而别失踪在了可可西里。人们好像没有在离开她时告知她的习惯,以至于她几乎把这当作了人生的常态。
对陆为来说,好像把她丢在这里就走,也不失为一个不错的选择。
她是盗猎者的家人,她已经把钱都给了他,且他已经睡到了她。就这样把她丢在距离公路几千公里的地方,让她慢慢被无人区的荒沙吞噬,好像确实有百利而无一弊。
她咬紧了下唇,坐到了火堆边。
火苗跃动的幅度与她昨晚被疯狂操干时,趴在河岸边看到的别无二致。它们是这片荒原上最热烈的东西,每一次跳动,都是一副浓墨重彩的画。
林瑾松开牙关叹了口气。
事已至此,无论如何,先吃饭吧。
她拿起一旁的杯子,想着昨晚接的水应该还没喝完。虽然大概率已经成了冰水混合的寒水,但好歹能解解晨起的渴。
可一扭开杯盖,扑面而来的便是一股热浪水汽。
被子里是满满一杯的热水,入口一啜,甘甜可口。
这是陆为起床之后给她灌的水。
林瑾的心忽然便放了下来,陆为,那个男人,他是不会把她就这样丢在这里的。他会在零下二十度的冰河上给她打鱼,会在给她铺睡袋的时候加一床被子,会在她的生日用糌粑做蛋糕,也会在她还睡着的时候就接好一杯热水。
他怎么可能会丢下她不管。
她自顾自点点头,从糌粑袋子里取出一大团,慢悠悠地啃起来。就着甘甜的水品尝青稞的滋味,等待着陆为归来。
十分钟,半个小时,一个小时,她等得很耐心。
终于,吉普车的车影出现在了视野的深处,并朝着她急驰而来。视野里的那一点越来越大,逐渐占据了她全部目光。
陆为没有下车,只是摇下了车窗,对林瑾喊道:“上车。”
“那这些东西呢?”
她不解发生了什么。
陆为言简意赅地解释:“先上车。刚才我去打兔子了,在前面那个山丘后面发现了车轮胎印。沿着轮胎印走了一截,看见了一辆停着的车子。”
林瑾顿时明白了事情的原委,不必再细问,她打开车门坐了进去。
脚垫上有两只中了弹的兔子,是陆为打猎的收成。
陆为说道:“那辆车边的草已经长得挺高了,车子报废停在那儿肯定有个把月功夫了。我看见车子就回来接你,也没再往前开一段。”
他是说,那辆车大概率就是在这一带失踪的林述的,但他没提前去一探究竟。
他想,如果那车真是林述的,林瑾应该想自己去看看吧。他提前过去破坏了现场,并没有多大的意义。
林瑾当然听懂了他的意思,点头道:“明白了。”
车子沿着一条溪流向北而去,翻过陆为口中的小丘,很快见到了他所说的车。
与上次在野马川对峙的盗猎者一样,眼前的车也是一辆皮卡,后车兜里满满当当装着货,上头盖着的塑料布捆得严严实实。不必掀开去看一眼,羊皮子的腥膻味已足够明显。
林瑾做着深呼吸,在车子停稳后,缓步向那辆皮卡走去。
皮卡的车门没有上锁,一拉就开了。
长期无人使用的枯腐气息在车门被掀开的瞬间充斥在她的口鼻之中,她挥手驱走飞扬的灰尘,看向车里的一切。
驾驶座上铺着的毛绒坐垫,和副驾驶座随意堆砌的枪支、衣物、水杯和纸笔证明了这辆车曾有人驾驶,且车的主人是临时离开了它,连随身的东西都没有带走。
陆为站在她的身后,扶住她不自觉发抖的肩膀。
“怎么了?”他问。
林瑾爬进驾驶座,越过中控台拿来了副驾驶座上的水杯,给陆为看。
与她自己用的那只是同一个款式,只有颜色有差别,别的都一模一样。
她说:“这个杯子,是我和哥哥一人一个的。我上大学之后,有一回他来北京看我,我们去了王府井百货大楼。他想给我买点东西,可我什么都不缺,逛了小半天,最后挑了两只杯子。”
杯子拿在手里,当时的回忆便顺着手上冰凉的手感涌来。
她当然还记得,哥哥站在王府井的街道上,看着百货大楼上那口巨大的钟的表情。
惊诧、讶异、感叹、崇拜、向往。
繁华的城市果然与他们生长的地方大不一样,哥哥叹道:“哥哥努力工作,以后争取让你在北京安定下来。”
她那时候傻乎乎的,错解了哥哥口中的“工作”。
事到如今,这辆车的归属已经了然。
车子是林述开的,枪是林述用的。后面满满一车兜的藏羚羊皮也是林述打的。
林瑾沉默着。她的一举一动都突然变得缓慢。她需要时间来处理这辆车带来的情绪波动,陆为通情达理地没有打扰她,只默默跟在她身边,以防什么不测。
她又从副驾驶座上取来了写着密密麻麻文字的信纸。
这是哥哥的字。哥哥没什么文化,初中辍学的学历让他不会写许多难字,一张纸上的错别字可能比写对了的字还多,但她就是能懂这些歪七扭八的字是什么意思。
熟悉的开头,照样是那句“小瑾,这个月怎样”。
哥哥不让她给他写回信,说是会影响队伍的保密工作,她天真地信以为真,从来没写过回信,也没跟哥哥描述过自己的生活状态。可是哥哥每次来信,从来都不会忘了这句寒暄。
这个月怎样?
哥哥,小瑾的这个月很不寻常。
她的下唇已经被自己咬出了血,昨晚就破了的皮再一次裂开,血腥味从牙关渗透进嘴里。
她一个字一个字看下去,呼吸越来越急促,情绪越来越难以压抑。
【小瑾,这个月怎样?
哥哥这个月工作很好,能赚不少钱。巡山队还给哥哥发了表扬,奖金也很多。
哥哥最近还是在太阳湖这一带工作,天气暖起来,太阳湖就快开春了,湖边有很多水草,风景很好看。生活条件也不用担心,一切都很好。
不过可可西里离北京还是太远了,哥哥跟队伍汇报过了,等把这一次手头的工作交接好,哥哥就不在可可西里做下去了,换个地方赚钱去。
对了小瑾,哥…】
信写到这里戛然而止。
这封充斥着谎言的信中,林瑾看见的,全是最真实的情感。
可是哥哥,你怎么不把话说完啊。
她抹了把眼睛,将信纸对折成小张,塞进了自己的口袋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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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八日(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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