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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活艰难,不如练摊儿吧少年!

    生活艰难,不如练摊儿吧少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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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年前。
    “奚岚,你跟我来,咱们去摆地摊玩儿。”刚出银泰百货的大门,便有顾景城的手,迫切地朝他伸来。
    那只张开的掌,在奚岚来看来,着实有些梦幻。对于一个在厕所间进行过猥亵、在电影院实施过性骚扰、在试衣间里差点儿强暴得逞的“惯犯”而言,他邀请自己去摆摊?奚岚不敢置信地眨了眨眼。
    “是真的!东西都备齐了,你快跟我来!”顾景城不由分说,一把拉住奚岚的手,牵着他就往奔驰车里塞。
    要不是亲眼目睹了“分手直播”,奚岚会以为自己在做梦,忍不住想掐醒自己。
    此情此景……像不像是在私奔?虽然顾景城的悔婚宣言里,一个字儿都没提自己,可奚岚总觉得像做了第叁者般惶恐——虽然他并不清楚,在顾景城这种花花公子的生活里,究竟有多少个“第叁者”,而自己又算得上是排几号的“第N者”。
    可直到这奇异的一刻,真在眼前发生,当他一抬首、对上顾景城那双热切的眼睛,他奚岚就快要相信,一种傻得可笑的错觉……顾景城会不会,是为他分的手?
    他不知道,他也不敢问,只是拘谨地坐在车里,等着这心血来潮的大男生,不知要把他载向哪儿去。
    “咱们去老街夜市!那里的人流量多。”顾景城兴致勃勃地转动着方向盘。
    “真去摆摊啊?”奚岚还是有点儿懵,“那……卖什么?”
    顾景城一瞥头、一努嘴:“喏,都在后座上呢,自己看。”
    奚岚扭过脖子,只见车后座上叁大盒、排得整整齐齐的银戒指。的确是专业的摆摊盒儿,盒盖儿下有专门的撑脚,以保持盒身的半打开状,以辅助货品的展示;盒顶还配有小射灯,这会儿虽未打开,奚岚却可以想见,戒指在暗夜里银辉闪闪的夺目光彩。
    奚岚轻声地笑了。看来顾景城不是开玩笑,准备工作还做得挺认真。
    他知道顾景城这么做,当然不是为钱,开着奔驰去摆摊的人,兴许连油钱都赚不回来。顾景城这么做,就像吃惯了法式松茸烤蜗牛的人,偶尔想要用吃蜗牛的银刀叉,去插大锅底的麻辣烫吃——有钱有闲阶级的“体验生活”。
    不过奚岚并不反感这样的提议。他觉得,如果这是顾景城刻意为自己定制的“约会”,那的确是用心了,他甚至有些感动。他不确定顾景城是否在别人身上,花费过这样的“无聊时光”。
    “为什么全选这么素的款式啊?”卖东西,奚岚是专业的,既然顾景城摆出了认责的姿态,他就陪他认真。
    “这你就不懂了吧?你别看我老翘课,可毕竟是学商科的,这是最基本的‘差异化经营’思维!”顾景城难得认真的脸,映在驾驶座上方的反光镜里,奚岚专注看着,津津有味地听他耍宝。
    “你想啊,逛夜市的都是些什么人?女人。女人都爱买什么?饰品。可不管是头上夹的、脖子上挂的、耳朵上戴的,包括手指头上套的,夜市里都不缺。那她们还缺什么?她们男朋友的手指头上,缺个套环!”
    顾景城一只手脱了方向盘,伸到奚岚眼前,兴高采烈地比划道:“男人又不能戴那些花里胡哨的东西,所以啊,给男朋友指头上套个圈儿,正好能拴住他们的心!”
    “嘻。”奚岚忍不住捂嘴。
    “诶,你笑什么啊?”顾景城装作不经意,一抚奚岚的脸颊。
    这个倒置了年龄的动作,让奚岚有了一种甜蜜的“被疼爱感”——这个年近叁十的男人,竟然因为一个大二学生的抚摸,而产生了一股羞涩的暖意。
    奚岚知道自己不正常,可他控制不了这种“不正常”愈演愈烈。他能感觉到,自己与顾景城之间,正在发生着某种微妙的变化,从调戏/躲避的猫鼠游戏玩家,变得越来越像……亲密的情侣?
    “快说,你到底笑什么呢?脸还这么红。”顾景城一脚刹车停下来,专注盯着他。
    “没、没什么……你快开车吧,后面摁喇叭催了。”
    奚岚当然不能告诉顾景城,他在笑那句“拴住他们的心”。他下意识想调侃一句:“所以陶桃就是忘了在你指头上套个圈儿吗?”可这话不该说,不仅破坏气氛,而且不合时宜。
    “行,等到了地方,我们再好好聊。”顾景城重新踩下了油门。
    奚岚偷偷地想:今天的顾景城,似乎变得可爱了,没有先前的蛮横不讲理了。是因为分手了的缘故么?
    *
    老街的夜市人来人往,背着零钱包的年轻姑娘们,在形形色色的摊位之间穿梭。她们流连的目光,被令人眼花缭乱的小商品给吸引。
    正如顾景城所说,其中最受欢迎的,就是能取悦她们爱美之心的小饰品。可有一点顾景城料错了。
    当他说:“你看你手上戴的,多漂亮啊,给你男朋友也买个吧。他平时任劳任怨地照顾你,算是犒劳犒劳他,给他发个奖励?”
    可那些美女毫不动心。
    典型的一位,一瞥身后拎塑料袋的“跟班儿”说:“呸,他照顾我个屁,甭管我生什么病,他就知道叫我‘多喝水’、‘多喝水’!他辛苦?他辛苦那都是应该的,才不给他买!”
    美女的拖鞋已经踩远,顾景城和奚岚面面相觑。前者在奚岚面前威风叫卖的计划失败,后者掩着嘴,呵呵直乐。
    “诶岚哥!你这就不地道了啊。怎么?看我亏本,你就这么开心?”顾景城的话音里,没半点责怪。
    亏不亏本他才无所谓。他随随便便买个表的钱,就够把夜市里的地摊货,全搬回家去的。他想要的,不过就是奚岚的“开心”,哪怕是幸灾乐祸,也不枉费他下的这一番“苦心”。
    奚岚真是个老好人,他赶忙摇头说:“没有没有。你第一次卖货,又是金贵的大少爷,能拉下脸来吆喝,已经是很棒了。”
    说着,他也坐到挨近顾景城的小板凳上,展开了标准的春风化雨式微笑,对着某个经过摊位的女孩说:“这位美女,要不要考虑给你男朋友也买个小礼物啊?偶尔也回送一点心意、哄哄他,这样下次他给你买礼物的时候,才不会小气。”
    这番独特的说辞,果真引起了女孩的兴趣。那姑娘本来已经走过摊位了,又好奇地折回来,想听听奚岚怎么说。
    奚岚赶紧趁热打铁:“买我们家的戒指做礼物,性价比特别高。叁十块一个的价钱,看起来能值百八十块的做工。你男朋友一感动,回送你一盒八百块的化妆品,也很有可能……”
    然后他与顾景城交换了眼色,现学现卖道:“送礼物给他啊,就送叁十块钱的,不能更多了。你生病的时候,是不是无论哪里疼,他就光会叫你‘多喝水’?他照顾你那是应该的,他只配收叁十块钱的戒指做礼物,就这只正合适……”
    “滴!”扫码成功,女孩爽快地付了钱,拿着戒指高高兴兴地走了。
    进货价十块钱的戒指,被奚岚抬到了叁十,且对方还觉得占了大便宜,一口价都没还。
    “不愧是我岚哥,销售界的奇才。”顾景城大声夸赞。
    奚岚又谦虚颔首。这是他唯一擅长的了,如果过去做的“那些事”不算的话。
    “岚哥你饿了吧?”顾景城把刚下班的奚岚半路劫来,两人都没吃晚饭,“你在这儿等着,我去街对面的便利店,买点啤酒炸鸡来。”
    “哦好的,谢谢你啦。”这次的“谢谢”,奚岚是真心实意的。
    顾景城站起来,踏过人行道。在背对着奚岚的这一面,他露出了隐藏许久的邪气坏笑。
    他朝远处便利店门口、叼着烟的小混混一挤眼,意思是:该你上场了罗明,看你表现。
    (待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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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还记得第叁章出场的罗明吧?夜总会里、顾景城的小跟班。
    所以说渣攻就是渣攻,他为奚岚悔婚的心是真的,可得到奚岚的手段却是渣的。他要是忽然变好了,那人设就推翻了。
    奚岚为什么会上当呢?还是因为他喜欢顾景城。情人眼里出西施,顾景城再渣,在他眼里也是有魅力的。
    他从什么时候开始喜欢的呢?普通人要是被说“你身上有骚味”,早就不理那个人了。他之所以糊里糊涂做了陶桃的男闺蜜,其实潜意识里还是被顾景城的渣气质所吸引,就欲罢不能,想留在能看得见那个人的范围内。他把手机放在洗碗池边,就是证明。多次被性骚扰也不反抗,也是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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