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南大将军王誉为,正是温萦柔临行前让人代转,让宋楚平小心倒戈的名字。
“如此说来,她这梦境,倒还真梦到了点子上。”
卫钟抬眸瞧了眼宋楚平的神色,壮着胆子道,“说起来,那揭发的小子,正是温姑娘嫡亲的弟弟,温文博。”
哦,原来是那个不愿让他姐姐嫁入摄政王府的狂妄弟弟。
姐姐倔,弟弟狂,倒是生到一家子去了。
虽然只与温文博相处了不过两日,可那小子的确心思慎密,能从细微之处发现商船的蹊跷,倒也有几分机灵。
“爷,商船的事儿已经命人去查了。那小子举报有功,按理是要重赏,但他身无所长,不如、不如就赏些银子作罢?”
宋楚平觑了卫钟一眼,卫钟不知他是何深意,立马觉得额上冒了些许冷汗。
他摩挲了几瞬指尖,挑了挑眉道,“立下如此大功,自然是该厚赏。”
“两条路子给他选,一是去刑部做个捕快,二,去禁卫军里寻个编制守卫皇宫。你去问问他的意思。”
“是。”
卫钟应了跨出门去,心中却极为惊奇。只觉得这赏赐,比任何金银珠宝都来得实在。刑部的捕快累死累活,每日没几个银钱,先按下不提。
可禁卫军可是个肥差,地位高,银钱多,活儿少,在历朝历代中,都是那些宦官世家的少爷们挣破头的地儿。
如今王爷一句话,就让温文博有能进禁卫军的机会,饶是卫钟,心中不禁也生了几分羡慕。
田柳村中,温文博难得早回家了一日,红光满面地对着家中人说,“明日一早,我便不去码头扛货了,刑部命我去京兆尹上任做捕快。”
这事儿本在温萦柔的意料之中,在原书中,温文博立下此大功后,本来是要赏他个公职当的,可温文博为她报仇之后,便瘸了腿。
百官代表着朝廷的威仪,所以脸上有疤者不录用,身患残疾者亦不录用。于是原书中瘸腿的温文博生生错过了,好在这一次,牢牢抓住了这次机会。
温萦柔倒算淡定,可温母却是惊得连下巴都要掉下来了。温文博笑着解释了为何会有如此际遇。
温母听完,不禁问道,“博儿为何不选禁卫军,却要选那微不足道,整日忙案子不着家的捕快?”
温文博笑道,“禁卫军需要些武艺在身,可娘您也知道,儿子虽然在码头上搬搬扛扛,可是连三脚猫功夫都不会,我只怕进了禁卫军,难当守护皇宫的重任。”
“再者,儿子还年轻,不怕吃苦,对刑侦办案又有些兴趣,所以才选择去做捕快。儿子这个年纪,错过了读书的大好时光,登科是不必想了,练武也是迟了,只希望今后在京兆尹学一身办案的功夫,养家糊口,惩恶扬善了。”
温母这么一听,更是笑着符合他,“我听你这么说着,倒真觉得选捕快选对了。禁卫军到了年纪便需归家,可查案刑侦若能学好,却是能干一辈子的。我儿如此聪慧,今后定能造福百姓。”
温萦柔调笑了几句,“咳,上次我给你买的衣裳你还说用不上,明日去衙门上值,可不就能用上了么?”
松宝在旁边鼓掌欢呼,“二哥哥以后要去抓坏人!二哥哥今后是个大英雄!”
温文博选择做捕快的事儿,也传到了宋楚平耳中,宋楚平嘴角泄出一丝笑,只觉得温文博虽然有时狂妄了些,可关键时刻,却也还拎得清对错。
“这人不算废,传我的令,将他安排在李牧身侧,让他跟着李牧好好学。”
李牧?那人可是号称“晏朝第一神探”,跟在这人身侧,只要不是块木头,何愁没有长进?
卫钟再一次感觉有些酸了。
*
三月后,莺飞草长,凉风习习,正是早春时节。
温家这几个月的变化不可谓不大。
不仅搬进了京城的新宅子,并且托了西北女眷们的福,温萦柔在朱雀大街人流量最密集的巷道上,开了一家香薰铺子,由于香味特别,质量好,又得了官眷们的交口称赞,在京中一时风头无两,温萦柔也赚了不少银钱。
不仅请了好几个俏丫头在店中卖货,在家宅中也买了几个丫鬟处理家事。
丫鬟芸芸笑着踏进了门,望着正在窗台下专心缝制的丽人,一时不禁看痴了。
她才刚如此不过半月,就算是每日都服侍小姐起居,却还是会在干活的时候,瞧着小姐的容貌暗自惊艳。
许是只有天上的仙女,才能生得这般绝色又雍容。
“才从京兆尹,给二弟送了膳食回来?”温萦柔察觉到有人进来,见是芸芸,便笑问道。
芸芸回了神,嗯了一声,探头瞧着温萦柔手中的绣工,笑问道,“小姐前几日绣完了喜服,今儿个便忙着给未来姑爷绣鞋垫了,姑爷若是瞧了,定然欢喜。”
“什么姑爷不姑爷的,如今还未成亲呢,可不准乱喊。”温萦柔笑了笑,矜持地低了头。
“好好好,那咱不叫姑爷,叫章公子。”芸芸捂着嘴巴笑。
温萦柔放下手中的绣工,伸了伸懒腰,将筋骨活络开,“去你瞧瞧厨房中炖的鸡汤好了没有,若是好了,便乘上些,送去店中给母亲尝尝,其余的,就留着给松宝下学,二弟当差回来以后喝。”
“是。”芸芸笑了笑,转身退了出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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