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博博主】:你知道吗?明明是别人联系我的,现在出了篓子,我的账号被黑了,他们居然要告我!
【顾念之马甲x号】:?
【原博博主】:那篇小短文是有人给钱让我写的。后来我的账号被人黑了,短文变成视频,视频里的首相夫妇要告我!
顾念之一看,职业习惯发作了。
【顾念之马甲x号】:啊?!你要被首相夫妇告?!那你打算怎么办?要不要找律师?
【原博博主】:我没钱,请不起律师。
【顾念之马甲x号】:不会吧?如果他们真的告你,你又不请律师,你会坐牢的。你不是说有人给钱,请你些文吗?给的钱不够请律师?
【原博博主】:冷笑.jpg,他们只给了头期,没有给尾款。我也想明白了,大不了一拍两散,谁也别想占便宜。当我是傻子,我知道让我写短文的人首相夫人公司的员工。他们贼喊捉贼,我也不是好欺负的!
他虽然不记得自己写了什么东西,但是那人给他的大纲和宗旨还是记得的。
顾念之看到这里,暗暗佩服霍绍恒站得高,看得远。
蔡颂吟果然打着告原博博主的旗号,企图把水搅得更浑,甚至依然不放过顾念之和霍绍恒!
【顾念之马甲x号】:同情博主,但是如果你把这件事抖出来,岂不是除了首相夫妇,连军部的人都得罪了?至于吗?
原博博主沉默了一会儿,又回:我知道,但是我走投无路了。
反正都是死,原博博主怎么样也要为自己搏上一搏,哪怕有可能污蔑两个无辜的人。
反正他既然能收钱写这种文,他的字典里就没有公平正义这一说。
这种人就是极端自私自利,蔡颂吟他们找到这种人,也算是物以类聚人以群分。
第987章 想家吗?
顾念之敏锐地察觉到,只要蔡颂吟他们执意要告原博博主,这原博博主就只有把有人给钱他写文抹黑顾念之和霍绍恒的事抖出来,说自己是替罪羊,是被人黑了。
到时候哪怕大家都知道是抹黑和污蔑,但是那短文的大纲和宗旨一出来,围观群众的注意力就会被成功带偏
顾念之一时又气又急,恨不得从网络里伸出手,将这个博主狠揍一顿!
可是她不能这么做,更不能无法无天的**消灭这个博主。
她到底要怎么办?
才能既让这个博主闭嘴,又不违背法律?
顾念之坐在电脑前脑子转了一下,突然发现自己走进了误区。
她干嘛要一直想着从这个原博博主入手?
这个原博博主虽然不无辜,但也不会给自己找麻烦。
自私自利的人最会明哲保身,所以不到万不得已,被逼到没有退路的时候,这个原博博主不会出来说那篇小短文的事。
不让他上法庭,出现在公众瞩目的情况下就可以了。
至于他以后会不会写,私下会不会写,就不关他们的事了,而且也不会造成无法挽回的社会影响。
毕竟霍绍恒是什么身份,大家早就知道了。
所以她的思维真是走入误区了。
如果要给这个博主一条退路,她应该从蔡颂吟那边入手,而不是在原博博主这里敲打
刚才她记得那个原博博主说,蔡颂吟要告他,所以他才选择把蔡颂吟的手下联系他写小短文的事说出来。
蔡颂吟和谭东邦他们是债多不愁,也不用顾忌形象了,他们不会在乎被原博博主抖出来这件事跟他们有关。
在直接证据缺损的情况下,他们肯定能在法律上占优势,不会被追究这件事的法律责任。
而顾念之和霍绍恒就不一样了。
两个清白无辜的人,就这样被泼上脏水。
霍绍恒会在公众眼里的形象就会受到无法挽回的损失,他的仕途,肯定就止步于少将了。
这样恶毒到断人后路的计策,顾念之想明白了其中的关键,生生倒抽一口凉气。
她捂着嘴,脑子里飞快地思考着。
所以解套的关键,应该是在蔡颂吟那边。
她需要做点事情,让蔡颂吟告不了这个原博博主。
不仅不能告这个博主,而且连上传视频的黑客都不能告!
这件事,必须要在法庭之外解决。
但是她要如何做,才能让蔡颂吟他们没法告呢?
从法律角度来说,让对方无法起诉,无非有两种情况。
一种是打消对方起诉的念头,这种是釜底抽薪。
另一种就是哪怕你告了,法庭也无法立案。
出于职业习惯,顾念之首先考虑了法庭无法立案的情况。
根据华夏帝国的法律,对于符合法律规定条件的民事起诉和刑事起诉,一定会接收诉状,并且会当场立案。
当场不能判定是否符合法律规定的诉状,则会在法律规定的期限内决定是否立案。
如果在法律规定期限内还是无法判定的,那么可以先行立案。
而且蔡颂吟他们要打官司,律师肯定是行业顶尖人才。
比如蔡颂吟那个外甥女蔡胜男,美国回来的大律师。
还有蔡颂吟的哥哥,也就是蔡胜男的父亲,是美国少有顶尖的华裔律师,曾经帮陷入绯闻被大陪审团弹劾的美国总统打赢官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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