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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丝雀的逆袭_分节阅读_30

    金丝雀的逆袭 作者:酒厘子

    “庭蕤,你在想什么呢?”

    莫如一句话打断了他的出神。

    “我在想,他也算事业有成了吧,立业已经做到了,那成家呢?他现在好像还是单身?”庭蕤直接就把自己的疑惑说了出来。

    “啊——这个啊。”

    小女生都是很喜欢跟自己的好朋友分享秘密的。

    莫如神秘兮兮地压低了声音:“这件事在我们圈子里虽然不是什么秘密,但是知道的人也并不多。你要是想知道,我就仔细跟你说说。”

    “什么什么?我也想听。”熊源凑过来。

    这么漫长的一个课间,他刷完了游戏跟小说之后无事可做,百无聊赖之下耳朵就捕捉到了一个关键词,“秘密”什么的一听就很吸引人啊。

    人类都是有一颗八卦的心的,兽人也一样。

    “好吧。”加入了熊源一个之后莫如分享秘密的热情就消逝了大半。她言简意赅地把这个不算秘密的秘密告诉了两人。

    听完莫如的话,庭蕤终于知道博晴光为什么会被姚芊芊选中了。

    原因其实挺荒谬的——这人克妻。

    十六岁的时候早恋,谈了一个姑娘,门第之间也算是门当户对的,两人后来都到了谈婚论嫁的地步,结果天有不测风云,姑娘某一次出行遇到了劫匪,身中数刀后不治身亡了。

    大学的时候博晴光又谈了一个对象,两人有相同的政治报负,志趣相投,可以从诗词歌赋谈到人生理想。后来也互相见了家长,基本上人生大事也就这么定下了。结果那人家里却不知怎么得罪了当权者,被流放到了十二区,没多久就郁郁而终了。

    再然后就是他就任一区副长那段时间,顶头上司对他青眼有加,决定把他的掌上明珠嫁给他看好的这个年轻人。两人订了婚,成了名副其实的未婚夫妻。结果两人在一次旅游途中遇到山洪爆发,博晴光没什么大碍,掌上明珠却被洪水卷走,活不见人死不见尸了。

    如此一来,别管那些迷弟迷妹们对他怎么崇拜爱慕,提到要跟他亲密接触,退堂鼓打得比谁都痛快。

    宁可信其有不可信其无啊!小命就这一条,不好好珍惜怎么行。

    第24章 第二十四颗樱桃

    应青确实还在为儿子的婚事发愁。

    博晴光克妻的名头传出去之后,原本称赞他年少有为,透露出结亲意向的人家纷纷退却。话说的倒是很好听,什么两人不太适合,高攀不起,实际上不就是害怕他们家儿子/女儿嫁过来之后会遭遇不测嘛。

    那些卖子求荣、攀炎附势的人家也不是没有,他们倒不在乎自家儿女的死活,目的就是通过结亲攀上博家。儿女没死最好,死了也能借此获得好处。

    他们不嫌弃博晴光,应青却嫌弃他们。

    她可不愿意跟这样势利眼的人家结亲,这样的人家就跟水蛭一样,是惯会吸人血的,而且一旦沾上就轻易撕扯不下来,糟心的很。

    可是好人家哪愿意把自家孩子推进他们眼里的火坑里?

    如今虽说大多数人都信奉科学主义,但是这种看不见摸不着的玄妙东西,还是很让人敬畏的。

    应青在家里整天唉声叹气的,博景阳终于受不了了。

    “至于吗你?”博景阳一抖报纸,语调是漫不经心的悠闲,“晴光才不过五十岁,年纪正好,何必急着娶妻?”

    实际上,中区普遍流行晚婚晚育,两百岁才结婚的也大有人在。博景阳并不觉得自家儿子现在就需要操心婚姻大事。

    “你懂什么。”应青白他一眼,“结婚和有结婚对象是两回事!”

    她皱着眉头,满心的惆怅无处诉说,儿子和老公对这件事都不上心,就她一人着急上火,显得好像她剃头挑子一头热似的。

    可是她也有她自己的考量。

    博晴光如今的政治生涯已经走上了正轨。他在一区副长的位置上整整停留了十年未进一步,如今好不容易因为在山洪爆发的时候因处理得当,有效避免了伤亡入了上头的眼,这才能调到中区。否则单熬资历,就算再过五十年也轮不到他这个毛头小子。

    应青私下打听过了。博晴光这次最有可能获得的职位有两个,一个是海城市的市长之位,一个是雾城市的副秘书长之位。

    听起来前一个职位好似更加风光一些,职权也大。但是根据应青探听到的消息,海城如今完全是孙家的天下,孙家在那完全是土皇帝一样的存在,说是一手遮天都不为过。

    博晴光就算真的过去,也不过是成为一个被架空的傀儡,任人摆布不说,出了什么事情说不定还要背黑锅呢。

    至于后一个,应青也有些不太满意。

    雾城里的世家多如牛毛,不同于海城那个,不会存在哪家一手遮天的情况。可单是那一个“副”字,就很难让人心情愉快。

    不说“官大一级压死人”这种话,应青其实一直觉得博晴光吃亏就吃夸在这个“副”字上。

    当初她跟赵家议亲的时候,就不是很看得上他家那飞扬跋扈、娇纵任性的大小姐。那女孩子简直被她家里宠得没边了,一点基本的礼数都不懂,见了面连个招呼都不会打,吃个饭当着两家人的面还要挑三拣四,不合心意了就摔门而去。

    赵友瑞,也就是博晴光的上司,那女孩儿的父亲,还说他女儿让他给宠坏了,让他们多担待一些,话说得那叫一个理直气壮,半点都不觉得他女儿应该改改这脾气,让应青想起来心里就堵得慌。

    有这样的一个儿媳,应青已经能预想到日后家宅不宁的境况了。

    可她还能怎么办,只能选择忍着呗。

    赵友瑞早在把他家女儿介绍给博晴光的时候就已经暗示过了,再过几年他就会从那个位置上退下来,到时候要选谁来接任,他还是很有话语权的。

    这句话对于应青来说就好像驴子面前吊着的萝卜一样,不管最后能不能吃到嘴里,反正她是抵抗不了这近在眼前,好似唾手可得的诱惑。

    关于这件事,应青其实也征求过博晴光的意见。不管那家女孩儿内里到底怎样,要跟她过一辈子的也是博晴光。按照应青的想法,结婚后两人搬出去住,自成一个小家庭,她能插手的事情不多,也不用整天忍受那个大小姐脾气,对她来说影响不大,但是博晴光跟她就完全不同了。

    两人成了夫妻之后同住一个屋檐下,低头不见抬头见的,若是整天争吵打架,那就不是结亲,而是结仇了,所以博晴光的想法才是最重要的。

    “你是怎么想的?”从小到大,应青一直都摸不透自家儿子的想法,虽说他确实是从自己肚子里爬出来的,但若是硬要让应青从他那张永远波澜不惊的脸上窥看他的想法,应青也是怎么都做不到的。“知子莫若母”这句话放在博晴光身上根本不适用。

    “什么怎么想的?”博晴光不急不缓地又把问题抛了回来。

    “哎呀!”应青性子其实是有点急的,她实在看不惯博晴光这副万事不上心的模样,凭什么就她一人着急上火啊,“就是赵程程!那姑娘!你愿意娶她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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