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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667章无论祸福

    整个搬家行动一共持续到下午四点,来来去去。在路上,安昕也见识到了陈志凌的开车技术,那真个是妙到毫巅,又平稳无比。
    说起来陈志凌开车,就算比起车王刘易斯,那也是不遑多让的。
    搬家完后,陈志凌提议去外面吃饭。安昕却言道还是在家里做吃的,她亲手下厨。陈志凌便也不反对,屋子里厨具大多是新的,去菜市场辛苦了一番。等到这一顿好不容易做好,已是晚上七点。
    虽然辛苦,但是安昕在看见一桌子的劳动成果时还是欣慰的笑了。安昕做的菜色香味俱全,也兼顾到了陈志凌喜欢吃肉的需求。
    期间,陈志凌还开了一瓶红酒,让安昕喝了少许。
    如果日子是一直这样温馨的过下去,于陈志凌,于安昕来说,都是不错的结局。即使是陈志凌用卑鄙手段抢爱,只要他对安昕好下去。相信即便是余航也会原谅陈志凌。
    但是陈志凌又怎能一直对安昕好下去呢?
    晚上,陈志凌陪着安昕在沙发上看电视。这时候陈志凌动用了些手段,吻上了安昕。如果要迅速加深彼此感情,接吻是最快速的办法。
    安昕在陈志凌的吻中显得有些迷醉,偶尔还会主动回吻。究实来说,安昕的吻很甜,很令陈志凌迷醉。
    不过陈志凌的手一直很规矩,不会去侵犯安昕任何部位。这让安昕有种被尊重的喜悦和感动。
    看电视到十点后,安昕便去睡觉。陈志凌和她互道晚安。
    自然,不会有类似同睡一张床的逾越行为。其实如果陈志凌强行想要安昕,安昕也不会拒绝。
    大抵上,还是因为尊重。情人间的相互尊重,是最暖心的字眼。
    如果这是一场恋爱,那也是谈的非常成熟。
    第二天,陈志凌带安昕到他的小广告公司去参观了一趟。这家广告公司已经实际上被陈志凌购买,之前他也作为老板出现过。而且秘书换成了陈志凌在香港那边的秘书。所以这场戏演的非常的自然逼真,也算是让安昕对陈志凌有了非常直白正面的了解。
    临近十一月中旬,这场看似简单的任务已经有了花费了一个半月的时间。
    这一天,十一月十六日。气候骤降,没有下雨,倒是刮起了一股侵入骨髓的西北风。
    天空阴霾,大早上的,却有种到了晚上入暮的错觉。
    安昕起的很早,给陈志凌做了早餐。然后方才到陈志凌的卧室前喊陈志凌起床。这样的生活,于陈志凌来说,非常享受。其实在他内心深处,并不想有多大富大贵,只想有个没有纷争的家。但从在东江开始,没有一天是自有的。无缘无故惹上张美,就是所有悲剧的开始。
    也许是因为他的命格,注定无法脱离这场大气运之争。
    安昕对陈志凌的照顾可说无微不至,陈志凌穿好衣服出来,安昕连牙膏都已给他挤好。
    陈志凌依然只穿了白色衬衫。安昕便在他去刷牙时,到他的卧室里给他取了一件黑色西服,道:“今天天气变冷了,出门把外套穿上。”
    陈志凌刷牙出来,才突然发现安昕今天穿了一件黑色的小西服,头发干练的束起,显得精致而优雅。
    这种美,有种魅惑众生的能力。
    早餐是肉丝面,面上还有荷包蛋。安昕做菜做饭都不图简单,总是做的精致丰富。陈志凌喜欢吃肉,她也会全部满足。不过虽如此,也会准备一些青菜补充全面的营养。
    陈志凌吃面时,连说好吃。安昕便又将她碗里少许的肉丝挑给陈志凌吃。陈志凌无奈一笑,道:“安昕,你这样会把男人宠坏的。”
    “你不会的。”安昕的语气显得肯定,又自嫣然一笑。
    陈志凌心中一黯,面上却是不动声色。
    吃过早餐后,安昕将碗洗净抹干后方才出门。由陈志凌开车送她去上班。
    这样的日子,虽然才短短几天,却已经有种相濡以沫的感觉。安昕也绝不会主动跟陈志凌要求什么,真如一朵奇异的莲花,任何淤泥都不能沾染她半分,永远是那样的纯净。
    陈志凌送完安昕后,与海青璇约定在咖啡厅见面。
    海青璇依然明艳动人,但是她的脸上总是少了一些以前飞扬的神采。安昕的事情,无论对陈志凌还是对她,都不是什么轻松的事儿。
    咖啡厅很是安静,没有多少客人。轻音乐如流水汩汩滑出。
    “弗兰格有没有消息?”陈志凌问海青璇。
    海青璇道:“还没有,他藏的很深。”
    陈志凌微微皱眉,这个感觉不太好。总觉得弗兰格就像是一条毒蛇藏在了暗处,随时会来发难。当下道:“青璇,我的感觉很不好,弗兰格也许还会有同伙召集过来。必须快点解决他。”
    海青璇点头,道:“嗯,我会加大进度。”
    “安昕这边……”海青璇不可避免的提起来。
    陈志凌眼神微微一黯。海青璇道:“这件事情,长痛不如短痛。我有时候都觉得自己这段时间变的很陌生。”
    “青璇,谢谢你!”陈志凌突然真诚的看向海青璇,道:“你本来不必趟这浑水,只因为我,你才会进来。”
    海青璇微微一叹,随即道:“在土耳其那边的时候,你也为我杀了许多无辜平民。都是罪孽,现在更是罪孽。我们之间,福同享,罪孽也自然同受。”
    陈志凌道:“那有什么福,以你家世,要什么荣华富贵没有。你跟着我,随时都是罪孽,生命危险。”
    海青璇微微苦笑,道:“好了,陈志凌,咱们别这么煽情了。还是说说正事,安昕的事情我很明白你的心情。不过真的拖不得了,而且,你这样拖一天,心中就煎熬一天,不如早做了断。”
    陈志凌道:“我明白。不是我故意拖延,火候还没好。到了火候,我会按计划行事。”
    “那我不多说了,先走了。”海青璇道。
    陈志凌点头,起身道:“我送你。”
    买单后,陈志凌送海青璇出了咖啡厅,两人都开了车。上车前,海青璇在陈志凌耳边轻声道:“无论福祸罪孽,我陪你承担。”
    陈志凌心中顿时暖暖一片,感动无比。要知道在现在这种情况下,如果没有海青璇的支持,他真的很难撑下去。如果海青璇充当正义使者,反而指责他卑鄙无耻,一定会给他造成很大的心灵漏洞。
    下午五点,陈志凌准时去安昕所在的公司去接安昕下班。
    晚上的风很大,安昕出来时,即使穿了外套,还是显得有些冷。陈志凌为她开门,迅速将她迎到副驾驶上。
    一上车,陈志凌便轰动引擎,启动车子。安昕则拿出一件黑色风衣,道:“你看这个颜色喜不喜欢?我今天中午没事去商场逛了逛,感觉你穿这件一定还不错。”
    陈志凌扫了一眼,并伸手摸了一下。顿时微微变色,因为他感觉的出这个质地,这件风衣怕是已经上万了。
    想起她之前那般节俭,但为了给自己买一件衣服,却是出手上万。这样的浓情,陈志凌心中复杂莫名。他想感动,又害怕感动。
    想一想,跟安昕从住在一起后。自己还真的没有为她买过什么,做过什么。就连买菜,家用的钱也全是安昕自己掏的腰包。
    “怎么了,不喜欢啊?”安昕看见陈志凌面色微变,微微担忧的问。
    陈志凌一手握住她的柔夷,一手掌着方向盘,道:“我觉得有点惭愧,什么都没为你做过。你还给我买这么贵的衣服……”
    “也没多少!”安昕闻言顿时松了口气,随即一笑,道:“你要这么说就没意思了,两个人在一起需要计较这些吗?除非你是还有别的想法,是不是想不要我了?”最后她用半调皮的意味问。
    陈志凌这时很想开玩笑式问,如果我不要你了,你怎么办?但他却发觉居然不忍说出来,怕伤害到安昕。
    “只有你不要我。杀了我,我也不会不要你。”陈志凌认真的说。
    安昕听了却是感动,她真的相信陈志凌这句话。因为陈志凌曾经为了保护她,两次都差点送了命。她甜甜一笑,道:“我跟你一样。”这个意思就是,杀了她,她也不会不要陈志凌。
    春风细雨,润物无声。
    不知不觉中,安昕已经将一整颗心交付给了陈志凌。
    究实来说,安昕这样的女孩儿,接触久了,没人会不喜欢上她。而陈志凌呢,陈志凌的魅力更是不必多说。只要接触久了,没几个女人能抗拒他的气质所带来的魅力。这已经与容貌没有多大的关系,淡淡洒洒,雍容而沉稳。
    当初叶倾城,许晴,林岚,欧曼丽等等,不也全都义无反顾的对他动了真心。
    路过超市时,两人去买了一些菜品。随后折转回家。
    隔绝了外面的风和阴霾的天气,家中的灯光打开,永远是温馨温暖的所在。
    陈志凌并没有那种可恨的大男子主义,只坐沙发看电视。一般是安昕硬是推他出来,他才会坐着看电视。
    今天陈志凌执意帮忙,帮安昕摘菜。客厅的电视依然开着,正在播放着轩辕剑天之痕。
    安昕系了围裙,动作熟稔。陈志凌倒也挺会切菜,表演一手刀工让安昕刮目相看。
    安昕道:“你……怎么会切菜,这土豆丝可比我切的还好。”
    陈志凌一笑,道:“你忘了吗?我有个妹妹。她叫陈思琦,我父母出事的时候,我八岁,她才刚生下来不到一岁。那时候一直都是我照顾她的。”
    安昕道:“你妹妹一定很聪明懂事,真想有机会见见她。”顿了顿,道:“你说你妹妹会喜欢我吗?”
    “当然!”陈志凌说。“那有不喜欢你的道理。”
    安昕乐了下,道:“我想也是。”她有时候并不是那么的一层不变,时常会展现出可爱俏皮的一面。
    菜做好后,两人在餐桌前吃饭。陈志凌道:“我们喝点啤酒吧?”
    安昕见陈志凌有兴致,便也答应,起身去冰箱拿了两听黑啤。打开后,干杯,就着炒的清炒土豆丝,鱼香肉丝,口蘑菜心,回锅肉下酒。
    安昕的酒量不太好,喝了酒后,脸蛋酡红。她给陈志凌夹了一筷子回锅肉,忽然说:“待会吃完饭,你试试那件风衣。要是再给你配一墨镜,可能就像黑客帝国了。”
    陈志凌点头,道:“好!”
    安昕忽然又道:“很少听你提你妹妹呢,你那时候那么小,是怎么带大她的?”这其中,不用细说,她也能想到中间的辛酸。
    陈志凌心中微微一涩,小时候的经历提起来,总是让他神伤。那是一段充满了苦难的历史。也是因为那段苦难,他和陈思琦的感情才会这么好,陈思琦也才会这般懂事。安昕既然问起来,陈志凌便道:“我爸妈出的车祸,对方赔了不少钱,加上家里有些积蓄。一开始过日子还是不差的。”
    安昕点头,认真聆听。
    “不过我那时候也知道我自己要上学,妹妹要上学,那么多开支,钱不节约肯定要出问题。当时我自己要去学校,妹妹也没人照顾,没有办法,还是请了个保姆照顾她。我自己放学后,会去捡些垃圾然后收集起来去买。垃圾也不大值钱,挣不了什么。有时候还会被同行厌恶的赶开。”陈志凌道:“额,同行就是一些老奶奶,或者是带点精神病之类的。也不是说他们没同情心,大概是都为了生存,然后看我是小孩子,好欺负一些吧。”
    安昕听了揪心,觉得陈志凌小时后所受的苦不是别人能够想象。
    陈志凌继续道:“本来,我精确计算过。家里的钱节约着用,能够维持到我和妹妹一直读到高中。我想我高中读完可以去打工,然后让妹妹继续读书。不过计划永远赶不上变化。在我妹妹两岁的时候,她得了一场大病,很严重,差一点命就没了。为了给她治病,我没有办法,把家里的房子卖了。我们那时候,又是小城市,房子并不值钱。八十平米的房子卖了三万块。三万块治不好,家里的积蓄也被用了个七七八八才把妹妹的病治好。”
    “那……”安昕蹙眉,道:“那接下来很不好办了。”
    陈志凌点头,道:“是啊,当时我也才十岁。我就是想不上学,去打工,也没地方敢要我。但是妹妹才两岁,想寻求政府帮助,没人理。很多手续我也不知道怎么跑。”说到这儿,嘴角显现出苦涩。
    这些都是陈志凌真实的经历,那段时光,陈思琦很小,不懂这些。陈志凌当时觉得自己根本不像是个十岁的小孩,每天愁苦生活愁的头发都快白了。
    陈志凌话锋一转,道:“还好,后来我遇到了养大我们的爷爷。我爷爷收养了我和我妹妹,他是一位很好的老人家。”
    “那爷爷现在在哪里?”安昕听到这儿松了一口气,道:“我们应该把他接过来好好享福。”
    陈志凌眼神一黯,道:“两年前去世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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