余下两天,正逢巴黎时装周开幕,江虞飞去看秀了。
气温略微回升,早晚较凉,中午热,与八月份相比有过之无不及,太阳依旧晒得人头皮发麻。
程苏然穿了江虞送的裙子去上课。
不知是什么面料,剪裁非常贴合身形,无论她怎么改变姿势都不会发皱或鼓包,质感好到让她不敢多摸,生怕摸坏了。
很普通的款式,没有任何多余的花边点缀,走在去食堂、教室的路上却总有陌生女孩子来问。
这个年纪的小小虚荣心被极大满足了。
经过三天假期,造谣帖的热度已经降下去许多,夸赞程苏然的声音此起彼伏,与讨伐“小虾米”的声音齐平,她莫名就成了学校的“风云人物”。
但还有一件事情没做。
吃过午饭,程苏然回到宿舍,如她所料,只有李美玲一人在。
她放下背包,深呼吸一口气,从包里拿出准备好的录音笔按开,揣进口袋,转身走到李美玲旁边。
“我有话跟你说。”
李美玲正抱着手机刷微博,闻声抬头,皱起眉:“干嘛?”
程苏然拿出手机,点了几下,调出一个视频,举到她眼前,“看看这个。”
视频上出现了一部亮着屏幕的黑色手机,页面是贴吧个人账号,接着又出现一根食指,滑动屏幕,从主菜单跳转到企鹅,进入资料页。
十几秒很快播放完毕。
李美玲睁大了眼睛,咬牙切齿:“我就说那天手机怎么突然不见了,原来是你在这里做贼?”
“这不重要。”程苏然面无表情。
“所以你想干嘛?”
“想陈述客观事实,你,李美玲,恶意造谣我被包养,引导舆论网暴我。”
两人沉默对视。
李美玲有些心虚,移开了目光,嗤笑道:“我造谣?你那些照片是个人都会往那方面想吧?最多是误解,再说了,真有没有误解你谁知道。”
她比程苏然矮一点,是浓眉大眼非常有灵气的长相,眼窝深,睫毛很长,圆圆的脸型。
大一刚入学时,宿舍四个人,程苏然,李美玲,丁媛,以及另一位已经搬出去的室友沈栀。那会儿大家彼此不熟悉,吃饭上课都一起走。
程苏然独来独往惯了,加之要经常出去做兼职,久而久之便又是一个人。丁媛是本地人不常住宿舍,只留个床位,所以大部分时间里沈栀和李美玲关系最好。
起初宿舍关系还算融洽,李美玲和沈栀分别加入了学生会的不同部门,每天忙着签到开会和帮老师跑腿,后来不知怎么,两人开始在学生会明争暗斗,势如水火。
程苏然早出晚归,一直没察觉宿舍氛围不对。某天傍晚下课,李美玲主动拉着她一起去吃饭,吃完又带她去操场散步聊天,说起自己家庭不幸,读书不易,在学校被昔日好友欺负。
昔日好友自然是沈栀。
那时程苏然天真单纯,高冷外壳之下是一颗孤独的心,她相信了李美玲,坚定认为沈栀表里不一,做了许多让自己后悔的事。
李美玲偷挤沈栀的洗面奶,往沈栀床上倒饼干渣,在沈栀喝的饮料里吐口水……诸如种种。她虽然没有亲手去做,但也是旁观未阻止的“帮凶”。
后来偶然与沈栀参加活动,才发现对方并不是李美玲口中那样的人,她崩溃了,又自责又心慌,隔日便向沈栀道歉并坦白了一切。
宿舍就此爆发“大战”。
再后来,沈栀搬了出去,李美玲恨她倒戈,而她,里外不是人。
交朋友是假,拉拢利用是真,她的满腔真诚不过是好骗,换来了算计,愚蠢到被人当枪使,自责至今。
她从此与集体隔绝,再也不相信任何人。
“我不想跟你争论这件事的性质,总之事实就是,你造谣我,给我带来了伤害。”程苏然一字一句地说。
李美玲脸上写满了不服气,指着她鼻子道:“你偷拍我手机的东西是侵犯隐私!我可以告你!”
“哦。”
“你是不是觉得自己挺懂法?”程苏然冷笑一声,巴掌重重地拍开那只手。
“那我也告诉你,造谣诽谤是犯法的。我可以直接报警,警察一样能顺着网线找到你,我根本不用出示手机里拍的东西。另外,我还要起诉你侵害我的名誉权,让你吃官司,到时候事情的影响就不止现在这些了,你会比我更出名。”
“说不定你会去坐牢,出来的时候带着案底,日子肯定不好过。”
她说这话也心虚。
包养是事实,从法律角度来说,李美玲没有诽谤。她只是想以此来震慑对方,而不是真的要走这一步,毕竟,很难保证闹大之后不会影响到姐姐。
但如果李美玲不配合,这就是她最后的底牌。
不大的房间里静得只能听见彼此的呼吸声。
空气瞬间凝结了。
李美玲脸色微变,死死盯着她,嘴唇抿着抿着成了一条直线。许久,恨恨出声:“你想怎么样?“
那瞬间,程苏然松了口气。
幸好管用。
“拍露脸视频发帖,公开向我道歉,然后删掉造谣帖。”
“那别人骂我怎么办?”
“你活该。”
“你——”李美玲上前一步。
程苏然忍住后退的念头,站住了,腰背挺得笔直,“你发完之后,我会跟帖,就说我们已经私下和解,过段时间再让吧主删帖,这件事就过去了。所有恩怨一笔勾销,从此井水不犯河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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