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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五五 峥嵘巨浪高比山(6)

    金鳞开 作者:美味罗宋汤

    朱慈炤在澳洲的头一年,深感头痛。随船队而来的菜户并非只是种菜,也一样要种粮,而作为农业指导大全的“历书”在澳洲却无法通用。

    因为澳洲的节气与大明是反的。

    加之小冰河期是全球效应,身在南半球也无从躲避,于是甚至有了从屏岛运水南下缓解干旱的事。

    作为一个相当于大明国土的飞地,澳洲特产在大明十分罕见。反之,大明习以为常的动植物在澳洲也从未出现过。明军带来的猪、兔、马、羊、牛,甚至连猫、狗,都是这片土地的常客。

    因为没有天敌,加上兔子的繁殖速度极快,明军将这些肉兔散养在草原上,每天巡逻的时候顺便打几只,竟然要比笼中饲养的效率更高。

    澳洲的土人开化程度比台湾更低,根本没有农业可言,只要靠袋鼠肉为生。明军士兵在这里分地也并非紧巴巴地百十亩论,而是动辄五百亩、上千亩。而且分到的土地在服役期间内就可以享受收益,所以他们更欢迎大陆移民前来耕种,一跃成为吃租子的“老爷”。

    在没有足够移民的情况下,黑厮土人也是可以使用的劳力,但这些黑厮实在无法胜任照料庄稼的精细活,所以只能用鞭子和木棒让他们长记性。

    单连田作为朱慈炤的至交好友,也分到了两千亩好地。他从未想过自己名下竟然也能有这样的资产,对于开发利用这块土地也格外上心,找了几个老农,悉心指导土人耕种。

    在澳洲,土人的部落已经发现了数百个,最大的有上千人,最少的只有十数人。据说整个大岛上能有土人五十万上下,不过这是用公式算出来的,谁都不知道确切数字是多少。他们可不算在人口统计之中。甚至连是否算人都还存在争议。

    如果明人失手打死了土人,只是罚一斗米而已。而如果是故意杀死土人,则连惩罚都没有——因为随军的法官相信,如果是故意杀死土人。势必是出于正当防卫,所以不为罪。

    ……

    “单把总,家书!”哨兵高举着手里信封,扬声叫着。

    单连田从田埂旁站了起来,跃身上马,迎着那哨兵跑去。

    烽火连三月,家书抵万金。

    如今大明和澳洲之间往返一次大约要半年时间,家书可真是抵得上两万金了。

    单连田小心翼翼拆开信封,取出里面的“两万金”,一看到父亲熟悉的字体鼻子就有些发酸。他是锦衣卫世家。虽然说起来是将门子弟,其实已经十数代人没有打过仗了。弘治朝之后,族中再次上阵为将的人,还是今上在潜邸时加入的东宫侍卫营。

    不过那位族叔很了不得,也是跟二萧平起平坐的少将军。只是一直驻守京畿,所以威名不显。

    单连田仔仔细细地读完了每个字,方才翻到下一页。父亲已经叙完了家长里短,提出了一个奇怪的要求:能否送一些温顺的黑厮回京,充作扫除杂役。

    ——大明还缺杂役么?为什么要用这些黑厮呢?

    单连田颇为不解。他放眼看去,地里劳作的一个个黑点,都十分温顺。给什么吃什么,而且只要有鞭子和木棍,干活也不偷懒。不过相比大明的杂役小厮而言,这些人甚至不会说人话,更不懂礼仪,连行礼问好都不会。值得不远万里送过去么?

    他继续往下读,后面是妹妹想要一只袋鼠……这就没办法了,圣谕严禁澳洲特有动物进入本土,以免传播疾病,或者因为缺乏天敌而导致物种失控。从这里进贡几头活袋鼠给南海子。都得洗了又洗,比人还难伺候。

    “芳树!芳树!”

    单连田耳朵一抖,抬起头来,远远看到郑崇元骑马过来。

    “大子,”单连田将家书收入袖中,遥遥拱手,“何事如此匆忙?”

    郑崇元已经跑到了单连田面前,匆匆回礼,又道:“你这儿还有温顺些的土人么?大小都要。”

    单连田一愣:“你也要?”

    怎么突然之间土人还吃香了?

    郑崇元看到单连田袖口露出的一角纸页,道:“可是家中来信要你送点土人回去?”

    “正是,京中怎么了?连个杂役小厮都没了?”单连田拉着郑崇元巡视自己自己的两千亩土地。

    郑崇元道:“还真是让你说对了,现在京中老爷比小厮还多。”

    “怎会?”

    “记得崇祯二十年为平奴变而下的圣谕么?”郑崇元道:“大明境内,但有为人奴婢者,皆可自陈脱籍,复为良民。”

    单连田点了点头。这则圣谕并没有一刀切废除奴婢制度,却是声明朝廷再不保护主奴关系。奴婢者只要自己表示要脱籍,就能不为奴婢了,之前签订的卖身契自然也就没有了效力。

    “当时自陈脱籍的人也不甚多,大概还不敢相信有这等好事,也或者是脱离了主家怕没饭吃。”郑崇元带着轻蔑道:“如今河套多了数百万亩良田,澳洲、台湾、辽东也都是条好路数,所以脱籍之人与日俱增,以至于各家已经不敢再收买奴婢了,生怕这些人拿了身契银子转头就走。宁可还是雇佣合同牢靠些,起码有官府保障。”

    “原来如此!”单连田恍然大悟:“所以要用黑厮,这也不知道是谁先开的头。”

    “南风呗。”郑崇元似笑非笑道:“肯定又是那干福佬开的好头,台湾也有不少黑厮。”

    单连田摇了摇头,道:“殿下那边怎么说?”

    “殿下倒是准备带五百个黑厮回去叙职。”郑崇元笑道:“各家没了杂役还可以想办法,宫中没了宦官可不行。”

    大明从来没有专职的“敬事房”,每当宫中需要宦官火者的时候,都是从民间招募,这就导致了大量“无名白”的存在。这些无名白都是受了“远亲事君”的风气影响,自费找人阉割,然后寻门路入宫。

    如果没能选入宫中服役的,便只有混迹在京师各个寺庙的澡堂里给人搓澡。而那种澡堂正常人是不会去的,都是宫中的宦官。如此一来大家都一样,省去了尴尬,若是运气好,也能靠这些宦官举荐入宫。

    远亲事君虽然好听,但说白了就是“穷”字作祟。如果家里有两亩薄田,能娶个媳妇传宗接代,谁肯割了那话,跑去当个被人鄙视的残疾人呢?

    在背井离乡和断子绝孙之间,选择前者的还是主流。

    “皇宫那么大,靠宫女可打扫不过来,而且许多粗活重活也不是女人能干的。”郑崇元道:“这五百黑厮就是送去当宦官的。”

    单连田点了点头。

    大明建国之初,受到蒙元遗风的影响,在对外拓展战争中,会从战败部落中抓捕俘虏。这些俘虏被阉割去势,送入宫中成为宦官。

    大名鼎鼎的三宝太监就是如此开始自己传奇人生的。

    有先例在前,永王慈炤这样做也是合情合理。

    “是这边阉了送去,还是到了京师再阉?”单连田问道。

    郑崇元嘿嘿笑道:“这就要看怎么用了。”

    “大子为何笑得如此猥琐?”单连田越发不解了。

    “只有皇宫和亲王府能用阉人,你不会不知道吧?”郑崇元道。

    “那是自然。”

    这是防止民间自阉成风,伤了国本。

    “但如果澳洲土人本就有阉割男童的习惯,那么咱们送去的黑厮自然也都是阉过的。一者是黑厮土人的习俗,二者不会伤到国本,就和阉驴骟马一样,你说朝廷会管么?”郑崇元道:“肯定有大户人家愿意出个好价钱。”

    单连田当然知道当地土人是没有这种习惯,对郑崇元要做人牙子很是不耻,斜视道:“你当朝廷都是傻子?怎么可能有这等习俗?”

    “福佬连男童都溺死,穷到根上了有什么不可能的?”郑崇元道。

    “这等事丧尽天良,我不能做。”单连田面孔一板:“我只送十来个身强体壮的土人回去应付大人便是。”

    郑崇元一愣,旋即笑道:“哎,其实这事也不需要咱们这边做。你也知道军医那两下子……若是去了势,还得养伤,说不定还熬不过海上这么长的路。我也只是跟你说说北边的形势罢了。”

    “你来找我,恐怕不单是讨要几个黑厮吧?”单连田冷声道。

    “兄弟你是常与土人交战的,那些俘虏不妨交给小弟。”郑崇元笑道:“利益均沾,肥水不流外人田嘛。”

    单连田正要拒绝,只听郑崇元又道:“你别忙着回绝我,芳树,你是领兵之人,别的营伍都在做,上上下下都得到了分润,你不做,手下的兄弟怎么服你?咱们是一个屋里躺尸的情谊,不怕说得透些:这事是永王开的头,谁不做就是打殿下的脸。你能不做么?”

    单连田心中纷乱如麻。他从未想过大明到了澳洲之后对土人有什么伤害,只觉得天下重器归于有德者居之。澳洲这么大好的土地,当然应该由大明来施行王化。往日听人说土人和牲口一样,他也没怎么放在心上,新兵营中的教官不也将新兵蛋子当牲口么?

    听了郑崇元说的这些话,却让他由衷生出一份厌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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