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将用一生,守护将军府的荣光。
然后画面便是十座血流成河的城池。
只可惜,还是辜负了。
意识越来越模糊,姜明宇抬眼,看到香案上的一摞黄纸,那上面只有一句话。
——“愿我来世,得菩提时,身如琉璃,内外明彻,净无瑕秽,光明广大。”
他缓缓闭上眼睛。
意识的最后,他眼前突然出现了一条繁华的大街,街上人来人往,街边小贩的叫卖声此起彼伏,他认得这里的每个地方,也是在这里,八岁的他遇到了六岁的苏柔。
“哥哥,我认识你,你送我回家好吗?”
“好。”
“你真好,那边有糖葫芦,我请你吃好了。”
“……”
“相府花园的花开了,特别漂亮,嗯,我会送给你的。”
“……”
“小哥哥,等我长大嫁给你好不好,我好喜欢你。”
“……好。”
“那就这么说定了,你可以一定要等我长大啊。”
“我会的。”
“……”
那时的天很蓝,他背着她,回头便能看到她纯真美好的笑脸。
只因为这张笑脸,那日他选择相信。
于是全盘皆输。
若是只若初见该多好?
姜明宇轻轻闭上眼睛。
他曾经待过的世界,终于黑了。
☆、第四十章
沈时和萧明冽游山玩水的第一站,是朔州。
宅男坐在马车上透过帘子向外看去,四周环山,树木葱茏。对于这种景象,宅男表示还真不愧是来游山的,这山的数量也是够了。
同时拥有宅,懒,路痴三种属性的沈时对这种地方深恶痛绝,比起出来玩什么的,他宁愿舒舒服服的躺在自己地盘,喝着茶水吃着点心。
典型懒癌晚期。
看到沈时无精打采的样子,萧明冽脸色尽是无奈和柔和,这么些年,恐怕也只有这么一个人,始终没有变过。
最是珍贵。
萧明冽从桌上的水果盘中拿起一颗葡萄,递到了沈时嘴边。
沈时面无表情张口吃掉,这次出来宅男最满意的就是这辆马车,大容量,不颠簸,有地毯来有桌子,妥妥的豪车。
在现代连奇瑞□□都买不起的宅男,终于在古代体验了一把坐豪车的感觉。
“陛下,国师,朔州就要到了。”外面影卫一号的声音一如既往的没有波动。
没错,这次充当车夫角色的人就是影卫一号,对于此人沈时非常佩服,会做饭,能砍人,在家能跑腿,出门能驾车,想听八卦了还会收集情报,就算什么都不想,放在那里摆着也分外养眼,必须颁发全能小标兵的称号。
自家受一直盯着别人看,霸道属性非常明显的皇帝大大自然是不乐意,他再次伸手拿起一颗葡萄喂给沈时,趁着沈时张口去咬的机会,捏住了沈时的鼻尖。
沈时:“……”
“小小惩罚。”萧明冽对此十分理直气壮。
沈时秒懂萧明冽的意思,这种默契让宅男觉得苦逼极了。
曾经看皇帝病娇,沈时还觉得这是种病,得治。
而现在……宅男表示我才不会说看着这样的男神我还有点小幸福呢。
╭(╯^╰)╮。
马车里的气氛让沈时十分舒心,他喜欢这样子温馨的感觉。
心里觉得高兴,沈时的懒癌也被暂时治愈了一些,等到前方暗卫说朔州已到之后,拉着自家男神的手下了马车。
朔州城不算繁荣,风景却是极好。
天蓝,水碧,山青,确实是一个让人觉得身心愉悦的好地方。
为了避免一些不必要的麻烦,二人稍稍易容,找了个茶摊坐下,朔州的百姓生来热情好客,坐了没多长时间,朔州什么好吃什么好玩,沈时和萧明冽心里就已经有谱了。
二人决定将那些好吃的好玩儿的轮一遍。
在现代的时候,沈时总是听到一句话。
——最美的旅行,就是你带上我,再带上钱。
当了十九年处男的沈时曾经不理解这句话,只是觉得好笑而已,到现在他才真真切切的体会到,那感觉……实在是太幸福了。
我真的不是在拉仇恨。
和自家男票一起浪里格朗的时光果真是过得飞快,在沈时才刚刚玩出点感觉的时候,他们已经在朔州待了半个月了。
这半个月,他们每日清晨出去,晚上归来,好吃的吃了不少,好玩的玩了不少,好看的看了不少,更重要的则是二人之间的亲密值和开了挂一般蹭蹭蹭往上涨。
对此萧明冽十分愉悦,而宅男没心没肺惯了,每日只顾着吃喝玩乐,虽然感觉到自家男票心情好到诡异的地步,但也没想太多。
那么被整日整夜吃豆腐也就怪不得别人心怀不轨了。
#论智商的重要性#
这天下午沈时和萧明冽依旧如前些日子那般,吃过午饭便出了门。
今天他们要去的,是朔州旅行计划里的最后一个,也是朔州最出名的地方。然而那地方没有具体的名字,为什么这么出名当地百姓也说不上来,只是说从他们出生开始,那地方便存在于每个人的心中,是类似于圣地的存在。
听起来似乎有些灵异,沈时对其很感兴趣,对自家男神各种软萌请求对方同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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