乐璃只觉背后有个人,马不停蹄往外跑,没想到身后那人反应极快,伸手抓住她的肩膀,将她拉回了房间,一脚踹上了门。
沈涛和沈慕震惊了,隔着门喊:“离哥,离哥你怎么样?”
沈慕立刻按下设置在门口的报警装置,前台立刻响应,安保人员赶到。
安保人员拿房卡刷开门,冲进去,一股刺鼻的血腥味扑面而来。
地上躺着两个人。
女人压着男人身上,而男人脖颈动脉被割,血都喷溅在了天花板上。
沈涛看着里面的惨况,扭过身蹲在走廊里呕吐。一向怕血的沈慕却冲了进去,将乐璃从男人的尸体上捞起来,拥入怀中。
他也不顾女人浑身血,只是抱着女人。
他的嘴唇在发颤,眼眶发红,越抱越紧。
工作人员再次报警,也叫了救护车。
就在沈慕以为乐璃死了的时候,她咳嗽一声,拿拳头砸了砸他的背:“我要被你勒死了,大哥。”
沈慕松开她,见她身上并没有伤口,血全是那个男人的。他隐忍的情绪一下就崩了,眼泪像羊屎蛋子似得,一颗颗往下落。
乐璃第一次见男人哭得这么可怜巴巴,她的心软得一塌糊涂,拿指腹替他拭去眼泪,轻声哄着:“没事了,离哥没事,你看,离哥好着呢。”
男人破涕为笑,将脸埋进她的大胸里,蹭了蹭。
乐璃:“……”豪气干云地搂着他,拍了拍他的肩。
慕慕牌小奶狗,还真不是一般的奶。
他们去警察局又一次录了口供,还好乐璃走到时候在房间里放了偷拍摄像装置,她身上也随时装着这种东西,所以保镖行凶的过程,拍得一清二楚。
警方证实乐璃是自卫杀人,又是bbc卧底记者,便放了他们。
刘富豪死了,保镖也死了,他们仅剩的线索,只剩了那个神秘的村落。
他们又回到了旅馆的双床标间。
沈涛一个人抱着枕头,躺在床上,沉默不言。良久,他说:“离哥,这个项目我不想做了,我申请回去。”
“嗯?”乐璃没想到他会中途退出。
沈涛神色凝重,又说:“我不想跟这个项目了,太危险了。我是来这里学东西,长经验的,不是过来送死的。离哥,我也知道为什么你能做出那么多拿奖的纪录片了,因为你为了这些项目,甚至可以豁出命。我是个肤浅的人,工作和生命,我选择生命。”
乐璃正在给自己的胳膊抹药,闻言,看了他几秒。
沈涛垂下眼,不敢再看她,索性低头看电脑。
乐璃侧过脸问坐在她旁边的沈慕:“慕慕,你呢?工作和生命,你选择什么?”
沈慕没有立刻回答,从她手里取过药膏。他从药膏盒里挖出一点膏体,另只手握住乐璃手腕,将她的胳膊轻轻地扯到自己跟前。
“我选你。”他将药膏在她胳膊肘上轻轻推开,又说:“离哥,以后你走哪儿,我跟哪儿。你做什么项目,我跟什么项目,多危险我也跟。”
乐璃冲他露出一个甜滋滋的微笑,掐了掐他可爱的面颊:“慕慕的土味情话最可爱!”
沈涛起身,拉着弟弟去了外面走廊。
他瞪着弟弟,压低怒音道:“沈慕,你他妈想清楚了,跟着她,你迟早豁出命的!我知道她拿你当了抱枕,你想对她负责,你有点喜欢她。可是你清醒一点,等回了家,什么样的女孩没有啊?你没看她多彪悍?能在戈壁上手撕野狼,能轻而易举弄死那个凶手。是,她厉害,我也承认她厉害,可是弟弟,我们都是普通人,我们是凡人,比不上她啊。”
沈慕表情呆滞望着自己滔滔不绝的哥哥,他说:“可是哥,你也很厉害啊,你可是咱们市的散打冠军,你不必离哥差的。”
沈涛攥紧拳,急得直跺脚:“能打是一回事儿,有没有胆是另外一回事儿,这点逻辑关系你得分清楚。我他妈……我他妈看见血就晕,看见谁拿刀我就怕,听见鬼,我这两条腿都忍不住发抖啊。”
“哥,不管你怎么说,我都会留下的。”沈慕一脸坚定:“我喜欢这样的离哥,她很可爱。在我心里,她比我以前见过的任何一个人女孩都可爱,没有人能替代她。”
沈涛:“……”
第二天一早,沈涛不知道去了哪儿,行李也带走了。
乐璃和沈慕收拾了东西,准备去那个叫古卡的神秘小村。他们的皮卡车刚开出旅馆停车场,沈涛就突然出现,挡在了他们车前面。
沈涛背着一只鼓鼓的背包上了车,等皮卡车上了马路,沈涛才拉开自己鼓啷啷的包,取出一把符咒塞到乐璃手中:“离哥,你把这个符咒烧掉,符灰放进咱们水壶里,就着水喝下去。”
“干嘛啊这是?”乐璃不解。
沈涛一脸认真说:“驱邪啊。这可是我找道士画的符,这种符,不仅能克制咱们东方的鬼,还能克制非洲的恶灵,欧洲的吸血鬼,埃及的木乃伊啥的…… 喝了它,准没错,以防万一。”
他又从包里取出三串大蒜,一串套在了正开车的沈慕脖子上,一串套在了乐璃脖子上,剩下的一串套在了自个儿脖子上。
乐璃:“……你这是把咱们老祖宗辟邪的玩意儿,全带上了?”
“还有这个!”他掏出两根黑驴蹄子,和一瓶黑狗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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