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百九十章 春娥值得最好的
等陆春娥跟周明礼走了,温婉这才知道,陆春娥竟然跟周明礼约好了今天打球。她带着蛋蛋就在运动场边上的角角上玩皮球,老远看着陆春娥和周明礼在那边。
陆春娥虽然会发球了,但是打起来还是不行,要不接不住,要不就是打飞出去,两个人反反复复的捡球。偏偏周明礼乐此不疲有耐心的不行,那球打的,软绵的温婉这个不会打球的都觉得有些没眼看。
她不会打,但是她会看,以前周明礼和许青铭他们打乒乓的时候那个劲头,分分秒秒的都恨不得把拍子扇对方脸上去。要是遇到个技术不行的,反反复复的虐人家,能把人折腾死。
就这样的人,突然转性,难不成是年龄大了懂事了?
不,以过来人的眼光看,绝对不是这么回事。
周明礼看他们家春娥的眼神温婉太熟悉了,跟当初她下乡之后陆东平没两样。
只不过那会儿她自己身在局中,这会儿身在局外,就觉得周明礼那眼神,就跟恶狗见了骨头,啊,呸!就跟蜜蜂见到鲜花了一样,那叫一个热切。
等回家之后她才问陆春娥:“你跟周明礼什么时候这么熟了?”明明昨天在路上的时候遇到都没说话。
陆春娥道:“之前就认识啊,昨天傍晚吃完饭我出门转了转,刚好碰见,然后一起打了一阵,学的要会不会的,刚好今天也没旁的事情,就约了再来。我觉得还挺有意思的,大概是才刚刚上手的缘故,比较新鲜,挺有意思。”
温婉问她:“那傍晚还去吗?”
“去啊!他说他明天就归队了,我在大院这边也没几个熟识的,他一走也没人陪我练了。嫂子,你会不会打乒乓啊?”
这个,温婉还真不会。她看了一眼陆春娥,面前的姑娘眼里坦坦荡荡,只有说起打乒乓的时候眼底带着对新鲜事物的兴奋感,其他什么都没有。
但是,她依旧没法不多想。
从小玩到大的人,哪怕中间这七八年没见过面,但是周明礼是个什么秉性她还是很清楚的,那可不是个什么古道热肠的,居然会教春娥打球?不怪她小人之心,她实在是觉得周明礼就是居心不良。
不过,看着陆春娥这无知无觉一心学着打乒乓的架势,她又觉得很不错。要周明礼真的动了什么心思,那就好玩了。
至于配得上配不上的问题,她完全没想过。
周家条件是好,周明礼是优秀,否则老太太之前也不会一个劲儿的往她跟前拽。但是那又怎么样?在她眼里,春娥也是顶好顶好的姑娘,善良,勤劳,大方得体,又是医科大的学生,以后前途一片光明,她本就值得最好的。
周明礼要真的看上了,那是他有眼光,而不是陆春娥高攀。
陆春娥也是二十的人了,大人了,自己的事情自己有分寸,她没必要去盘根问底,看着就好。
不提第二天周明礼早早的归队离开大院,温婉礼拜天再去了一趟许家,跟许家表姐呆了一晌午,把事情托付出去,随即保姆放假回来之后,她就带着陆春娥去了百货大楼。
首都跟新溪县那边不一样,百货大楼也不止一处。
跑了两天,白皙的脸都晒的换了个颜色,总算是把要跑的地方都跑的差不多了,各个大楼里面卖的衣裳款式心里也有了个大概.
男士的衣裳比较单一,除了红白蓝三色的露肩棉质背心,就是衬衫。款式也就那么一种,要真的非要区分,可以分个长袖短袖出来。
裤子,市面上流行的就是军绿,藏青,深蓝,黑这些颜色。
相比之下女式衣裳花样种类就比较多了,就单单夏天来说,单单就年轻款来讲,衬衫就有好几种,款式不一样,颜色也比较多,的确良布料占比百分之七十,还有布拉吉,哦,现在很多人都不这样喊了,都喊裙子了,卖的紧俏的很,随便一条都在二十往上,十几块的根本没有。
除了看了市面上这些东西,两人次次回来也没空着手,带回来好些布,有用布票买来的,还有捡漏弄来的。
要跟百货大楼合作起来的话这些布肯定是不能用的,要合作,那他们就得从百货大楼内部拿布或者想办法从别的渠道弄,这点东西那简直就是在闹着玩一样。
但是在这之前,那必须先要打样,好好的设计几款衣裳出来,到时候才有的谈。
温婉打算认真的弄一个计划书。
不过,还没起头,陆东平就来了。
几天不见,晒的黝黑黝黑的。
温婉和陆春娥到家,他正圈着蛋蛋坐在沙发上教认字,但是小家伙明显不乐意,十分的不配合。
温婉跟陆春娥一进门,蛋蛋激动的屁股两扭在陆东平刻意的疏忽大意之下就跑了,到门口抱着温婉的腿就不撒手。
“忙完了?”
陆东平“嗯”了一声,上前帮着把她和陆春娥手里的东西接过来。
“顺道提楼上去吧,回头要整理一下的。”
说着伸手去拽蛋蛋:“小崽子,你这是什么毛病,怎么就老喜欢抱人腿。”四岁的孩子,力气还大的不行,要不是温婉早就有经验了,能让他撞个趔趄。
蛋蛋嘻嘻笑牵着她的手到沙发跟前坐下之后在她怀里乱蹭:“妈妈,不想写字,想玩球。”
外面太阳火辣辣的,知了歇斯底里的叫个没完没了,这个时候玩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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