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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25章太暴发户了

    (125)
    看到陶然儿终于不再抗议保护她的人太多了,李信志也轻松地笑了起来,他走到她的身边,将她捂着脸的双手拉开,看到她的一张俏脸白里透红,如果诱人的苹果,他禁不住又俯下身亲了一口,陶然儿再次斯马达,侍卫们又装作抬头看月亮低头找钱的样子。
    李信志一脸悠然,对风中凌乱地陶然儿笑眯眯地说道:“走,到立春宫看看你明天大婚的衣服去。”
    陶然儿立马心情转好,也不难堪地傻站在原地了。她也是二十多岁的女孩,一如这天下所有的女人,对于自己作新娘子这件事总是激动万分的。
    听说她明天大婚,专门订做了大婚的礼服,自然是无比好奇和期待。
    她笑着说道:“好啊。”激动雀跃的心情如同一个小姑娘。
    李信志微笑看着她,只见陶然儿的一双大眼如同宝石般闪闪发光,不由控制不住,伸出手捏了捏她的脸蛋。
    侍卫们再次抬头看月低头找钱。
    陶然儿看到了,拉住李信志不安分的手,对他说道:“不要那么不安分行不行?”
    “自己的娘子也摸不得吗?”
    李信志弯了弯嘴角,一脸正经的模样。
    陶然儿听得对天翻白眼,摸得!但是在几千个人面前亲亲我我,李信志,你可真爱演啊。
    这些侍卫们估计早就闻够了他们恋爱的酸腐气息吧!
    陶然儿胡思乱想的时候,李信志已经哈哈大笑着拉着她往立春宫的方向走去。
    到了立春宫的门口,李信志抬头看着“立春宫”的排匾,对陶然儿指着说道:“然儿,这才是真的立春宫!”
    也不知怎么的,听到这句话,陶然儿抬起头来,看到那“立春宫”三个龙飞凤舞的大字时,眼睛里突然涌出泪水。
    泪眼模糊中,她想起自己在江东,将听琴宫故意改成立春宫的往事,虽然改成了立春宫,可是江东毕竟是江东,空气是江东的,水是江东的,风景是江东的,甚至连服装,方言,一日三餐也都是江东的感觉,一点江南的影子也找不到。
    所以纵使宫殿的名字改成立春宫,却只是虚有其表。
    如今,她总算回到了真正的立春宫,虽然在此之前,她只在这个宫殿里住过一个晚上,可是在江东的几个月里,幽禁的岁月中,她却无比想念这个宫殿。
    大概因为立春宫是她所爱的男子给她的。
    那是她至爱的温暖的家!
    看到陶然儿哭了,李信志立马心疼起来,他伸出手,温柔地替她抹去脸上如同断线珠子般的泪水,对她温和,又充满歉意地说道:“然儿,对不起,让你受苦了。”
    假如当初,他小心一点,谨慎一点,像现在这样叫重军保护着然儿,她就不会被江东绑走了!
    当初,他真是傻得够可以,居然带着她,只身匹马的去视察整个江南,不出事怎么可能。
    他当着几千侍卫的面,将哭泣的陶然儿搂进怀里,像个长辈哄孩子一般,紧紧地搂着她,用一只手轻轻地安抚着她的背部,并不时地低下头,亲吻着她的发丝。
    侍卫们有些抬头看月低头找钱,有些居然奇迹般的习惯了,微笑看着,李信志说得没错,果然习惯就好了。
    抱着陶然儿温暖娇嫩的身体,李信志的心中充满了自责和愧疚,分开的岁月里,他几乎天天都在自责,如今找到了陶然儿,这份自责总算慢慢地淡了下去。
    陶然儿摇了摇头,对他说道:“不,受苦的是你,好了,过去的事不用再提了,我们进去看明天的结婚礼服吧,你给我准备了礼服,可是我没有给你准备,真是不好意思呢。”她对他笑着,脸上还挂着露珠一般的泪珠儿,李信志在月光下看着,只见她一张小脸,晶莹剔透,笼在月光下,有一种不真实的美。
    陶然儿凝视着李信志,心想,假如在现代,她可以带着信志去商场挑最好的西装,可惜这是古代。
    李信志听到她这样说,笑了起来,拉着她的手摇了摇,笑道:“哪用得着朕的皇后准备啊,织室的工匠早就一起做好了,我们一起去试穿。”
    听到这个消息,陶然儿真是很激动,她开心地说道:“好好!”
    两个人手拉着手走进立春宫,陶然儿因为心情激动,走路如同小姑娘一般,甚至有些蹦蹦跳跳。宫里的宫女们早就听说皇后找回来了,一大早就将立春宫打扫得干干净净,信志和陶然儿走进宫里,宫女和太监们早就跪了一地。宫内窗明几净,一尘不染。
    陶然儿立马叫他们起来。
    两个人一起到房间里去看大婚的衣服,走进去看了一眼,陶然儿震惊得目瞪口呆。
    远远看过去,房间里金光闪闪,还以为房间着了火,走近一看,才发现全是衣服上的金丝银线在闪光。
    两件衣服摆在那里,如同是一座金山!
    天啊,她的礼服,是红色的,上面绣满了各种金丝银线大颗的珍珠宝石,珍珠又分黑珍珠白珍珠,宝石有琥珀猫眼石红宝石绿宝石蜜蜡等等,然后还有金片,累累的披挂了一身。
    她伸出手抚摸了一下,我的天啊,居然有十五层,比江东的后宫的朝服层次还要多!
    她震惊得目瞪口呆。
    李信志的结婚礼服和她的也一样,同样是十五层,上面全是金子银子珍珠宝石之类。
    陶然儿想着这是在古代没有钻石,如果有钻石的话,李信志肯定会叫那帮做衣服的工匠在上面镶满钻石吧。
    天啊,这也太暴发户了吧!
    陶然儿震惊极了,对李信志结结巴巴说道:“这衣服太夸张了吧!”
    李信志笑道:“不夸张,人靠衣服马靠鞍,结婚是人生的大事,一生只这么一次,一定要极尽奢华,极尽排场,本王要让全天下的人知道,你是天下最美的皇后,最幸福的皇后,最富有的皇后!”
    陶然儿想着自己穿上这十五层的红色大礼服,衣服的后摆估计有二十米长,到时候可能要十个宫女替她拿着衣摆吧,她哭笑不得,心想这样夸张的衣服她自己肯定是没法穿的,到时候宫女替她穿上,她会上不会被上面的金子宝石之类的整个人压垮?!呃,亲爱的老公,幸福只要自己知道就好啦,别人知不知道无所谓,婚姻是鞋,合不合脚自己知道就好啦。
    陶然儿微笑说道:“能不能素净一点的?”
    李信志摇头认真道:“不行,明天万国来朝,必须极尽奢华!别说是我们大婚的衣服了,整个临安城所有的红灯笼,我都在上面用金片镶了边。”
    什么?!如同头顶响了一个焦雷,陶然儿瞪着银铃大眼,临安城所有的红灯笼都镶了金边!她还站在这干什么,现在最要紧的是出宫到临安城去抢灯笼因为一个灯笼就是一陀金子啊。
    陶然儿哭笑不得,双手叉着腰,看着李信志,讽刺地说道:“哟,信志啊,给灯笼镶上金边怎么够呢,你应该直接换成金子做的灯笼呀!”
    没想到,李信志没有听出她的讽刺之意,立马笑着点着头,认真说道:“没错,没错,我立马叫工匠加工去做出来,纯金打造的灯笼,哈哈肯定只有我们江南有,哈哈——”
    陶然儿风中凌乱,李信志,你怎么不给长城也全部镶上金边,给赤道贴上银边,给每只苍蝇的翅膀都镶上钻石?然后和太阳肩并肩呢?
    电光石火间,她猛然想起,在现代,她看古代的书,有一句“钱塘自古繁华。”是不是就是她种灵芝的功劳?!因为,江南以前很穷,自从种灵芝发了财之后,李信志这个国君就变成了暴发户,明天大婚,那些文人墨客看了,肯定会写诗作文,文章流传于后世,就成了“东南形胜,三吴都会,/钱塘自古繁华,/烟柳画桥,风帘翠幕,参差十万人家/云树绕堤沙,怒涛卷霜雪,天堑无涯。/市列珠玑,户盈罗绮,竞豪奢。/重湖叠巘清嘉。有三秋桂子,十里荷花。”
    啊呀,陶然儿想到这里,激动不己,原来江南的繁华是她的功劳,原来江南以前很穷的,后来阔了是从这一天开始的,天啊——
    我好激动!
    陶然儿拍着胸口,但是等等,江南繁华,但是以浙江人为主的江南,却是有再多钱也很节俭,他们计算着每一分钱,每天都在投资,可是每天也很节俭,记得在现代,陶然儿认识一个浙江的阿姨,阿姨家里有别墅有豪车,存款上千万,可是流行种多肉植物的时候,阿姨从不买土也不买盆,她买了一个电烙铁,将家里所有空置的饼干盒茶叶盒钻了孔种多肉。
    这样感人的节俭的精神,才是江南人的文化啊。
    就是再土豪,也要节俭的生活着,惜物,不浪费。
    有钱常想无钱日,莫待无钱想有钱啊。
    所以,她必须做些什么,后世那样美好的江南才会出现。
    因此,陶然儿定了定神,收回风筝般放远的思绪,对李信志正色说道:“李信志,你这样很暴发户。”
    李信志呆了一呆,脸上的笑容仿佛进了冰箱的鱼给冻住了。
    陶然儿看着他,如同一个教育学生的小学老师,她对他问道:“江南的百姓都吃饱了吗?”
    李信志摇了摇头。
    “天下统一了吗?”
    李信志又摇了摇头。
    “乱世结束了吗?”
    李信志仍然又摇了摇头。
    “有钱能使鬼推磨,你认可吗?”
    李信志点了点头。
    “金钱是万能的,没有金钱是万万不能的,你认可吧?”
    李信志摇了摇头:“听不懂,金钱是什么意思?”
    “就是金子银子的意思。”
    李信志用力地点点头。
    陶然儿对他说道:“那么,你还能再这样浪费吗?”
    李信志嘿嘿地笑了,他摸了摸后脑勺,对陶然儿说道:“以前穷怕了,有点控制不住自己的手想花钱,看到金子银子像流水一样哗哗地花出去,那种感觉真是好爽!”
    陶然儿摇了摇头,用手指戳着李信志壮实的胸膛,对他说道:“俗话听过没,勤俭是持家之道,也是保家之道,家就是国,国就是家,所以勤俭也是保国之道,你不能这样浪费,大婚的礼服马上改了,将上面的金子银子宝石都取下来,因为是结婚,那么留几颗珍珠吧,我喜欢珍珠,不贵,还好看。镶金片的红灯笼叫人马上把金片弄下来送回国库,动作快点,不然天很快亮了,就来不及了,灯笼上的金片不弄下来,万一别国的客人来说了,被他们偷回家去怎么办。”陶然儿操心得不得了。李信志你要是活在现代,肯定是个剁手观音,是马云背后的女人,哦不,男人。
    李信志微笑着看着她,突然伸出手搂住她,在她发丝上亲了一口,说道:“好好,遵命,皇后娘娘,江南有你,一定会统一天下的!”
    他真是买了一个宝回来,想起当年在集市上将她买回来,真是他人生最英明的决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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