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于牧喜儿的反应钟丽琴很满意,这才是她耐着性子和她交好的原因,简直指哪打哪。
不过呢,她现在也没有耐心跟牧喜儿说话,她还惦记着现在在她口袋里放着的小葫芦呢。
那可是林小满上辈子成功最大的依仗。
第4章 抓虫
钟丽琴为什么这么说呢?虽然她和林小满并不认识,但是钟丽琴重生前就知道林小满这个人了,也知道了林小满过得有多幸福。
用知道这个词是因为钟丽琴知道林小满,但是林小满并不认识她,确切地说是很多人都认识林小满,并且羡慕嫉妒恨着林小满的人生。
钟丽琴和林小满是同一个镇上的人,但是她的命没有林小满好,林小满从小是在父母家人的宠爱中长大的,所以养得特别的娇气,漂亮,在一水儿面黄肌瘦营养不良还因为要下地赚工分而晒得乌漆麻黑的女孩子中间,唇红齿白,肌肤胜雪的林小满那就是鸭群里的白天鹅。
而她钟丽琴从小生长在一个重男轻女的家庭,她读到了小学都是因为村里当时开了扫盲班,而且她的父母觉得让她多读些书将来嫁出去能多得一些彩礼回来。
重生前的钟丽琴嫁得并不好,婆家同样是重男轻女的情况下,她却结婚多年只生了一个女儿,为了生儿子吃尽了苦头。
而林小满呢,她在娘家时因为受宠没有吃过苦,嫁给了一名军队中的营长,哪怕对方结过一次婚甚至是有两个儿子也不要紧,哪怕她性格娇纵在家都不干家务活,男人把她当小孩一样地捧在手心里疼。
同样是生女儿,钟丽琴的女儿从小什么粗活脏活都要干,林小满的女儿从小学习各种优雅的技能,弹琴画画,后来更是成为了年年上春晚的大明星。
在钟丽琴离婚后贫困潦倒的时候她遇见了林小满,那时候的林小满坐着豪华汽车,穿着高奢品牌的衣服,戴着昂贵华丽的首饰,和她女儿走在一起像是姐妹一样,四十多岁的人看着比二十多岁的人还年轻,还更有韵味。
而那时的钟丽琴四十多岁的人看起来比50,60的人还老,而她钟丽琴比林小满还小上一岁,那时候的钟丽琴多羡慕啊,要知道当初林小满嫁的男人还来过她家相亲呢,是因为钟丽琴当时拒绝了,她在当军官但是二婚并且有两个儿子和头婚的工人当中选择了工人。
钟丽琴当时就在想,要是早知道未来是这样子她绝对不会拒绝二婚的军官。
然后钟丽琴就如愿地重生在了相亲前,然后她在相亲时选择了前世林小满的丈夫,也就是钟丽琴现在的丈夫徐志强。
再把视线转回到林小满那边吧。
昏迷中的林小满在昏迷中看了一本书,气得差点在昏迷中都跳起来了,幸亏她及时想到了,她现在还在昏迷中,她还没把书看完了,她还不能醒。
林小满在气什么呢?
因为她发现她是一本书中的女主对照组,刚才害她摔跤的钟丽琴就是《70小后妈》一书中女主角,书里她们两人同是从乡下来的军嫂还住两隔壁,女主勤劳能干,她好吃懒做,女主对继子女春风化雨,她对亲生的孩子不是打就是骂。
女主在恢复高考后考上首都大学,她懒得连铁饭碗都保不住被开除了。
十年后女主创业成功成了大老板,孩子们一个赛一个的乖巧听话,她坑的儿子女儿小小年纪不能上学还要赚钱给她花销。
女主的孩子个个孝顺,而她的孩子亲自给她老公找小三,最后自己落得一个自杀的结局。
如果她真的是像书中这样写的也就算了,可问题是她钟丽琴的一切美好生活都是建立在她林小满的痛苦之上的,书中的女主角本是一个很普通的社畜,一个只有小学文化,在重男轻女家庭长大被从小被洗脑的扶弟魔。
并没有贬低看不起小学文化的意思,主要是这样一个小学文化的人后来在繁重的家务,生孩子,带孩子,并且放下课本几十年的情况下考上了重点大学,然后一路开挂,开工厂赚大钱成为一国首富。
但是,这怎么可能呢?
她钟丽琴一朝重生首先就抢走了林小满的丈夫徐志强,这也算了,林小满对朱国平很满意,感谢钟丽琴的抢人之恩,她觉得朱国平比徐志强好太太太太多了。
但是钟丽琴书中后来之所以会有那些成就也是因为她抢了林小满的金手指,一个小葫芦。
钟丽琴死后的灵魂因为不甘心被她拒绝过的相亲男后来成就那么高,当上司令了,所以钟丽琴的灵魂在死后居然飘到了徐志强的身边一直跟着她,然后她就发现了林小满的秘密,一个能产出灵泉的小葫芦。
这个林小满在随军时得到的小葫芦里产出的灵泉能够美容养颜,更能洗经伐髓,还能明目开智,上辈子林小满就靠着这个小葫芦里的灵泉开了一个化妆品公司,最后驰名中外的高奢化妆品牌,给林小满带来数不尽的钱财,是林小满成功最大的倚仗。
书中钟丽琴就是抢了这个小葫芦,然后失去了小葫芦的林小满就变得特别倒霉,本就不好的脾气越来越差,还因为整天发脾气,嫉妒钟丽琴而变得越来越丑。
这也就罢了,钟丽琴还利用小葫芦里产出的灵泉水把林小满的丈夫,儿女都抢走了,都讨厌林小满这个妻子(妈妈)。
作为这种三观不正的书中的受害者,林小满能不生气吗?都快要气炸了好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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