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盏问:“你怎么会出现在我家这边?”
谢佑斯淡淡地说:“我的公寓就在附近,出来散步。”
明盏想起来了,谢佑斯的一套公寓的确是在这条街上,他散步散的可真够远的啊,最起码得散个一小时吧。
不过,他应该不知道自己已经搬家了吧?怎么听说她家在这一点儿反应都没有呢?
算了,明盏也懒得管谢佑斯是知道还是不知道。
她随便找了个话题:“你每天保持这样的状态也挺好的,做自己喜欢的事情,没事散散步,看看展览和话剧什么的。”
谢佑斯:“最近在准备新的专辑,以及录了几首歌了,你想试听吗?”
明盏摇摇头,不想麻烦:“算了吧。我对音乐其实没什么兴趣,也鉴赏不了。”
其实也不尽是这样,谢佑斯早年的歌充满了少年气,无关情爱;但是他很有才华,从作词作曲都是一个人完成,曲子方面明盏只觉得很好听,歌词写得也是一绝。
这就是为什么他总是不营业,依然有人爱他的原因。
再美好的事物都经不起消磨,三年来明盏已经耗去了所有的精力,心灰意冷。
听到这个回答,谢佑斯的心被撕裂般的痛感,但是他又有什么资格问明盏呢。
外面的太阳又渐渐大起来,明盏还记挂着回家洗澡看剧本呢,她的时间观念很强,这些年来几乎没有零碎的时间坐在咖啡馆里享受一杯冷饮的闲心。
“我还有有事儿,先走了。”
谢佑斯站起来:“小盏,你就这么不想看见我吗?”
明盏想笑,“谢佑斯,不是我想不想看见你的问题,而是我们已经没有关系了。我不否认困难的时候我们是一起走过来的,你生病,我缺钱,是互相温暖,也是互相利用。”
谢佑斯艰涩地开口:“我舍不得,我们曾经同甘共苦过——”
“同甘共苦这个词本身就不准确,这个世界上有太多人只能共苦不能同甘;也有一些人只能同甘不能共苦。我们都太年轻了,现在说一个圆满太早,”明盏吸了一口气,压制自己的情绪:“我很感激这些年你给我的好,也谢谢你给的教训,都是伴随着我的成长的。”
“我也希望这三年里,我给你的东西不是糟糕的,至少能让你走出阴霾,我的付出才不是毫无意义。”
“至于其他的就放下吧。”明盏笑着看他,眼睛里早已没有了一开始的恨意和歇斯底里,她只是告诉他:“谢佑斯,虽然我们的结局不算好。但是作为歌手,你对得起自己的职业素养,也对得起歌迷。你没有伤害别人,就无需在意流言蜚语,你值得更好的。说要前程似锦太难,我希望你平安快乐。”
明盏推开门走了出去。上午的太阳过于毒辣,明盏将咖啡杯丢进路边绿色的可回收垃圾桶里,然后用手掌摆成一个小伞的形状,遮在脸前面,小跑着进了小区。
她的身体像一只小蝴蝶,轻盈又纤细。她长得太漂亮,连小区门口的保安也微笑着冲她点头。
谢佑斯看着她走远,站在原地,被烈日暴晒,却连一句询问她和沈亦的关系的话都不敢问。
明盏对他没有爱意,也没有恨意了。
他在青葱的少年时代写出《光亮》这首歌,一举成名,至今被奉为经典,被被隐约前辈赞许为最明亮,最有才华的少年,前途不可限量。
那也是他最得意的时光,他觉得自己可以做很多事。但凡事都需要付出代价,谢言钧手把手教会他,什么叫做利益交换,天下没有白食的午餐。
让他活生生在这条路上,套上枷锁。
浑浑噩噩的这些年里,直到那个在下雨天抱着超市购物纸袋出现在他家门口的小姑娘,她的眼睛灿若星辰,是他生命里唯一的光亮了。
可是这些年他做了什么?罪孽,无处宣泄,把最坏最垃圾的一面留给最亲近的人,最终消磨了她所有的意志力。
谢佑斯走出咖啡馆,宛如一句行尸走肉。
可是卑劣如他,哪怕她已经有了新的男朋友,他还是舍不得,想要她。
*
明盏回到家,舒舒服服地洗了个澡,换了身衣服。
她透过窗户看对面的大楼,怎么没发现谢佑斯住在附近呢?
不过转年一想,这附近的楼盘价格高的都吓死人,典型的富人区,谢佑斯住在这边也是正常的。
她擦干头发,打开邮箱。
有个两个剧组给她发了拍戏的邀约,都是网剧,附件里还带了剧本,都是ip改编的,让她先看看剧本。
明盏花了两天时间,把这两本剧本都看了下来,发现和《帝后娘娘》的类型一样,架空背景的穿越故事。
不过台词和格局远远没有《帝后娘娘》那么惊艳,故事还略老套了一些,且没梗。
明盏也知道不该在这个时候挑剧本,但谁不想演一个质量好点的本子呢?
此外,还有一个综艺邀约,极限挑战类的。明盏虽然体力还不错,但是去搞极限挑战,也太难为她了吧!!
想来想去,还是《我们恋爱吧》那个综艺比较好,虽然要和男嘉宾装模作样地眉目传情,但好歹也是住在小别墅里吃吃喝喝,然后各种地方玩。公费旅行,这个好的事儿哪里找啊。
想到这里,明盏就一阵来气,恨不得把她的亲哥——沈亦,摁过来暴揍一顿!难道在他看来照顾妹妹的表现就是亲手打掉她的饭碗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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