没人知道他在那里看到了什么,从未有人活着从那走出来过,谢奚奴是唯一一个,但即便能活着出来,他也因为瘴气入体,无力回天。
虽然不是江清风直接杀了他,但迷雾之森那场战役,江清风是操刀者。
谢奚奴现在毕竟是自家的孩子,救了一个在未来可能会害死他的人,秀秀还是感觉很抱歉。
.
第二日,天刚蒙蒙亮,秀秀便将江清风接到了家里。
毕竟温大夫要出远门,没人照顾他,她也不方便一直往那跑。
江清风还没醒,是谢奚奴将他扛回去的,动作一点都没有对病人应有的温柔,到家后砰地就将他扔到了床上。
动作之粗暴让秀秀胆战心惊,深怕给他扔得毒血逆流,提前毒发身亡了。
或许真的是谢奚奴的动作太大力,将他扔醒了。
中午的时候,秀秀刚煎完药,便听到了床上的动静。
江清风扶着头缓缓坐了起来,呼吸间是浓浓的药香,他似乎还没反应过来这里是哪,环视了许久,才将视线放在了拿着蒲扇的君秀秀身上。
他忍着浑身的不适,缓缓地开口:这位大姐
秀秀掀开炉盖的手微微一顿,她看向江清风尚且虚弱的脸。
不得不说,不愧是男主,哪怕就穿着一件沾血的里衣,发丝凌乱,看起来落拓地要命,但还是难掩他俊美的容颜,剑眉星眸这个词恐怕就是为他而造的。
因为疼痛,他的下颔绷得有些紧,正抿唇静静凝视着她。
秀秀愣了很久,才开口:你刚刚是在叫我?
江清风点了点头。
恰时,谢奚奴提着一篓鱼进屋,秀秀忙喊道:阿奴。
谢奚奴走过来见到江清风已经醒来,默了一瞬,看向秀秀:怎么了?
我们在哪捡到他的?
谢奚奴道:苇塘前的枯丛里。
秀秀点点头:把他扔回去吧。
江清风一愣,随即俊逸的脸上浮上一抹薄怒,但他不擅争执,更不愿意多浪费唇舌,忍了一会儿,才道:这位姑娘。
秀秀马上笑起来:怎么?
江清风拱手道:感谢姑娘救命之恩,日后江家必有重谢。
秀秀将药递给他:别高兴得太早,你现在体内的毒还没解,我们还得去迷雾之森给你找解药。
江清风当然知道自己的身体状况,但没想到眼前的这位女子,竟然知道迷雾之森
我们村有个大夫是长留山的,我听他讲的。看出他的疑虑,秀秀道。
江清风也没有因为怀疑别人而不好意思。
他出门历练了这么久,已经不是当初未经人事的小少爷,这世间哪有无缘无故的信任。
等他喝完药,秀秀便出了房间,这男主半天憋不出一个字,往那一坐就像在下逐客令。
明明就是在自己家,秀秀愣是呆不下去。
她正洗着碗,谢奚奴来到她身边。
陪着她洗完碗,他问:两日后你要去迷雾之森?
洗碗的水是从山上引下来的山泉,沿着翠竹空管,一路引到了院子,平日不用的时候便用木塞堵住。
将木塞堵回空管后,秀秀甩了甩手道:是啊,怎么了?
为了一个陌生人,有必要吗?他静静看着她。
她也不是大圣人,当然没必要。
但这个不止是陌生人啊,还是有主角光环的男主,严格意义上说,他和女主就是这个荒诞世界的主神,他俩之间要是有谁消失了,那整个世界都得消失,到时候恐怕除了她,万塘村的村民,还有谢奚奴,也都会消失吧。
但这些话她也不能直言。
秀秀想了想,道:有必要啊,因为他长得好看。
谢奚奴顿了顿,脸上阴晴不定,半晌,才道:长得好看你就能为他做这么多?
对啊。
谢奚奴:
江清风身上的毒虽会伤及性命,但在毒发之前,倒并没有多余的症状。
他其他伤势并不重,只有几处轻微的剑伤,秀秀旁敲侧击地问了一下才得知,是悲山那帮散修在作祟。
与其说是散修,不如说他们已经堕魔了,一群在仙门混不下去的人开始对普通老百姓穷凶极恶。
没事,再过几年就好了。秀秀安慰道。
江清风抬眸,声音冷冷的:你怎么知道?
因为过几年谢奚奴执掌悲山后,虽然他还是个大反派,但也没有变态到对手无缚鸡之力的老平民下手,他对底下的约束力强了,寻常百姓的伤亡也就跟着少了。
但这话她能说吗!
我就是觉得仙门这么厉害,以后那些魔修肯定会被一网打尽的哈哈哈。她干笑几声。
淦!这个江清风和谢奚奴是两兄弟吗!怎么一个德行!看人的时候都冷冰冰的,冻得她头皮发麻。
还要粥吗?见江清风的碗空了,秀秀问道。
为了照顾病患(主要也是懒得做饭),这几日的主食都是喝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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