佛拥有特异功能一般,总是能在第一时间立刻转过头对上他的目光,盛淮南时常被她长在后脑勺灵异的第三只眼吓到。
那双眼睛,总是充满说不清楚的愤怒的火焰,定定地盯着他。
就那么记仇吗?他想不通,摇摇头,把音乐的音量开大,低下头翻出物理练习册。
高二的时候,她已经成了他们班级里面前五名的稳定成员,仍然勤奋得吓人,常常被老师拿来当做典型教育全班。高三冲刺阶段,甚至被老师调到了盛淮南他们几个附近,被用来镇压那几个调皮的男孩。那时候已经没有人敢明目张胆地议论她了——很多时候在他们这样的重点高中,好成绩是话语权的后台,郑文瑞渐渐不再是一个无名小卒,即使背后仍会有很多人取笑,不过,那种放肆大声的嬉笑再也不会有。
更何况,高二时候她曾经在寒冷的初春穿着清凉装做课间cāo震动全校,当陈永乐他们笑嘻嘻地说她是振华高中版芙蓉姐姐的时候——郑文瑞以斗牛的姿态冲过来,飞身甩来一个耳光。
所有人都惊呆了。
然而她并没有训斥陈永乐什么。
她转过脸,腮帮上青筋抖动,几乎是咬牙切齿地看着站在不远处的盛淮南,盛淮南甚至清楚地在她的瞳仁中看到了两团跳跃着的蓝色火焰。
盛淮南站在人群中,所以她的直视并不能被确认为是单独投向他,而是让所有心慌胆寒的群众们默认为这是这个女孩子对所有人的沉默控诉。
她转身大踏步地走开,浅绿色的系带凉鞋在大理石地面上敲击着,一步一步,铿锵有力。
只有盛淮南默默地笑了。
有意思。他想。
她的仇,是不是要记一辈子?
盛淮南不得不承认,他其实通常能在第一时间分辨出对方对自己的感觉。对叶展颜的表白,他拥有百分之百的把握;至于许日清,当他感觉到不对劲的时候第一时间撤出了三人行,虽然后来被张明瑞几次三番地拖进去;即使是对洛枳,他更是在几次接触之后就能隐约地触碰到她对自己的那一份隐藏极深的好感。这种本能稍微把持不好,就会朝着自恋的方向一去不返,不过他尚且有那份自知之明。
然而他从来没有想到的是,大一下学期,春天刚刚染绿学校湖畔的垂柳梢,他意外地接到了郑文瑞的电话,约见。
那句“我喜欢你”,因为说话人太过紧张直接,脱口而出的瞬间,语气竟然很像“快点还钱!”
是的,他一直以来的想法是对的。这个沉默的女孩子,就像一座加了盖子的火山。
盛淮南讶然,两秒钟之后才找到自己的表情,把他调整到熟练的笑容,带有几分理解几分疏离,说,对不起。
女孩貌似刻意画过眼线的眼睛又亮了几分,然后敛去了光芒,二话没说,干脆地离开了。
只是她臃肿的紫色毛衣和白裤子搭配红靴子的背影,如何也看不出潇洒二字。
盛淮南在湖边发了一会儿呆。他想起高中时候班级里面不新鲜的空气和隔着一条窄窄的走道坐在自己身边的那个几乎不讲话的女孩子,好像过往的年华在自己毫不留意的情况下就这么不见了,他周围的许多人都喜欢回忆,喜欢在space或者blog上面写些带着小情调的追忆xing的日志,只有他似乎一直都缺少回头看的心意。
记得高中毕业之后的那个暑假,他去叶展颜他们班的同学聚会接她,那也是他第一次见到洛枳。当时和同学喝酒喝到有点醉熏熏的叶展颜靠在他肩膀落泪,有点文艺地说,旧时光再也不回来了。学生时代也不回来了。都不回来了。
他有点好笑地说,为什么要回来?人不是应该一直朝前走的吗?
叶展颜苦笑,说,你果然不会懂得。因为你没有遗憾,所以你从来不回头。
是吗?他没有再说话。
所有人都觉得,他过得完美无缺。
旁观者永远保留着武断的自信。
然而才不到两个小时,当他从湖畔回到宿舍,就接到了陈永乐的电话。
八卦传播的速度是极快的。那句中气十足的“我喜欢你”惊吓到
分段阅读_第 144 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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