连绵不绝的山脉,是天灾期间最靓丽的一道绿色风景,看着美丽,实际里面险象横生,资深老猎户都不敢在里头顿足太久,一不小心就会落入野兽之口。
所以明知山里有吃的喝的,宝贝多不胜数,却没有人敢去跨越,也无人敢在里头躲避天灾。
望着这又高又广的羊驼山,金毓吞咽了下口水。
“这山也太大了!”
比她在网上看到过的各种深山还大。
她曾经有想过要去深山里生活,当个地地道道的原始人,住山洞,吃野果,喝山泉,采野菜药材,体验大自然的气息。
为此还在网上查了很多有关深山的知识,山里有什么,该注意什么,什么可以吃,什么不能吃……
还曾做过住进深山的美梦。
结果呢!
现在,她真的要进大山了。
心快跳出来了,怕死了!
亲自体验的,跟在网上看到的太不一样了!
金毓表示心很慌,拉紧了自家亲娘的粗手臂,看着梁元:“咱们真要进去?”
瞥见了她眼底的惧意,梁元眸光动了动,到底还是老实的点了点头:“不走羊驼山,就得原路返回,或者走成韵府。城里的官兵在四处抓人,不是那么好近的。”
金毓犹豫的问了句:“沿着城墙边上走不行吗?”
梁元摇头:“不行。”
梁宏解释说:“成韵府还有个别名,叫做山城,因为这里的山很高也很多,城墙四周都是山,虽然没有羊驼山高,但是墙上有兵守着,我们很容易会被发现。”
金毓闻言沉默了。
金父等人也都不说话。
他们对成韵府不了解,只能听梁家父子的,现在的他们必须一条心,互帮互助的共渡难关。
梁宏继续说:“羊驼山虽然危险,但外围还算安全,只要不往深处走,遇上野兽的情况会小很多,但得多绕点路。”
“咱们身上的银钱虽说不多,但也够用好长时间了,有吃的有喝的,咱们肯定能走出羊驼山的。”
金毓深呼吸了一口气:“那就走吧,咱们进山。”
她看向金父等人:“爹,娘,官兵抓人是为了打仗,不管跟谁打,苦的都是我们老百姓,之前我们走路的那些地方会乱起来,回去危险会更大,咱们只能往前走。”
“等跨过了羊驼山,咱们再想办法挣钱,有钱就不缺吃的。”
“嗯嗯嗯,对,你说的对,我们得往前走。”金兰拉住丁达的手,眼神坚定:“你和老大老二不能被抓去当兵,咱们进山。”
“好,进山。”金母拍了下金父瘦弱的肩膀:“别怂了,挺直腰杆,咱们进山。土匪都杀过了,还怕什么野兽,遇上了就把它杀了吃了。”
金毓三姐弟点头如捣蒜。
这时,有嘈杂的声音传来。
梁元连忙跟猴子似的,利落的爬到一棵大树顶端,看向后方。
金毓等人看得双眼发亮,这身手太好了。
“我师父威武霸气啊!”丁潇一脸崇拜,也想去试试爬树,被他爹一把逮住后衣领。
“别添乱。”
看了两眼,梁元就从树上下来:“我们得赶紧进山,后来有几个人被官兵追赶着朝这边来了。”
“什么?那还等什么,走吧,走吧,千万不能让他们发现我们。”
大伙儿连忙拿起东西往山里走,一头栽进了密林中。
第20章 神医宋承远
金毓等人进山后没多久,梁元说的那些人就跑到了山脚下,那是两个男子和一个老妇人,他们身后追着两个官兵。
两官兵见前面的人还想跑进山里,一怒之下加快速度跑过去,一刀杀了老妇人,将两个男子砍伤,不顾他们悲惨的嚎叫提住脚拖着往回走。
还未走几步,迎面飞奔而来一个高个男人,见到两官兵的行径,怒得破骂一声拔刀上去杀了他们,救下了那两个男子。
“你们赶紧逃,逃得越远越好。”
两男子哭着看了已经死去的老娘一眼,对高个男人道谢一声,相互搀扶着跑了。
高个男人抬眼看了眼羊驼山,一咬牙就进了山。
羊驼山最外围的地方已经没有什么野菜,都被难民给挖光了,到处都是小坑。
因为经常有人走,外围的山路很平。
但越往里走,就越难走了,随处可见的都是山石和棘刺丛,需要用镰刀割开。
于是,丁达、梁元、丁风三个最为健壮的男人便手拿镰刀在前面开路。
避免他们被棘刺刮伤手,金毓在手机里找了找,发现有仿古的加长皮质手套卖,便给大家说了声,凑钱买了三双手套,三十文钱一双,用了九十文钱。
挺贵的,可又不能不买,因为手机没有药品卖,若是手受伤了,在这种地方容易感染细菌无药可治,虽不致命会慢慢好,但却很痛苦。
走了近一个时辰,一行人来到一处草地上,这草儿青绿好闻,与外面的枯草对比天差地别。
众人在此地休息,喝了一口水,金毓就内急想去方便。
金母不放心跟她一起去。
还未寻到合适的地方,金毓脚下绊到某样东西,人一下子往前扑去。
“小毓!”
金母伸手想要拉住金毓却没够着,吓得脸色苍白,却不想下一秒,金毓在即将扑到地面的时候,眼疾手快的抓住了一根树藤,另一只手撑在地面,稳住了身形,避免了与大地亲密接触。
看到地上的尖刺,金毓心中庆幸,还好这段时间通过灵泉水的滋养,她的身体恢复了很多,反应力也变灵敏了,要不然这会儿,她的小脸就得扎在刺上了。
本来就瘦的丑兮兮的,再破相就更丑了。
“小毓,你没事吧?快起来!”金母眼中震惊,大步过去将她扶起,一颗心跳个不停,假装镇定的一扭头,看到了一条腿:“死人?”
金毓站稳了身体,拍拍手低头一看,也看到了那条腿,她用棍子扒开草丛一看,发现腿的主人是一个中年男子。
此男子三十五左右的年纪,留着又黑又浓的长胡子,全身都是刮伤,他身上挂着一个装得鼓鼓的大布袋,旁边倒放着一个药篓,药材洒了一地。
金毓大着胆子上去探了他的鼻息:“娘,他还活着。”
金母把她拉过来:“你想救他?咱们现在的情况,怎么能带着一个陌生人。”
有外人在就不好自由的买东西了。
金毓:“可我们总不能见死不救吧!”
她话音刚落,地上的男人就哼了起来,虚弱的喊着救命。
金毓看了看金母。
金母看了金毓一眼,随即无奈叹气:“行,咱们救,咱们可是答应了佛祖,要做个善人的。”
她说这话的时候,袖子下的拳头捏的死紧。
以前,她的闺女可不会管这种闲事,她是个自私的。
金毓注意到了金母的反应,她眸光动了动,什么也没多说,忙与金母一起将药材捡进背篓里,背在金母身上,再把中年男子扶起,去队伍那里。
看到金毓二人摇摇晃晃的扶了个男人回来,梁元等人都愣了下,连忙上去把人接过来。
“不是去方便了吗?怎么带回来了个人?此人哪来的?哎呦,伤的不轻呀!快把他放草地上。”
金父等人一边念叨着,一边把人放地上,见此人虚弱的喊着救命,还想喝水,便好心的给他喝了一口水。
金毓简单的给他们解释了一遍捡人的经过,说完后又内急了,拉着金母又去找地方方便,丝毫没注意到梁元看着中年男人的目光很不对头。
宋神医!
他怎么会在这里?
对了!上辈子宋神医说过,他曾进过深山里为那人寻药,差点死在山里头。
难不成就是这一次吗?
原来宋神医前世所进的大山是羊驼山,这点他倒是没说过。
原以为这辈子不会再相遇,没想到会在这里遇上。
金毓方便回来,就看到梁元在给那人处理伤口。
手法很娴熟,还用了不知从哪找来的草药。
她心底好奇,多看了几眼,对梁元很佩服。
十岁就开始学着养家,照顾断腿爹痴傻妹妹多年都不曾嫌弃,进山里打猎学了一身本领,再加上前世所经历的,这个男人吃尽了苦头,看尽了人间冷暖,非常人所能比。
她得多跟他学习。
伤口处理完,男人就醒来了,一睁眼看到了金毓等人,他神色有些懵。
“我这是在哪?你们是谁?”
金父上前一步:“你可算醒了,为了等你醒来,咱们耽搁了不少时间。我大女儿看到你昏倒在草丛里,不忍看到你被野兽吃了,就好心救了你,为此我们还给你喝了水。咱们的水可珍贵了,自己都舍不得喝……”
见金父又要念叨个没完,金母一把将他拉过来,梁元走过去对男人说:“先生,你可好些了?”
“好多了,谢谢小兄弟。”宋承远吃力的站起来,拱手道:“我名宋承远,乃是一名大夫,为寻一味药才来此山,不幸遇到了大蛇,滚下了小山坡,幸而遇上了你们,得你们所救,宋某感激不尽。”
他的话刚说完,肚子就咕噜噜叫了起来。
见此,梁元转身就去拿了三个小包子给他。
宋承远饿坏了,感谢了一番,就接过包子大口大口的吃起来。
生怕他噎着,梁元给他喝了一口水。
看到这样体贴入微的梁元,金毓的眸光动了动,怎么感觉梁元对宋大夫很温柔的样子,是她的错觉吗?
包子吃完,宋承远这才有了些力气,他看了看自己身上的被处理过的伤口,问:“你们之中有大夫?”
金父摇头,指着梁元:“你的伤是他处理的,小元是猎户,经常受伤,就自个琢磨出了一些治伤的法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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带手机逃荒,我被重生糙汉娇养了 第14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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