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般都是楚潮生对他说比较多。
他嘴挺笨的,有时候刻意说出的情话,又被嫌弃油腻。
唯一拿得出手的,可能就是那本还没印出来的108封情书吧。
傍晚,xxx大酒店。
二楼,熙熙攘攘全是人。放眼望去,感觉当初大半个中文系的同学都到齐了。
温澜走进去的时候还惊讶了一下,“怎么有这么多人?”
朱胥:“正常正常,这次在B市的老同学都来了,免费的五星级自助大餐,谁不馋啊哈哈哈哈。”
当然朱胥是开玩笑的。大家不可能为了一顿饭特意过来。
主要他们当初都是B大的高材生,多年以后再重逢相遇,这么好的人脉资源,傻子才会任由它从手指头缝中溜走。
更何况这次聚会的重头戏——刚拿过日本北斗文学奖的闫绯栎也会来。
这次足足大几万的餐费便是由闫绯栎全程赞助。
不夸张的说,闫绯栎是他们这一届中文系里最出息的人了。
他大学毕业后便前往日本考研留学,后移民定居,开始写悬疑小说。他以一个中国移民者的身份,居然能拿下日本含金量相当高的北斗文学奖,实力确实不可小觑。
两人一走进去,就像一滴水落进海里,没有引起任何动静。
实在是大厅里的人太多了,大家聊起天来沸反盈天,不大声点都听不到身边的人在说什么。
倒是离温澜比较近的几个人,认出了他。
“温澜!想不到他也来了诶……”
“他还是跟大学那时候一样帅,一点没变。”
“我老婆是他粉丝!”
“你说我现在上去跟他要微信他会理我吗……”
类似的话语声不断钻入耳膜。
朱胥转头看着温澜,悄声说:“爽不爽?这种被众星捧月的感觉。以前你读大学时这些人可特别看不起你。”
温澜:“……我没啥感觉。”
毕竟他又不是原主,不能感同身受打脸的快感。
温澜只依稀记得文里也有原主参加同学聚会的情节,他打扮得格外光鲜亮丽,手上戴满了金戒指,就为了向昔日旧同学炫耀他和楚总结婚,现在变成了有钱人。
只是原主最后却被闫绯栎给狠狠鄙视了。
【原文:“你身为B大中文系的学子,现在却以娶了楚总跻身上流阶级为豪?你自己有本事吗?”闫绯栎看不惯温澜的炫富作风,冷冷开口嘲笑。
温澜一愣,因为他自己确实没有能拿得出手的本事。
他本质上就是个月薪四千五的语文老师。
在这堆凭借自身能力年薪几十万、甚至百万的老同学面前,他就像菟丝花一样可笑。
“不就是个卖吊的嘛。”
“呵呵,楚总估计也就图他这张脸好看了。”
“也不知道他哪里来的自信这么骄傲,跟暴发户似的戴一堆金项链金戒指,我真的原地笑死,太没品味了。”
“就是啊,他也好意思承认自己是B大中文系的……”
“真给咱们丢……
周围的旧同学窃窃私语。
温澜听到这些话,自感狼狈,狠狠握紧了拳头,却又无可奈何。】朱胥忽然指了指人群中穿白裙的女人,推了推温澜,笑道:“嘿,快看!你以前的校园女神也在。”
温澜顺着他指的方向看过去,只见落地窗边站着的那个白衣女人,身材有些发福了,干枯分叉的棕红色长发披散下来,肉眼可见头顶略秃。
长相只能勉强称得上清秀。
这个名叫夏凡凡的女生,曾经是原主的心上白月光,心口朱砂痣。
原主一方面包养着女大学生,同时又对她念念不忘。
他们曾一起在图书馆学习、啃馒头吃食堂的免费汤粥,这些充满了粉色滤镜泡泡的浪漫回忆,每个直男都难以忘怀。
只不过后来原主在同学聚会再次见到夏凡凡,滤镜破碎,她在他心目中的光辉形象也随之轰然倒塌,朱砂痣变成了墙上被拍死的蚊子血。
但原主这个人很渣。他并没有因此放过夏凡凡。
他还特意到夏凡凡面前去晃悠,故意表现出怀念青春时光、暧昧的意思。
简单来说,就是在吊着夏凡凡。
温澜想到这里就一阵恶心。他现在可是洁身自好的良家妇男,恨不得离夏凡凡五米远。
“你快别说什么校园女神了。”他低声对朱胥道。
朱胥一拍脑袋,“对哦,我差点忘记你现在弯了,对女生不感兴趣。”
温澜面无表情:“准确来说,我对除楚潮生之外的人类都不感兴趣。”
朱胥直接好家伙,啪啪啪鼓掌。
这发言太精彩了!
真tm男德班毕业的优秀学子。
是路过的校长都会含笑颁发奖状的程度。
而就在这时,夏凡凡无意间转过身,目光越过人群也落在了温澜身上。
岁月像把杀猪刀,紫了葡萄软了香蕉,而她曾深爱的少年却始终如一,长成了足以顶天立地的优秀男人。
夏凡凡想起温澜和另一个男人在微博上的秀恩爱日常,轻咬下唇,移步朝他走去。
“温澜。”她叫他的名字。
温澜回头,看到夏凡凡脸上的表情瞬间害怕了。
怪不得大家都说一个巴掌拍不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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