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凤歧闻言侧脸看他:“喜欢这里?”
“喜欢。”叶云亭重重点了下头。
若是注定无法离开上京,那能在这观景台上看一看外面辽阔天地,也算是圆了心愿。
李凤歧一笑,似看透他的想法,抬手指着西边对他道:“那个方向便是渭州。”说着手指缓缓右移,“那边是冀州,再往东去,便是中州。”
他凝着叶云亭道:“在这里看着没甚趣味,待以后……我带你踏遍北昭十三州,亲眼看一看北昭大好河山。”
叶云亭心受触动,满目怔然,呆呆望着他:“王爷怎么……”怎么知道他的心愿。
他的话未说完,李凤歧却听出了未尽之意。
“这或许就叫心有灵犀?”他痞气一笑,灼热的眼神直直往叶云亭心里钻:“大公子所想,便是我所想。”
叶云亭避开他过于灼热的眼神,望着下方被风吹得如同浪潮翻涌的松林,抬手拢了拢披风领子:“这里风大,我们回去吧。”
“不看了?”李凤歧讶异。
方才才说了喜欢,怎么就要走?
“王爷都说了,日后要带我踏遍北昭十三州,这里自然也就没什么好看的了。”叶云亭浅淡笑开,推着他折返回去。
山风又大又冷,不如回去点着暖炉看看书。
“大公子可真是喜新厌旧。”李凤歧瞥他一眼,装模作样地叹气:“若日后有人比我待你更好,我这旧人可该如何是好?”
叶云亭垂眸看他,眼神很柔软。在他目光扫过来时,又倏尔收起来,换了一副笑模样,没有接他的茬:“王爷与其整日想些有的没的,不若多看些书。读书使人明理。”
多看点书,也好少说些胡搅蛮缠的话。
李凤歧一噎,深深看了他半晌,嘴里还在嘀嘀咕咕:“大公子果然今非昔比。”
这话里有话的模样,都快青出于蓝胜于蓝了。
李凤歧啧了一声,心里冒出些危机感。
这样下去可不成。
第57章 冲喜第57天 喝点药
庄子在半山腰上, 与世隔绝。食材每日从山下运送上来,再由厨子烹制,一日三餐, 每餐的菜系都不一样。
吃好喝好,又无俗世烦忧。叶云亭吃完饭溜过食,便在屋里看书——管事将前主人的旧书都整理出来清理干净, 送到了叶云亭屋里。
每日里,点上小火炉, 再温上一壶茶,捧一本书,时间便在安逸里消磨过。
这日,叶云亭又从书箱里翻出一本未曾看过的旧书。书名叫南越游记。笔者未具名姓,只将路上所见所闻写于书上。
她从百越出发, 一路往南越边城杞厘行去, 一路上的奇闻异事尽皆被记载了下来, 行文十分诙谐有趣,平平无奇之事在她笔下,也能引人发笑。
叶云亭盖着薄毯, 偎在炉边,不知不觉便翻过许多页。
看过一半时, 却见笔者语气一转, 由洒脱诙谐忽而转成了儿女情长。
“五月初五, 端午。又在杞厘的小酒馆里遇见了赫连。黑衣,长剑,小脸俊俏。与我第一次见他时一模一样。本以为他会请我喝酒,但他却并未理会我。罢了,那便我请他喝酒吧……赫连性子实在太沉闷, 冷冰冰像块石头,若是从前,我绝不会搭理这样无趣的人。不过现在……谁叫我喜欢他呢。”
叶云亭就是看到此处,方才意识到这游记的笔者原来是位女子。
这本书前半篇幅都是笔者一路上的见闻趣事,及至过半,这位女子遇见了一位心悦的男子,方才露出了一丝小女儿情态。
叶云亭合上书,有些犹豫要不要继续往下看,虽然原主人可能已经作古,可这到底是那位女子的私密情愫。
犹豫半晌,到底还是被书中趣事所吸引,叶云亭心里道了声抱歉,翻开书册继续往下看。
好在游记并未再过多提及赫连以及笔者情愫,叶云亭快将整本书看完,这位赫连也不过出现了三四回,回回都是草草带过。倒是游记最后有一段话,叫他凝目看了许久。
在游记最后,笔者写道:“即将折返百越,赫连送我出杞厘,临行前我问赫连可还会再相见,他未答。但我私以为他也是想再见我的。后来回了百越,我同玉檀说起南越所见所闻,又谈及对赫连心思,玉檀却说我发了疯,竟看上了一个南越人。我见他生气,不愿与他争执,但私心却觉得,不论赫连是哪国人,他都是我此次南越之行最大的收获。而且我要收回先前评价,赫连虽确实是个冰块,却并不木讷无趣,若是下回再去南越,我要单写一本赫连见闻,将这闷葫芦的所作所为记录存证。”
叶云亭的目光落在“玉檀”二字上,有些怔然。
这名字出现过两回,头一回出现时他还以为是个女名,没有放在心上。到这最后一段,他方才发觉,“玉檀”竟是个男人的名字。乃是这笔者的好友,长居上京,只偶尔会来百越小住一段日子。
玉檀,长居上京。
是碰巧同名了,还是这笔者的好友,确实就是……叶知礼?
——叶云亭也是偶然听见殷氏说起,方才知道父亲叶知礼还有个小名叫做玉檀。因刚出生时非常瘦弱,像个女娃娃,方才取了这么个小名,盼着他长得健壮些。
按照游记中透露的信息,粗略算一算,游记时间大约在二十三四年前,写游记的女子约莫也就十五六岁。而游记中恰提到,玉檀要大一些,是笔者亦兄亦友的存在。按照时间推算,二十多年前,叶知礼大约二十一岁,年纪也对得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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