巨大的恐慌让齐王立刻想要爬起来去寻觅,掀开被子的时候才发现床内侧还躺着一个人。他的睡姿十分笔挺,两只手握在一起,乖乖巧巧地放置在腹部,双腿并拢,脚趾头绷得很紧。
这人不是小先生又能是谁?
他竟陪自己一块儿睡在床上,只不过睡着之后还极力控制着肢体,唯恐碰到身旁之人的伤口。
齐王慌乱的心一瞬间就安定了下来,脸上的恐惧渐渐被满足和喜悦替代。
真好,这人还在……
齐王轻手轻脚地躺回床榻,侧过身,目不转睛地看着小先生,然后伸出手指,轻轻拨开这人柔软蓬松的发丝,展露出他纯真恬淡的睡颜。
阳光穿透明黄色的纱幔,投下斑斑点点的亮光,也为小先生本就俊美绝伦的脸庞镀上了一层金边。之于齐王,这个浑身散发着光芒的人就是他的太阳。
常年被囚禁在黑暗和寒冷中的齐王渴望地看着这枚太阳,然后慢慢把自己的身体挪移过去,直至与小先生枕着同一个枕头,盖着同一条薄被。
他伸出手,轻轻搂住小先生纤细的腰,扯动胸前的肌肉时才发现那无时无刻不在腐蚀自己心脏的剧痛竟然消减很多。
毒针被拔出来了,这个认知只在齐王脑海中一闪而过就消失了。他更在意的是如今正被自己揽在怀中的这个人。
他屏住呼吸,目不转睛地看着小先生被柔软发丝半遮半挡的脸,只愿时光永远停驻。
偏在此时,庄理迷迷糊糊睁开眼,看见爱人放大的脸,大脑还来不及思考,身体就先靠了过去,轻轻巧巧地啄吻一记,嗓音沙哑:“早。”
这自然而然的亲昵举动让齐王愣住了,然而只是一瞬,他就捧住小先生的脸庞,摄取了一个深吻。
两人拥抱在一起,一边亲吻一边发出低沉的笑声,像是早已缠绵过千百遍,对彼此的身体熟悉得不能再熟悉。
“不能玩枪,会扯到伤口。”庄理握住齐王的枪杆,哑声阻止。
“玩枪?”齐王愣了一会儿才反应过来,然后耳朵就红透了。
他喘息着追问:“什么时候可以?”
庄理握住他干瘦的手腕,测量了一下围度,轻笑道,“等你这里比我粗两圈的时候。”
“可是我已经比你粗两圈了。”齐王一本正经地反驳。
庄理愣了好一会儿才想明白他指的是哪个地方粗两圈,顿时又好气又好笑。
“闭嘴吧傻大个儿!除了这个你脑子里还剩什么?”他捧住齐王的脑袋,在对方眉心连连啄吻,吻着吻着便忍不住笑出了声。
真好啊,无论去了哪里,这人始终都没变。
齐王也捧住他的脑袋,用额头抵着他的额头,深深望进这双布满星光的眼眸,把自己浓烈的爱意用意念传递过去。
笑声渐渐散去,纱幔里安静了下来,一个沉默的吻似烙印一般刻入两人的灵魂。
齐王抱着小先生静静躺在床上,只要不牵扯到肌肉,心脏就不会感觉到疼痛,原本疲惫至极的身体也充满了澎湃的力量,竟是从未有过的良好感觉。
但他偏偏不想起床,一只手揽着小先生的肩膀,一只手轻轻抚摸着小先生柔软蓬松还略带一点卷曲的长发,享受着此刻的静谧和温暖。偶尔起了兴致,他还会俯身垂头,吻一吻小先生殷红的唇。
曾经的他对“温柔乡英雄冢”这六个字嗤之以鼻,现在的他却觉得死在这样的温柔乡里未尝不是一种幸福。
庄理陪他睡了半日就熬不住了,把人拽起来去吃饭。
向来食欲不佳的齐王一连吃了三碗饭,还刻意多吃了一些肉。
庄老二、刘春花、庄九歌也都在饭桌上,拘谨地握着筷子,小心翼翼地夹着面前的菜。
“这个好吃。”齐王把一块红烧肉夹进小先生碗里,关切地说道:“你也瘦,得养胖一点。”
“我俩比比看谁先长胖。”庄理反手就给齐王夹了一块鱼肉。
“好,那就比比看。我觉得肯定是我,我底子好。”齐王笑着说道:“等我身体养好了,我能把你扛在肩膀上绕着霸州城跑一圈。”
庄理挑眉道:“扛着我绕霸州城一圈?这是赌注吗?行,到时候谁不扛谁是狗。”
齐王正准备朗声大笑,庄老二已经吓得惊天咳嗽起来。要命哦!儿子怎么能这样与王爷说话?
“爹,你慢慢吃,别急。”庄理安抚性地拍打庄老二的肩膀。
庄老二面色惨白地看向齐王,唯恐他被儿子不知尊卑的话惹怒。庄九歌和刘春花也已经吓得不敢动筷子了。
“岳父,吃菜。”齐王给庄老二夹了一筷子菜,嘴皮子一秃噜就说错了话。
当然,庄理很有理由怀疑他是故意的。
庄老二的筷子哐当一声掉在桌上。刘春花和庄九歌严重怀疑自己被吓出了幻听。
庄理借助桌面的掩护,轻轻掐了掐齐王劲瘦的腰,却也没有解释。他的感情不用向任何人交代。
一顿饭就这么稀里糊涂地吃完了,走的得时候庄老二和刘春花是飘出去的,脸上带着不知今夕何夕的迷茫表情,庄九歌却是一脸凝重。
然而没过多久,庄老二又回来了,异常小心地说道:“大宝,老柳和老董想见你,你是见还是不见?”
老柳是村里的猎户,老董是十里八乡唯一的郎中,两人都是庄甜儿的傀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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