结果他十分肯定的点了头,是有那么一回事。
我问:“为什么要带我出城?”
祈轩停下手中的笔,端起茶盏喝了喝茶,“我此次出城是为了办一件杀人案,据说杀人犯还是个采花大盗,我思索再三,觉得你最适合跟着我去。”
我当场石化,嘴角扯了扯,“你是觉得我长得比较安全?”
祈轩抬眸看我,干咳了一声,“这话是你自己说的。”
我我我,我泪奔可以么?!
后来,我将此事讲给了金银听,金银说:“虽然长得确实挺安全,但是也要注意,说不定那采花大盗的品味与常人不同。”
我心里拨凉拨凉,叹了一口气,“那我现在应该为我自己长得十分安全而欢喜么?”
眼前多了一把匕首,我看着匕首的主人,“干嘛?”
金银拿过我的手,将匕首塞给我,“带着防身!”
我看着匕首仔细端详了一下,还是一把不错的匕首,□之后雪亮雪亮的,想必人一碰到就能见血。我将匕首收了起来,看着金银说:“你给我把匕首不如给我点银子来得有用,反正我长得这么安全也不怕什么了。”
金银在怀里掏了掏,还真的掏出了几锭碎银子,“这是上次出府的时候偷偷搀下来的,不怎么多,你自己省着点。”
我放在手心掂量了一下,这么些银子若是在我那个世界说不定能换个几千块,但是在这个世界能买些什么我就不晓得了。
于是,为了搞清楚,我问:“金银,这些银子要是全部拿来买馒头,能买多少个?”
金银摇头,“我也不晓得。”
我讶异,“不是吧!你没用过银子?”
金银解释道:“是我没买过馒头。”
原来如此,以金银的家世恐怕也没怎么吃过馒头,所以,我便换了一种方式,“这些银子要是去上好的酒楼叫一桌子菜够不够付账?”
金银再扫了一眼我手心的碎银子,肯定道:“不够!”
我问:“如果两倍呢?”
金银终于点头,“够了。”
于是,我放心了。
因着明天一早就要出城,恐怕十天半个月都回不来。楚煜又与我说过要时常去他那里坐坐,看看牛奶糖。于是,趁着今天还有些时间,我便一溜烟跑去了澜园。
虽说我上次拒绝了楚煜,但是他还是一惯地和善,待我也十分好。他说让我常去坐坐,或许真的是因为我长得像他那位已故的旧人罢,既然他觉着见到我有亲切感,那我便隔三差五去坐坐。
澜园的丫鬟个个都是和他们的主子一样温柔,因着我与楚煜相处十分好,他们见了我都要唤一声风月姐,让我一个恍惚就觉着自己变成了风尘女子。
楚煜将怀里的牛奶糖放到了我手上,让我抱着,牛奶糖就用头蹭着我的手,我便轻轻抚着它的毛发。
与楚煜说了我要出城一趟,可能好些日子都不在城主府。他便说:“那如此可不是好些时间都见不着风月了。”
我抚着牛奶糖的头,看着楚煜那张比鸡蛋还要嫩白的脸,“要是事情办好了就会很快回来。”不过,这要看祈轩的意思。
楚煜面带忧色,别有一番韵味,“近些日见风月都见习惯了,若是突然好些日子不见,还真有些不习惯。”
我笑了笑,“慢慢就会习惯的。”
“说来也有些奇怪了。”
我问:“什么奇怪的。”
楚煜慢慢说着,“我听说,城主府的两位公子中祈轩公子是从不带丫鬟出门办事的,怎么突然之间就带了呢。”
我面部抽了抽,是么,祈轩以前不带丫鬟的?难道真的是觉着这次带我去比较安全,所以……
忽略这个问题,面对楚煜特意叫人准备的糕点,我一向不带负面情绪。
在澜园又蹭了一次糕点吃。不得不说,澜园的糕点十分美味,听闻那些都是昊国特有的糕点,城主大人知晓楚煜喜欢甜食,尤其偏爱昊国的甜食,便专门从昊国高薪请来了糕点师傅,专门为他做昊国的各色糕点。于是,我也跟着受益了。
其实,由此可见,城主大人对楚煜还是十分宠爱的,虽然他们同为男子。男子与男子之间的爱恋我也不是第一次听,在我那个世界,还有作者是专门写男子与男子之间的爱恋的,简称耽美小说,闲暇时我也拜读过几位大神级的耽美小说。发觉这其中别有一番趣味。
我和祈轩是第二天一早就出发的了,坐的是华贵的马车,因着我是贴身丫鬟,于是就有幸坐一坐这马车而不用骑马,当然,作为一个丫鬟只能和赶车的马夫坐在同一个位置。一同随行的还有方侍卫和几个侍卫。
对于这次出城我还是十分期待的,以前总是在古装电视剧里看到过古代的繁华闹市和民间风情,如今亲身去体验一下则当做是一种消遣。
我一路看着御河城中街道两旁的繁华景象,一路心情十分愉悦。原来,这真实的景象与电视剧里面的也差不多,准确来说还要比电视剧里演的更加繁华,更加具有人文风情。
等出了御河城,便来到了郊外,两旁都是些花花草草和一些我叫不出名字的树,看着也没甚新意。无聊之际,我微微偏头挑了帘子去看坐在车厢里面的人,他此时正在闭目养神,坐得十分端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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