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陆肇辰是凭借的剑来感应我的位置。现在剑已经留给他了,我倒要看看,他还怎么跟上来。”
陆肇辰推开房间门,在推开它之前,他并不知道自己到底来这里做什么。
但门开之后,陆肇辰一眼就看到了桌上那把眼熟的黑色长剑,顿时,整个人僵硬的杵在了原地。
把剑收进自己的储物戒指中,陆肇辰看了看房间的床,叠收得整整齐齐,不像刚刚有人睡过,他莫名松了口气。
但是,时越现在去了哪里?为什么会把剑落在这儿?
最重要的是,为什么他只凭一种朦朦胧胧的感应,就可以径直找到这儿来呢?
陆肇辰心中的疑惑越来越多。
把剑留给陆肇辰后,时越发现他确实没有再跟过来了。
“那么,接下来我只需要等着陆肇辰自己乱跑,跑到混沌入侵者在的地方,然后直接回归本体就行。”
剑灵回归本体是一瞬间就能达成的事,哪怕两者离得再远。
也就是说,就算时越身在堕魔洲,而陆肇辰跑去了京云洲,只要时越想回归本体,心念一转就能瞬间去到陆肇辰所在的位置。
离开花楼后,时越在路边小店买了一壶清酒,他喝了一口,觉得还行,一路又买了些吃的。
“喵时越你故意的!你撞到那姑娘的时候我笑了你,所以你买这些吃的来馋我……欺负我现在是枚戒指啊!”
“说什么呢?”时越把买的小鱼干放到戒指边晃了晃,“我是那种小肚鸡肠的神吗?”
……
“难道你不是吗喵?”
“嗯……是的。”
“喵,时越,可是有个问题,你确定陆肇辰会到处乱跑去感应入侵者位置吗?”小A道,“冰原城时,你让他好好修炼,将近一年他就都在修炼,无论再怎么被那些魔修折磨,也没有停过。”
“武斗场上,你让他和那些魔修决斗,即便他知道自己才只是筑基期,和那些魔修比起来差距甚大,他还是答应了你的要求。”
“你在酒馆里让他自己到处逛逛,他想和你一起走,但你告诉他只是暂时分开……”小A总结,“我觉得陆肇辰不会乱跑,如果你一直不出现,他可能也会一直待在这里,哪儿都不去。”
“……既然如此,我就给他传个纸条,宣布要和他分道扬镳,让他天高海阔自己走好了。”
“哇时越你好渣啊喵!”
“……小A,你最近是不是看了什么奇奇怪怪的东西?”
※
在千灯街来往的魔修,除非是身在自己房中准备休息,否则只要外出,就都会披上披风带好兜帽,这自然是有原因的。
原因就在于千灯街的主人——附近千灯宫的那位魔君虞人伶。
这位魔君不是一般的耽于享受,尤其在好美色这方面,那是男女不忌,有脸万事足。
平日偶有闲来无事,这位魔君就会隐藏身份面目来街上逛逛,若被他看中,甭管你是谁,统统带回千灯宫中去。
若仅仅如此,倒也没什么,看在这位魔君貌若好女雌雄莫辨,又兼修为高深待人温柔,就算只得一时宠爱,好处也该大大的有。
但事实是,千灯宫中年年进去的美人这么多,出来的却一个也没有。
有的只是源源不断的这位魔君又有了新宠,且宠得众人皆知的桃色传闻。
那些过往几乎被魔君宠到天上去,要星星给星星要月亮给月亮的美人,现在却连名字都彻底被人遗忘。
他们到底去了哪里呢?
直至后来,有魔修发现了每隔一段时间,就会从千灯宫中运出来的那些无皮尸体。
此后,一旦进入千灯街,魔修们就会把自己遮得严严实实,一开始是防着被魔君看上,后来竟成了约定俗成的一个规则。
至今,再在千灯街上遇到敢露脸的人,所有人立刻就都会知道他是外来者。
这次,魔君虞人伶要给最近的新宠办一场宴会,庆祝她结丹成功。
为此,虞人伶还邀来了另外几位魔君——这也是时越留在这儿的原因。
混沌入侵者选择寄生的对象,一般都是当世最强且最坏的那一批。
试问,对入侵者而言,还有比堕魔洲二十八位魔君更好的寄生人选吗?
或许对入侵者而言还有,但对时越而言,这些魔君就是最优先的检测对象。
如果没有发现陆肇辰就是世界意识,未免他这个主角被人杀死,时越还得优先护着他,再带着他到处去找那些魔君,挨个检测来看看。
但如今知道世界意识自己也出手了,时越相信现在的陆肇辰绝不会让自己轻易死掉……
且,和陆肇辰分开行动,也能免得他一直跟着他。
第47章
想混进千灯宫中并不难。
每夜都有美人在宫外排队,只要你符合魔君对美的喜好,就可以被守卫选上然后带入宫中。
不管带进去做什么,哪怕只是添个香,说不定也会有傍上魔君大腿的可能性。
即便听闻这位魔君风评不太好,新宠几乎是一年一换,且那些被他抛弃的美人都疑似被剥皮而死,但依旧仍有许多自恃美貌者前仆后继的去到千灯宫——
流传毕竟太过久远,千灯街的魔修披风遮身兜帽掩面已变得更像是某种地方风俗,且传闻大多给人道听途说之感,加上最近百年来,也未曾有人真见过什么剥皮后的尸体,诸人渐渐也就没把这传闻当回事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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