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警觉地问道:“你是诺兹郡球迷吗?”
司机指指吊在后视镜下面的红色球衣公仔:“从我爷爷的爷爷开始,就是森林队的球迷了。”
唐恩长出一口气:“抱歉,你也看到了,刚才那些人……都是一个诺兹郡球迷叫来的。”
司机在前面大笑起来:“谁叫我们两队是同城死敌呢。您要去哪儿?先生。”
唐恩本来想说回家,但是他担心阴魂不散的记者会跟踪这辆车,就像戴安娜王妃遭遇的情况一样,干脆随口说道:“随便!反正不是回家。”
“可是没有随便这个地方。”司机也拿不定主意。
“呃,那你就带我在诺丁汉市里兜圈观光吧。”
“好的,先生。我可以问一些有关森林队的事情吗?”
唐恩把头枕在靠背上,扭头看着窗外:“可以,只要别影响你开车。不过我有权不回答的哦。”
他突然发现自己很喜欢这句话,当他面对那么多记者说出这话的时候,感觉真酷啊!唔,以后他得多和记者们说说这句话——他才不管那些人愿不愿意听呢。
※※※
当唐恩的出租车距离医院足够远,并且他确信后面不会再有记者跟踪的时候,他叫停了车子,付了钱下车。但是司机却并不肯收:“先生,如果您能让森林队次次都打出昨天下半场那样的比赛,以后您需要用车,就打我的电话,我保证一分钱不收!”
说完,他把钱和自己的名片硬塞到目瞪口呆的唐恩手中,关上车窗驶走了。
看着这辆转眼间消失在车流中的出租车,司机的话还在耳边回响。唐恩心里不知道究竟是个什么滋味。
被主席先生欣赏,被普通球迷崇拜和尊敬,刚刚因为被记者围堵的糟糕心情稍微好了一些。自己所做的一切有人承认了,这是他到目前最大的收获。以前他在国内的时候,因为性格脾气不讨人喜欢,无论工作多努力也得不到承认。
女为悦己者容,士为知己者死啊……
他发现自己喜欢上了这座城市,喜欢上了这里的球迷。
正在唐恩感慨万千的时候,他突然被撞了一下,差一点摔到快车道上。好不容易抓住路边的消防栓,他很狼狈地稳住身体,却只看到一个黑色的人影匆匆闪过,然后融入了街头来来往往的人流中。
“走路小心一些嘛……”他习惯性地去摸口袋,发现放在里面的钱包没了!
“混蛋!偷钱都偷得这么俗套!”唐恩站在街头大骂。可是这么俗套的偷钱方式也在他身上成功了呢……看来今天还真是他倒霉的一天啊。如果有老皇历,他真应该看看,是否不宜出行。
历史上,诺丁汉是出过全世界都有名气的绿林大盗罗宾汉的地方,所以几百年来这里就有了“劫富济贫”的传统,大家都把罗宾汉当偶像呢……
要知道,诺丁汉刚刚“荣膺”英格兰著名保险公司“安德斯雷”评选的“英国最危险城市”第一名,警方评选出的“英国枪支犯罪中心”……可怜的托尼·唐恩,钱包里面可是有几百镑现金和一张信用卡,以及身份证呢。
第一卷 沉睡的森林 第十二章 乔治·伍德一家
因为下一场英甲比赛是在十四天之后的1月18日,唐恩在足总杯之后给球队放了两天假。第一天假期唐恩浪费在了看病和记者纠缠,以及咒骂诺丁汉糟糕的治安上。
幸好身上还有些零钱,才不至于连回家的车钱都没有。
第二天,唐恩一大早就去银行办信用卡挂失,接着又去警察局办身份证挂失。折腾了几乎一天,下午别人家都在喝下午茶,他才从外面拖着疲惫的身体回家。这还要感谢他脑子里面那个时灵时不灵的记忆,否则他根本不知道自己应该去什么地方找什么人。
当他走到家门口的时候,他看到那儿站了一个小孩子,身高和自己差不多,但是一脸稚气。
唐恩不明白这个孩子站在自家门口做什么。他脸上还有些脏,褐色的头发,小麦色的皮肤,应该是一个混血儿。该不会是给小偷望风的吧?他瞟了眼自己家门,发现关得好好的,没有破坏的痕迹。
那个小孩子看到唐恩走过来,眼睛就一直盯着,却什么都不说。唐恩不喜欢这种眼神,于是他瞪了那孩子一眼,便从他身边走向自己的家。
这时候,那孩子开口说话了:“你是森林队的主教练托尼·唐恩吗?”
不叫先生,就这样直呼其名,也不问声好,真不懂礼貌!心里这样抱怨着,唐恩还是停下脚步,斜眼看着他说道:“我是。想要签名的话,我现在可没心情。”
那孩子低头从裤兜里面掏出一只黑色的皮夹,“我不是来要签名的。这是你的钱包。”
唐恩疑惑地接过去,发现里面除了那几百英镑没了,信用卡和身份证都在!
虽然今天白忙活了,但看到这些东西失而复得,唐恩心情还是马上转好了。他再看那孩子的眼神都变了,脸上也多了笑容:“哦,这是你捡到的吗?真是善良的孩子……太谢谢你了!”他摸摸自己的衣服口袋,发现零钱太琐碎了,拿出来奖励对方未免寒酸。
“真是抱歉,我现在身上钱不多。明天你来,我会好好奖励……”
“不,我不要奖励。”孩子摇摇头。
唐恩脑子里面闪现出来的第一个念头就是:英格兰也有活雷锋啊!这孩子真好,虽然衣服破旧了些,脸上脏了些,但人看着很精神。一定是穷苦人家的孩子,人穷志不短,有前途,有前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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