猪大骨要的人不多,所以就算这个点去了也能买到,其他的既是调料也是药材,有两个地方可以买到。
苏荞初担心他们去找王福来,冲动行事,就把他们指使的团团转。
“咕噜噜——”
大火熬制的汤底散发着香味。
很香,有些辣,王有礼他们三个看着咽口水了。
明明只是普通的青菜,但是从这样的汤底拿出来就十分吸引人。
不爱吃青菜的也能吃得津津有味。
苏荞初给他们一样拿了一串,“好吃吗?”
王有礼吃着烫空心菜,竖起大拇指:“好吃!”
王有义特别喜欢吃烫萝卜。
大张喜欢吃烫腐竹。
“那你们觉得我们改成卖这个怎么样?”
“可以,青菜我们自己种的不要钱,花钱的就是这骨头,还有这些调料,调料价格不贵,骨头也还好。”几块骨头能熬出一大锅汤,他们兄弟两个算了一笔账,赞同。
大张:“我等会去竹林挖一些竹笋,让种类更丰富一些。”
“还可以把海带、鸡蛋加进去。”
听到他们的意见,苏荞初点头:“那好,我们明天就改成卖这个,今天我们提前做好准备,大家都来帮忙。”
比如转备好足够的竹签,准备好汤底……
王家,王倩倩听到了苏荞初从镇上晕倒,被她儿子背回来休息的事,她当时就笑了。
她在知道自己穿越到了这本书里的时候就打定了主意要怎么做,她可不要当一个衬托女主的丑角。
是的,她穿越了,穿越到了一本书里,这本书里的主角就是现在在医院里的跟她是同父异母的三姐王有仁。
她的身世遭遇很有小说主角味,美强惨。
在她和弟弟还没有出生的时候,她的爸爸,也是她现在的爸爸王福来爱上了一个女知青,然后跟王有仁妈妈离婚,娶了那个知青,他们兄妹四个由妈妈带着艰难生活,她还体弱多病,听着大家的同情和争议长到了十多岁,她救了男主,一位位高权重的男人。
除此之外,她的妈妈也这个时候创业,白手起家。
当她和男主产生纠葛的时候,王有仁妈妈和兄弟都出息了,她两个哥哥是当地的青年企业家,弟弟大学毕业进入了体制内成为了政府官员,她和男主的家境差距变小,最后夫妻生活圆满,一辈子活成了别人羡慕的模板,相对应的,衬托她的,给他们家时不时添堵的就是她爸爸还有继母一家了,他们只能眼睁睁的看着他们过好日子,一辈子过得穷困缭倒,人缘尽失,成为了笑话。
而她穿越的,就是和王有仁作为衬托的、王福来和继母生的长女,王倩倩。
王倩倩知道这点的时候就愤怒了。
她是不会认命的,她可不想做那个同样爱上了男主,却被反复打脸,无脑又可悲的女炮灰!
确定了她穿越的时点,她出手了。
她知道,女主妈妈最早是通过卖早餐给她治病,积攒起了第一桶金。
这时候大家都还被之前的思绪影响,认为做个体户没出息,也觉得没什么赚头。
但实际上,看着不起眼,却因为没有竞争对手,钱没少赚。
之后更是开起了店铺,也给了女主两个哥哥本钱南下,闯出了一番天地。
现在自然不能看着他们积累本金。
他们日子好过了,那她呢。
王倩倩只要在某些有心人面前不经意的透露一下他们能赚多少钱,可以用什么手段把人挤出这个市场,就有了这个她喜闻乐见的场面。
夸大了他们挣的钱,透露出去,就有贪心的人迫不及待了,效果比她一开始想象的要好,她只是在刘翠花面前说过,现在她的亲朋好友都加入了进来。
现在女主妈妈晕倒了,应该很快就会放弃继续卖早餐,回去种田,女主的两位哥哥,也知道了南哥这一条路,如果女主妈妈不舍得他们去挣命,女主就没钱继续治病了。
简直完美!
等到男主受伤,她提前去把人救了,到时候,他产生感情的对象就变成了自己。
她才是那个人人称羡的女主!
第二天,王倩倩特意去了镇上,她现在念高一,她的学校门口就是女主妈妈经常来摆摊的地方。
结果她看到了什么?
不是卖包子吗?
为什么换成了串串?
他们怎么会做这个?
她看到那两个“哥哥”都在帮忙,因为价格便宜,闻着味道也不错,排队去买的学生还真不少。
其他卖包子的现在生意就不怎么样了。
包子太常见了,串串这可是新鲜东西。
王倩倩勃然变色,按耐不住跑上前去:“你们不卖包子了吗?”
王有礼看到她,露出标准的八颗牙:“怎么,你想要买包子?那你去隔壁吧。”
看了看人高马大的“大哥”,王倩倩不敢再多说什么,跺了跺脚,进了学校。
就让他们得意一天。
过两天他们就笑不出来了!
累是累的,但是赚了不少钱,比之前卖包子赚了最多的时候还好,除去成本,一天赚了三十块!
王有礼和王有义高兴之余也有些担心:“妈,明天会不会也有其他人卖这个?”
苏荞初倒是不担心:“他们就算卖,他们知道这汤底是怎么做出来的吗?”不是她高估,而是从这个包子的味道来看,其他人有没有这个本事真是个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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