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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页(快穿)富贵荣华 第395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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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锦荣敲定了决定,那就都去好了。
    白术没想到公子说的都去,不是出门郊游,而是打算游学,时日不定,而且不准备带上任何人。
    明为游学,实为游历,一场说走就走的旅行,其实锦荣心中早有这个想法。
    刚穿越过来就面临生死危机,还不得不隐姓埋名,培养势力,对其他各地所知所闻都是过往派出的人回来告诉她的,她还未真正见识过这个天下呢。
    武成也听说了公子要出门游学天下的事,特前来拜见。
    锦荣眉眼轻挑,怎么,你还担心公子我?
    这些年最得锦荣重用的就是武成了,用的也很顺手,无论是收养孤儿,还是出去行商搜集情报。
    武成听了这话,细细一想,觉得公子说的也不假,他们都知道,公子若是扬名于世间,也是一位剑术大师,哪怕是千军万马,脱身也不是难事。
    锦荣的剑术来历,她自称是梦中仙人所授,也无人质疑,反而觉得公子有此天赋。
    于是武成拱手一行礼,从公子命。
    出行之前,锦荣也得安排好了,墨门,和她手下培养的商旅,还有坞堡里的人,即便她不在,也能如常,不会出什么乱子。
    好在这些年没白培养,都是好用又放心的人。
    春日,芳草萋萋,
    锦荣骑着马,哼着小调,她的随意无端落在别人眼里像个浪荡贵族公子,这一番作派,倒是没人敢上前接近。
    天下虽未定,仍动乱不已,但出来游学的士大夫之子从来都屡见不鲜。
    白术想跟着随侍左右,但被锦荣几句话便又另做安排了。
    她说的祭祀水场,还有论道会,锦荣都去过了,而她此行的目的地之一原魏国国都,学宫也到了。
    慕此地学者之名而来,未想竟见到了一位美人。
    比女人还要美的男人。
    第287章 聊斋娘子
    夏日江南雨季绵绵,难得有出晴的时候,
    城镇唯一的酒坊就是竹枝巷口处的王记酒坊,酿的是江南有名的杏花酒,却别有风味,可惜酒坊老板王大郎福薄,早几年就去了。
    如今酒坊就剩下孤儿寡母扶持,他的遗孀周氏倒是个能干的,撑起了酒坊生意,打理得有声有色的。
    早上,来酒坊的人并不多,一黄衫女童坐在门口,折着纸,门里传来温柔的女声,阿锦,别在外头坐久了,小心着凉。
    说话的是王记酒坊的当家周氏,
    好。女童乖巧地应了一声,然后将折好的纸,埋入酒坊门口的地里,
    若是有见识的人仔细看了,就知道这埋得地方也是特定的方位,按道法做的辟邪阵。
    在寻常的辟邪阵上又做了些改动,不仅能避邪祟,也能做些安全防护。
    谁让这世界妖魔鬼怪还混迹人间呢,女童也就是锦荣啧啧一叹,灵气充足,天地万物,滋生的精灵鬼怪倒是多,太多了纵是有心的也管不了。
    她此世投胎就成了王家女,王锦荣,名也未变。
    小康之家,以酒坊为生,父母双全,也是安乐无忧。
    等到她五岁的时候,这世的父亲去另一州县送酒时倒霉遇上天灾,没了性命,屋漏偏逢连夜雨,酒坊又欠下别人帐未还。披麻戴孝的周氏当时都已准备忍痛卖了酒坊,带女儿回娘家去。
    直到锦荣告诉她,酒缸靠着的墙角处里埋着一个瓦罐,里面都是银子。
    锦荣也没告诉周氏是爹的鬼魂挂念不下回来告诉她的,只是换了个法子说是无意间发现的,鬼神之事虽多,但以她之年幼,若是与这种事沾边,未免引人注意。
    周氏一直很少过问酒坊账目的事,也知道夫君不喜欢把钱存在银庄。这钱不仅解了酒坊的燃眉之急,也能让母女俩数年无忧,周氏是个持家有道,非但没关酒坊,还亲自当家,好在夫君在世前教过她酿酒的方子,硬是没让王家酒坊砸了招牌。
    锦荣人小也做不了什么,也就私下教训了几个想欺负孤儿寡母的泼皮无赖。
    王家酒坊生意依旧兴隆,除了平日买酒的人,还供应城里的几个大酒楼,家底也算得上丰厚。
    一边操持着王家酒坊的周氏也没忘了女儿,虽遗憾没能给亡夫留下香火,但即便夫君在世,两夫妇也是爱极了女儿的,现在母女两人相依为命,她更是疼爱不已,对女儿百依百顺。
    酒坊的生意自有雇佣伙计打理,周氏则是任由女儿玩,也不强求她学什么,算帐还是女红,心里想着待锦荣长大了,招个上门女婿,不劳女儿操心忙碌。
    对这一世的生活,锦荣是相当满意的,唯一的遗憾就是王父的去世了,事事不能完美。
    只能说是生死有命,富贵在天。
    难怪那么多人追求长生了,活得越久,就是有仇有怨的人都死了。
    长生,在另一种意义上,或许也是胜天半步。
    锦荣都九岁了,周氏本是想着送女儿去学堂,但问了学堂的师傅,说是不收女学生。
    周氏无奈,但锦荣却是不在意的,经史子集,诗词歌赋,都不知道学了几世,信手拈来的东西,实在没必要再学一回。难不成学这八股文章去考科举。
    虽不拘着锦荣玩耍,但也有嘱咐几句,比如不要和斜对面那家烧鸡店的老板娘亲近。
    那是半月前新搬来的住户,姓胡,叫三娘,长相就是坊间三姑六婆碎嘴说的狐媚样,开了一家烧鸡店,听说她前面的丈夫年纪轻轻就死了,这都是周氏平日和街坊邻居那里听来的。
    什么一个女人有本钱开店,怕不是害死她前夫得的家产,还有整天心思都是打扮,插花戴簪的,勾引了不少男人去她店里,保准是个狐狸精。
    说的更难听的都有,周氏怕教坏小孩子,也没在锦荣面前说起,她眼瞧着那胡三娘的确不像什么洁身自好的姑娘,这门对门的,离得又近避无可避的,甚至烧鸡配酒,胡三娘还要从她家买些酒水。周氏也无法,只好让女儿平日玩的时候,不要到胡三娘的店里去。
    锦荣扮作小儿状,乖巧地点头,心里嘀咕着,说是狐狸精也没说错。
    胡三娘,可不就是只真正的狐狸精。
    也不见国之将亡,朝代更换的,妖孽却喜欢跑到人间来了。
    就简单挂了胡记招牌的店面,但在门口迎客的却是个眉目间尽是风情,身段妩媚动人的年轻女子,容貌也不负那些女人嫉妒红了眼,见有客人上门,胡三娘嫣然笑道,客官里面请,客官想吃点什么?
    吸引顾客的可不只胡三娘的美貌,胡记的烧鸡做的也是极美味。
    好咧,两只烧鸡,一壶小酒。胡三娘朝店里的伙计喊道。
    伙计无奈道,老板娘,没酒了。
    胡三娘嘴角一抽,指了两个伙计,快去王记买四壶酒。
    伙计们跑得比兔子还快,不是跑回后院砍柴杀鸡,就是招呼客人去了,气得胡三娘头上别着的簪花一颤一颤的。
    她哪里不知道他们为何不愿去,说到底她也不愿去的,每次去一回,她都快吓得掉狐狸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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