子夜的走走,就是将赫连明轩带到了刑部,然后又带着赫连明轩去了案发现场。
京城还是很大的,人口又多,内城还好,外城与京外的附近庄子和村子,凶案什么的不说天天有,但绝对不会少,只不过小案子不需要经过子夜的手而以。
而今天,子夜接手的案子正是不需要他亲自出手的小案子。
京外一个叫百里村的村子死了两个人,一个是村子里的屠夫,一个是屠夫的儿媳妇。
俩人都是被人用屠夫自己家里的杀猪刀给砍死的,屠夫的儿媳妇被一刀砍中脖子毙命,屠夫比较惨,卷宗上所诉是身上中了十七刀,并且男性特征那还被毁了。
子夜到案发现场时,负责这个案子的刑部鹤郞中正也在此。
鹤郎中是去年才从业州上调回京,后来被子夜招进刑部来的新郎中,原是业州的知州,是个正直的人才,所以才一进京述职就被子夜给瞄上了。
“王爷。”一见子夜进屋,鹤郎中赶紧上前行礼。
“如何?”子夜扫视着周围。
他们所站的位置应该是屠夫卖猪肉的地方,旁边还有个对面的摊面。
地上用白色颜料画着两个人形图案,也正是尸体被发现时画下的尸体当时呈现的姿势状态。
一个是呈双手上扬,如投降般的倒着,左腿直伸,右腿微有些朝内躯起。身高在一米六左右,个子偏小,这个位置原来躺着的,应该是女子的尸体。
另一个是四仰八叉的躺着,高在一米七到一米八之间,身材魁梧,是个男子。
子夜:“说说情况。”
“是。”
鹤郎中对十九爷的断案与查案能力不只是有所耳闻,可是亲眼见证过的,所以子夜叫他说,他还真愣了下神。
这样的小案子十九爷亲临现场他已经感觉怪异了,现在王爷还要他说?
难不成王爷是要考验他?
可不对啊,王爷若是要考验他,当初他相当于被特招开刑部时王爷就应该考验过了,怎么会等他入职都快一年了才来考验?
但一看子夜身后那个满眼都求知欲的孩子,鹤郎中大抵知道子夜的意思了。
曾听封尚书他们说过,说王爷把大皇子的独子接到了贤王府中当儿子养了,这位应该就是被王爷当儿子养的大皇子的遗腹子了吧!
王爷这是在培养皇长孙?
脑子灵门一闪,鹤郎中讲解得是越发仔细,而且尽量全用的大白话,让人更容易听懂。
“这个位置是男死者,身上伤处有十七,手,腿,腹,腰,胸,劲,脑皆有,致命伤在后脑处,开裂式创口,疑为钝器所致。
胸、腰,劲处为刀伤,凶器已找到,正是屠夫自己家里的杀猪刀,刀已送入刑部做为证物。
手,腿处的伤也是钝器所致,疑似与致命伤同一凶器,凶器还未找到,仵作已画出凶器的大致样子,是个上大下小的棍子,大约这么长。”鹤郎中边解说边不断的手用比划着。
然后又指向离着男尸体不远的女尸位置:“女死者是被一刀切断了喉管而致死,凶器与致男死者身上众多伤处的那把刀是同一凶器。”
子夜:“他们的关系?”
鹤郎中:“男死者是这家的主人,今年五十有七,是个屠夫。两年前妻子病逝,后来再未娶一直鳏居在家。
经调查,男死者是个好色之人,便是妻子在世时也经常与村里的寡妇或是小媳妇有些不正常往来,其妻一死他便胆子越发大了,经常带着寡妇来家中过夜。
女死者是男死者的儿媳,男死者有三子二女,女死者是男死者幼子的媳妇,去年才刚嫁入这个家中。
村中有传言,说是男死者与女死者间有不正常的关系,不过此事并未查明也无实据。”
“嫌疑人呢?”
“有三个嫌疑人,一个是村中王寡妇的姘头,是个以编框为生的,知道王寡妇与死者关系非常,曾在村中扬言要杀死死者,与死者在过年期间打斗过几次,都是见了血的。
此人已排除,案发当天他并不在村里,其母为他选了个邻村的小寡妇为媳妇,那几天他去邻村相看媳妇去了。
第二个嫌疑人是村里一个叫王胡的男人,是做小铺生意的【类似现在的小卖铺】,其妻与死者有暧昧之已证实,其妻也供认不讳。
此人也已排除,王胡闹着要休妻,其妻回了娘家,其妻娘家兄弟来把王胡打了个半死,王胡在案发那段时间都是卧床不起。
第三个嫌疑人是女死者的丈夫。。。。。。”
“嚯~~”赫连明轩一个没忍住惊呼出声,然后在子夜与鹤郎中望过来时赶紧捂住自己的嘴。
子夜唇角微勾,转头示意鹤郎中继续。
鹤郎中。。。
这还有什么不明白的,王爷今天这一行,就是要培养大公子啊!
【至于皇长孙什么的,皇上都不愿承认了,那他们做为臣子的也不好再叫了。不过,不是他们这些做臣子的大不敬,当然,心里想想反正也没人知道。
大公子当皇长孙还真不如当贤王府的大公子,想想王爷是被摄政王当儿子养大的,现在是何等才华横溢!大公子若真能得王爷之宠跟着王爷长大,试想下啊,那可是相当于摄政王的孙子!!!】
收回心中的感叹,鹤郎中接着说道:“第三个嫌疑人是女死者的丈夫,也是男死者的小儿子,是个混不吝的混儿,在村中是人嫌狗厌,偷鸡摸狗的不干正经事儿,已被收监还未招供。
臣今天来此,是来查看下还有无其它实证,嫌疑人说他案发当时喝醉了并不知情。案发当时因为是在深夜,死者这房子又在村尾,因为男死者为人的原因,家里三天一吵两一闹的,原本周围的邻居都搬离了,所以当晚并没有目击证人。”
没有目击证人,嫌疑人又死不承认,那要断案,就只能用证据说话。
子夜撇了眼鹤郎中,并没有再说什么,而是朝赫连明轩招了下手,然后步出了案发现场先将赫连明轩抱上马,自己再上马离开。
难怪封尚书对他说,鹤郎中办事不错为人也不错,就是有一点,做事太过正当一板一眼的,不太符合他们刑部的格调。
第288章 刑部的格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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