季行一听这话,就要炸毛,说:“我哪里逼他?是他在逼我!好好的仕途不选择,偏偏去学什么计算机。”
“轻松的路不走,非要去走艰辛的路。要不是他大了,我非打他一顿不可。”
季冬要是去政府的话,凭着他在政府那么多年积累的人脉,只要没有什么大错,肯定能平步青云。
但是他一点也不听话。
“得亏孩子没有听你的话,报什么大学哪个专业。要是他真的听了你的话,今年就去不成清大了。”肖雨也不理准备要跳脚的季行,说着。
“走仕途的话,去不去清大不要紧。”季行毫不在意在说,“就算这一次季冬去不成清大,以后再考上研究生读清大也是可以的。”
仕途要紧,读不读清大有什么要紧?
肖雨一听,正在拍水的手一顿,转头,瞪着季行说:“儿子想读什么,就让儿子读什么,你就不要干涉。”
“之前爸不是说了吗?你现在又扯这个话题做什么?”
真是的。
“他要是不走仕途的话,读个计算机出来,有什么用?”季行也是满脸不耐烦地说着,“你们就是宠着他。”
“把他宠坏了,我看你们怎么办!”
个个都宠着,把季冬宠得不像样,在人生的道路面前,季冬一句话也不听他的。
也亏得他现在的脾气好一些,要是之前的话,他早就炸起来了。
“我就这两个儿子,一个女儿,大儿子被你弄去军队,天天在军队里训练,每天都累得半死。”
“季冬又把你弄到乡下去。”
“在乡下受了两年的苦。你还说我宠季冬?要是我真的宠的话,当初我就不该让季冬下乡。”
“你说这话亏不亏心?”
季行气得话都噎在嘴边。
他不想说话了。
肖雨也不想跟他说话,转头,继续拍打着自己的脸。这上了年纪女人的脸,得好好保养才成。
这些,季冬都不知道,不过,就算他知道了,也会说季行活该。
第二天早上,季冬一大早就踩着自行车出去了,他将李扬他们托他带回来的东西和信件拿过去给李扬他们。
送完之后,他看看时间,已经快到中午了。
季冬便推着车出了巷子,准备回家吃饭,却不想,刚一转弯,就看到一个“熟人”。
刘玲才将自己手上那一盆水给倒掉,准备转身回家,就看到季冬推着一辆自行车,站在巷口前看着她。
她低头看了一眼她那一条洗得有些发白的靛青棉裤,一双老旧的棉鞋,只恨不得地上有一条缝让她钻进去。
要是知道出来倒一盆洗菜水会遇到季冬,她今天就该穿最好的那一身衣服出来。
“刘玲,”季冬向刘玲打着招呼,“你家是在这里的?”
刘玲力图让自己镇定下来,微微点头,说:“是的。你这是?”
这会儿的季冬,跟自己在火车上见到的那一个季冬一点也不一样。他穿着一件黑色大衣,里头是一件白色衬衫和一件灰色背心,脚上还穿着一双皮鞋。
而她在车上看到他的时候,穿的是一件有些老旧的棉衣,脚上穿的也是那一种土布鞋。
虽然那会儿就算看到季冬他们吃得是肉,她也以为是季冬他想着路途遥远,所以狠下心来买肉包粽子,做肉酱吃。
结果,一出车站门,看到季冬他和钟蓁上了小车,她才发现她想错了。
这年头,能开得起小车的人,不是有权势的人,就是有钱的人。
而现在季冬这打扮证明她想得不错。
想到钟蓁那样的貌不惊人的女人竟然有季冬这么好的对象,一股名为妒忌的东西闪过刘玲的心里。
“我过来这边办些事。”季冬说着,仍是站在原地,没有推着自行车往刘玲这一边走过来,“刚好看到你。”
刘玲点头,有心想找话题跟季冬聊聊,可是在脑海里想啊想,怎么也想不出来有什么话题。
她对季冬了解太少了,相处时间又短,哪里有什么话题可聊?
“我先忙吧。”随后,季冬又说着,“我还有事,我先走了。”
说罢,季冬大长腿一蹬,上了车,而后朝刘玲点点头,踩着自行车就走了。
刘玲准备邀请季冬到她家吃饭的话只能咽回去。
人都走了,难不成她要跑着过来将季冬强留下来?
刘玲觉得自己暂时还做不出这样的事情来,就算能做得出来,季冬也不会答应留在她家吃饭的。
她家人看到她带着一个陌生男人回家吃饭,估计连门都不让他们进去。粮食都那么紧张了,她还要带一个男人回家吃饭,怎么能行?
刘玲拿着手上那个木盆,看着季冬远去的背影,一时之间陷入沉思。
季冬并没有将这一个小插曲放在心上,对他来说,刘玲只是一个帮助过他的陌生人而已。
他踩着自行车回来之后,刚放好自行车,就听得耳边一声大呼:“冬子。”
季冬抬头一看,是一个年轻人叫他。
这个年轻人长得眉清目秀,大冷天的,穿着一件薄薄的黑色夹克,一条黑色小脚紧身裤,脚上穿了一双棕色皮鞋。
贺之铭。
原主的发小,从小一起长大,小学,初中,高中都是同一个班的好兄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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