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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957页

    顾念之耸了耸肩,法官大人,虽然我不认为说被告法盲是诽谤,但是你要坚持维护被告的利益,我也没办法。
    怎么不是诽谤?!被告律师冷笑,一只胳膊激烈挥舞,肢体动作显示他非常激动和愤怒,这种状况非常能感染庭审人员,你已经不是第一次了!说我的当事人是智障、神经病!现在又说他是法盲!
    我抱歉说他是智障和神经病,但是法盲这是事实。顾念之不以为意,侃侃而谈,被告律师,你是不是忘了诽谤罪的定义?不是你跟我吵吵架骂骂街我就能告你诽谤的。
    被告律师:是我告你吧!怎么成你告我!
    顾念之转了个圈儿,看着法庭旁听席上的人:证明诽谤罪的三要素,是诽谤性、指涉原告人和出版。就算前两条符合,第三条也说不上。只要我没有把你当事人是智障和神经病的话印刷出来正式出版,诽谤罪就根本不成立,连立案都不可能。
    至于法盲,根据诽谤罪的基本原则,就是必须是虚构事实,如果是客观事实,那么哪怕对你的当事人造成伤害,都不能构成诽谤罪。你的当事人是法盲,这是客观事实,所以很抱歉伤害了他和你脆弱的自尊心,但我不收回我的话。
    你这是胡搅蛮缠!被告律师冷笑连连,又不是打诽谤官司,你扯一堆有的没的做什么?
    你知道不是打诽谤官司?那刚才是谁说我诽谤他的当事人?顾念之挑了挑眉,顺便看了塞斯一眼,又说:连你的当事人都比你会说话。
    这被告律师也是有本事的,但没良心,所以这种被告证据确凿的官司,只有他敢接,仗的就是塞斯父母的势,胡乱应付一下就行,因为审判结果早就在背后沟通好了。
    没想到遇到一个敢不畏权势,跟他们一直对着干的小律师。
    被告律师眯起眼,暗道得给她点颜色看看,不然丢了面子事小,万一输了官司,他可惹不起塞斯的父母
    法官被顾念之说得瞳孔勐地一缩,想要反驳她,但是想想自己将要做出的判决,还是按捺住了,低下头看自己面前的总结陈词,当做没有听见顾念之的话。
    顾念之笑了一下,转身再次询问男被告塞斯:所以去年五月十一号傍晚,你和女朋友到底在做什么?
    塞斯闭紧嘴,不肯再说了。
    不说话可不行。不说话我就当你那天没有不在场证明了。顾念之淡定地说,拿出一份资料,对法庭里的人大声说:这是塞斯先生去警局自首的时候的证词。
    塞斯愣了一下。
    顾念之把那份证词拿过来问他:这是你的签名吗?
    塞斯看了一下,点点头,是的。
    你在证词上说,你是五月十号,也就是被害者黎海清死亡前一天见过她,并且跟她发生关系,并非是她遇袭非正常死亡那一天?
    对,是在前一天,我们发生了关系。塞斯脸上泛起古怪的笑容,他看着顾念之,手指抖了抖。
    顾念之肃了脸,又拿出一份法医证明:塞斯先生,既然你说你是在前一天跟被害者发生关系,但为什么她死亡的时候,她的身体和衣服上还有你的*****就算一夜不洗澡,身上有残留,可有谁会穿着满是****的衣服不换,第二天穿着同样的衣服去跑步?!
    这一点倒是他疏忽了
    塞斯的眼神闪烁不定,支支吾吾地说:这谁知道?也许是她的怪僻
    怪僻你个头!是你傻还是把我们大家当傻子?!顾念之觉得对方这个借口简直荒谬至极,侮辱所有人的智商。
    反对!原告律师再次羞辱我的当事人,进行人身攻击!被告律师唰地站起来怒视顾念之。
    法官面无表情,又对顾念之说:原告律师,请你注意你的措辞,已经是第三次了。
    顾念之呵呵笑了一声,两手一摊:法官大人,我是进行合理推断。当然,如果你和被告律师认为合理推断都是不允许的,那我们这么卖力地辩论还有什么意义呢?
    法官不自在地垂下头,干笑着说:只要合理推断,当然是允许的。
    那我从被告的荒谬言辞中推断他把我们当傻子,难道是不允许的?还是法官大人和被告律师都认为第二天还能穿着满是****的衣服出门跑步是正常现象?
    被告律师和法官一起闭了嘴。
    何之初在旁边给她不断翻译成德语,清冽冷漠的声音不带丝毫感**彩,和顾念之充满力度的辩论相得益彰,效果出奇地好。
    至少看庭审直播的无数德国人已经被他们彻底说服了。
    顾念之拿起另一份资料,又说:被害者黎海清是去年五月十一日傍晚出去跑步的时候失踪,后来由她室友报警,两天之后在被告塞斯住的小楼后面的小树林找到她被虐杀的赤赤裸裸尸体,而她的衣物,是后来警察们翻了五十吨垃圾才找出来的!
    第604章 不敢
    警方立案之后,那位做DNA监测的警官,因为向媒体宣布从这些衣物上和被害者的尸体上检测出被告的DNA,他居然被当地的检察院给告了!说他违反程序正义,提前公布了DNA检测结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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