真是好医生啊。
最美逆行者没他不行。
*
洛杉矶,半山别墅里亮起灯。
江何让司机把那辆骚包到除了在洛杉矶他都不好意思开的劳斯莱斯停进车库,进门叫人送一杯橙汁到房间,然后就径直上楼,一头栽进沙发里。
眼皮重得要打架,他在就要睡着的关键时刻猛地想起刚刚孟杳的信息,又抓起手机办正事,喊人帮他买钢笔。
孟杳只说买这个牌子,没说买哪款。
心中有点烦躁,一条语音发过去,“随便买买就行,不是什么重要的人。”
发完躺了几秒,又抓起手机撤回,操着一把哑透了的嗓子重新说——
“算了,买最好的。”
谁知道这次那男的会是什么德行,总得给她撑撑场面。
安排完,他扫到孟杳发微信的时间,那会儿正是纽约凌晨两点。
还好他临时被他爹支配到洛杉矶来陪各路叔叔伯伯喝酒,要不然这信息得到明儿一早他才能看到。
孟杳可真行。
真以为他夜夜笙歌不睡觉是吧?
眯了一会儿,外头传来轻轻敲门声。
江何的嗓子实在是发不出声儿了,闭嘴费力拖了个长长的“嗯”出来。
佣人端着橙汁进来,看见江大少瘫在沙发上的模样,不能免俗地被惊艳了一把。
江何穿不惯正装,因此哪怕是今天这种场合,他也只是勉强套了件黑色西服,不打领带,再板正的衣服都被他穿出一派落拓的潇洒。扣子被他自己多扯开一颗,颈下皮肤白皙,因为喝了酒,泛出粉红色。垂感极佳的西裤,叫他穿着也总是短那么一点儿,露出皮鞋上被黑色袜子包裹的那一截细脚踝,看着莫名叫人脸红心跳。
真正的好皮囊是什么样呢?
就是有的人,哪怕瘫个葛优躺的姿势,他也能躺出胶片时代豪门电影里的纸醉金迷来。
圈子里,江家算不上多显赫,一没祖上三代的家底,二没政商通吃的路子。江何他爹江自洋三十年前还只是岚城大市场上一个卖衣服的小摊主呢,标准的白手起家。
但江何就是公子哥里最众星捧月的那一个,和裴家那个宝贝得紧的独苗平起平坐的地位。
究其原因,很重要的一点是他光凭脸就能服人。大家一起出去玩,江何和裴澈,永远自动成为焦点,这是车和爹都无法达到的效果。
佣人在洛杉矶这处别墅干了好几年,很少见到江何。因为江家人来洛杉矶通常都是为了生意,而江家生意的希望全部被灌注在江何那个十六岁上 cal tech 的天才弟弟身上。兄弟俩,一个负责花钱,一个负责赚钱,分工和寻常人家的兄弟掉了个个儿。
听说是江家大少爷小时候太没正形,江自洋深感后继无人,火急火燎生了二胎重点培养。佣人每次看见江何一张脸,就不免要想——
这是所有的运气都用在脸上了吗?
橙汁放在小几上,佣人轻手轻脚出去了。
江何缓了一会儿,坐起身喝一口,又皱眉——孟杳的橙汁里到底加了什么?为什么他在别处永远都喝不到那个味儿?
原本就痛的嗓子受到怠慢,金贵的江公子不愿再喝,又瘫回沙发上。
过了几分钟,手机又响起来。
他以为是那钢笔买到了,拿起来一看,八百年不主动说话的裴澈居然给他发了张图。
江何认得,那是孟杳家旁边的一间咖啡馆,听说裴澈前女友念大学的时候也住那附近。
裴澈:[我在喝咖啡。]
江何无语。
谁不知道裴澈自从女朋友跑了之后,动不动就往那片儿去。自己坐那儿喝一下午刷锅水,闷骚得很。
多新鲜呐。
他嗓子疼,又困,懒得回。
半分钟后,闷骚的裴澈又发一张图片过来。
江何这回觉得新鲜了,裴澈什么时候这么话多?
他点开一看,睡意一瞬间烟消云散。
照片中坐在靠窗位置的人,正是孟杳。
而她对面那个人,是钟牧原。
甚至他们俩中间那张桌子上摆的东西江何也认得,是孟杳买菜专用的帆布袋,印了个啃稻香村的鲁迅。
鲁迅旁边有排骨和荔枝。
孟杳最喜欢的肉类和最喜欢的水果。
他忽然愣住了,抓着手机僵了半晌。手心一麻,助理真把钢笔买到了,发微信给他确认。
刚刚孟杳怎么跟他说的来着?
[送人的。]
[前几天在书店碰到个男的。]
裴澈看热闹不嫌事大地问他:[我没看错的话,对面那个是钟牧原?]
江何没回,下意识地点开孟杳的对话框,半晌,一个字也没敢问。
第03章 .“你放心,我身边最像骗子的男人就是你。”
孟杳就着刷锅水味的咖啡读完了莫嘉禾的六篇小说。
她很早就不太相信“文章憎命达”之类的说法了,而莫嘉禾的小说无疑再次加深了这种想法。
有些生下来就在金字塔顶端的人,似乎不需要经历什么尘世的苦难或者看透什么生活的真相,连顶级的艺术感受力都可以天生拥有。
譬如江何那个帅且话少的朋友裴澈,东城最早一条商业大道以他奶奶的名字命名的身家,在伦敦闲着没事学画画,早餐时餐巾纸上的涂鸦作品被女朋友顺手发在 ins 上,就能让 g 家的设计师三顾茅庐求购版权。
人家还不卖。
自己裁了裙子送给女朋友,全世界就那一条,ins 上被赞到爆。
江何当时的女朋友,如今在欧美圈风生水起的华裔超模 samantha yeoh,对那条裙子很有兴趣,磨了江何好久,要他问裴澈开放版权。
江何恋爱时是出了名的好好先生,对每任女朋友的要求一贯是无条件满足。但那回他是真没办法,谁让裴澈是头傲慢又闷骚的倔驴。
他摆烂也摆得很潇洒,理直气壮地请女朋友海涵,谁让她男朋友除了烧钱别无所长。还鼓励人家,下次努力,争取找个艺术家男朋友。
后来超模姐姐果然也很努力,下一任是个货真价实的艺术家,设计了一系列送给她的联名款。
莫嘉禾的小说也一样。
她十六岁时就灵气逼人,如今看笔力只增不减,使孟杳很确定,刚刚在伴手礼贺卡上看到的那几句空洞祝辞,绝不会是她写的。
不用打莫家人的招牌,更不用孟杳帮忙,莫嘉禾这些作品哪怕是匿名往随便哪个杂志社投稿,只要编辑不瞎,就一定会被收稿。
孟杳看着眼前的文字,忽然在想。
是天生的吗?
有抑郁症的功劳吗?
她平静地让这些不太善良的想法在自己的脑海里游过,又平静地等它们消失,然后把摊开的文稿合上。
这才发现最后一页还有几行字。
女生字迹娟秀,但不乏筋骨。
“孟老师,谢谢你读我的作品。
我想我需要为当年的傲慢道歉,我后来才知道那样的话对听者来说是很大的伤害。但请你相信,我绝没有冒犯你的意思,只是当时幼稚且傲慢,以为人和文字都可以是孤岛。
我希望有更多的人看到我的故事,这对我来说将是最有意义的事。如果可以的话,你愿意做我的编辑吗?”
很大的伤害?
那倒没有。
她十五岁就见过江何眼都不眨地刷了五十万买摩托。
千金小姐不肯为钱出卖文字而已,这才哪到哪。
孟杳合上文稿,一扭头,看见钟牧原站在门口。
他手上拎满了袋子,除了她要买的排骨和蔬菜之外,还有一袋荔枝。他站在门口却没进来,先拿出纸巾擦拭额头和颈间的汗。
孟杳盯着他看了会儿。
这种动作要男生做起来不娘,绝对不是一件容易的事。难得钟牧原是天生的君子,拿纸巾擦汗,也像民国时候穿长衫的先生,板书完拿出手帕来擦粉笔灰,只叫人觉得清贵又儒雅。
孟杳看着看着才恍然想到,他应该不是怕热。
而是怕菜市场的气味被带进咖啡厅来,影响到其他客人,所以先在外头站一会儿。
一贯的好教养。
钟牧原从屋檐下走进阳光里,把纸巾丢进路边的垃圾桶,回身正好撞上孟杳的目光,冲她笑了笑。
下午的阳光不那么刺眼,波光粼粼的树影下他的瞳孔是温柔的琥珀色。那个画面,好像她打烊的青春再次亮起了一瞬的灯。
孟杳蓦地有点不自在,撇开了眼神。
钟牧原坐下后,孟杳闻见一股清淡的薄荷香。
这才想起来,钟牧原用的不是纸巾,而是薄荷味的湿巾。高中起就这样了,孟杳刷题刷到头昏脑涨的时候,身边总有这么一股提神醒脑的薄荷味。
好精致的。
钟牧原把买来的菜搁在桌子上,解释道:“我看荔枝上市了,很新鲜,就顺手买了点。很甜,你喜欢吃甜的吧。”
最后一句是陈述句。
孟杳嗜甜,熟一点的同学都知道。
孟杳礼貌道:“谢谢。”
心里却非常难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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杳杳 第3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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