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榛半边身子有点僵,脑海里忍不住天人交战,如果待会儿麦文澈要跟他接吻怎么办?
——什么公众场合,管他呢!
明榛的道德标准立刻下降,然后想也不想,在黑暗与人悄悄牵了手。
幸好麦文澈并没有让他陷入纠结,两人只是安静地相互依偎着看完了整场电影。
电影结束后已经是深夜了,明榛开车送麦文澈回家。明明只是简单地吃个饭看个电影,却让他觉得这次约会的体验甚是美好。
在经历了大学时那对在操场上告白的同性伴侣事件后,明榛就觉得,爱情不需要轰轰烈烈,不需要万千观众。
在这座2000万人口的大城市里,他们不过是众多情侣中普普通通的一对,普普通通的两个人,做着普普通通的小事,这就足够了。
因为是和喜欢的人一起做,即便是小事,也变成了烟火气里琐碎的浪漫。
在这纷纷扰扰的世俗世界里,做个俗人,也挺好的。
车子慢慢停到麦文澈小区楼下,麦文澈低头松了安全带,手顺势放在扶手箱上,却没下车。
明榛舍不得就这么告别,内心无比渴望麦文澈能邀请他留下来——反正他也在他家留宿过,或者至少可以邀请他上楼哪怕喝口水、喝杯茶也是好的,总之就是想再跟人多呆一会。
然而,麦文澈既没有想邀请人上楼,又似乎没有想上楼的意思。他微微面向明榛偏转着身子,头还是慵懒地靠在座椅上,一言不发地看着人。
明榛趴在方向盘上,转过头看着他。车里没开灯,小区路灯也暗,即便不到一米的距离,其实看不清人,只看得见麦文澈的轮廓,卷翘的眼睫,挺直的鼻梁,还有似乎在微微上翘的双唇。明榛的右手无所事事地挑着自己车上的手机充电线,然后自然地摸到了放在扶手箱上的手。他抓过来,握在了一起。
尤记得几天前,他们第一次在医院手拉手时那个陌生又紧张的心情,想不到几天后,两人牵手的动作已经如此娴熟。然而即便动作熟练了,明榛的心跳依然会不由自主地加快。
猛然记起以前自己对麦文澈这双手有过贪恋的、下流的想法,忽然拉过来放在唇边亲昵地吻了一下。见麦文澈还是歪着头看着自己,忍不住又眷恋地亲了一下,亲完后紧紧地捂着放在心口上。
麦文澈忽然笑了出声,低声说:“你心跳好快。”
也许谈恋爱会让两个人都变傻,听见对方笑,明榛自己也忍不住笑,又不知道到底在笑什么,只觉得一些高兴的、活跃的情绪在体内高涨,只得“嗯”地应了声,应完又无比诚实地说:“因为想到了些以前的事情。”
麦文澈自然地问:“什么事情?”
明榛笑着摇摇头,不回答。
“坏事么?”
明榛先是笑着点点头,又意义不明地摇了摇头。
“什么坏事?”好奇的人支起身子,饶有兴致地靠近了些。
几立方的空间里,依依不舍的两人,毫无营养的对话,昏暗无比的环境,似乎适合做点什么。
有些时候行动比语言更实际。
下一秒,明榛便从方向盘上支起身子,紧紧攥着的手还贴在胸口上,急切地在他唇上印了一下。
动作很强势又急促,麦文澈本能地微微后撤躲了下。
很快意识到发生了什么,垂着眸看了眼近在咫尺的唇,停顿了半秒便又迎了上去。
这个姿势有点别扭,交握的手很快松开,变成扣住麦文澈后脖的姿势,明榛强迫他微微昂起头,不容对方再有半分后退,像是小狼狗抢食,连啃带咬。
片刻后,麦文澈上唇被咬得一疼,忍不住“嘶”地抽气出声,不悦地推了下明榛,后者愣愣地停止了动作。
“纯情小处男的吻技怎么这么差?”明明是指摘的话,但听不出怒气,更多的,似乎是调侃,甚至可是说是调情。
明榛的鼻子还贴在麦文澈鼻尖上,眼睑低垂着,语带委屈:“不要再这样叫我。”
“为什么?”
“不喜欢。”明榛老实答。
“好,以后不叫了。毕竟不小,也不是处男——”麦文澈笑了出声,“但还是很纯情。”
两人贴得很紧,说话的气息都萦绕在脸上,明榛听完后不满地轻轻哼了声,忽然难过地低声问:“真的......很差么?”
“很差,非常差!”麦文澈严肃地说,一点面子都不给,不仅说了“差”,还加了很严重的程度副词。
明榛不由自主地微微蹙了眉,有点不高兴。
“不过没关系,”麦文澈轻笑出声,有些诱惑地用舌舔了下近在眼前的唇,语气悠悠,“你澈哥很擅长教人。”
明榛被舔得语调含糊,说不出是情动还是委屈,声音嘶哑地说:“那澈哥......教教我。”
闻言,麦文澈贴近了些,唇沿着唇线描摹走了一圈,却不吻下来,保持着若即若离的姿势,停在唇角,让呼吸缠绕一起。
明榛自觉不是性急的人,此刻却被勾得浑身血气上涌,呼吸瞬间就重了起来。因为那似吻未吻的瞬间,让正在等待的人情绪紧绷,竟比直接亲下来更让人兴奋,让他差点理智全失想不管不顾地咬上去。
然而猴急凑近些,想尝尝那温香软玉的滋味,对面的人却你进我退地后撤了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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