吕薇薇眉眼一弯笑着解释:“咱们不是埋了一具女尸吗?我借用了她的胳膊。从上岛第一天开始,我就打起了这具女尸的主意。我作为女巫,策划方给我发了足够的医疗用品,当我在外出找水源时,我拿到了属于自己的装备。”
“你还记不记得,我们一起出去找淡水的时候,我失踪了四十分钟?那四十分钟的时间,我压根不是去上厕所,而是去了埋尸体的海滩。”
“怎么可能?四十分钟你怎么可能走过去?从淡水源到我们埋尸体的海滩,至少两个小时!”
“那是走丛林那条路,可我走的,是沿海的岩壁。”
这个岛呈椭圆形,四周都是岩壁悬崖。从南沙滩到东沙滩,穿越丛林,至少要四个小时;而从淡水源到东沙滩,最少也要两个小时。可如果直接走边上的悬崖岩壁,四十分钟可以走个来回。
第一天上岛的时候,他们要找适合扎营的海滩。当时有人提议丛林之路不好走,直接沿着海边走岩壁。
当时就被沈慕沈涛给拒绝了。
因为太平洋的浪潮瞬息万变,他们刚上岛,压根不知道什么时候潮水会涨起来。如果他们沿着海边岩壁走,突然一个大浪拍过来,就可能要了他们的命。
这比他们直接走鳄鱼群还要危险。
不仅如此,岩壁这条路也并不好走,稍不留神一踩滑,就会摔进海里。
吕薇薇是一个很警惕的女孩,她从上岛见到尸体开始,就已经有了警觉。加上她有专业的攀岩和户外生存经验,选择走了那条沿海岩壁的路。
她砍下女尸的一只胳膊,利用医疗包里的一瓶高浓度酒精,将死尸的手泡在了里面。
虽然酒精不如福尔马林防腐效果好,但也可以对付一阵儿,加上她懂些医理和药草,对手腕以上的部位也做了相对处理。
酒精有限,到了炸死那天,也只有被酒精泡着的手没有开始腐烂,所以她才刻意制造出胳膊被野兽撕咬的情况,再往手臂的骨头上浇上动物血液。
泥土和树叶、血液混合,制造出了血肉模糊的效果。
因为手没有腐烂,大家都先入为主,觉得这支胳膊是她的。
退一万步说,在旁人眼中,就算她没死,她这样一个嫌东嫌西,娇气龟毛的女孩,一个人在荒岛上生存,活下来的几率也不大。
这就是为什么从一开始,吕薇要给自己树立“作女”人设的原因。
……
沈涛听完后不由一巴掌拍在了自己脑门上,然后对吕薇竖起手指:“厉害,你这招真是高明。等出去以后,我要跟你来一盘狼人杀,我最喜欢跟你们这种聪明人一起玩儿了。”
“还玩?”吕薇冷哼了一声:“就算能活着出去,我怕是一辈子也不会再想玩这个游戏。”
沈涛看着波波和班杰瑞说:“看见了吗?玩狼人杀,能笑到最后的,不仅要演技,还得有逻辑,光演技可不行。”
波波愤恨地瞪了他一眼。
沈涛扭过脸又问她:“那阿珊和我弟弟呢?”
吕薇摇头:“不知道,大概……”
接下来的话她没再说下去,叹息了一声。
温爷的伤口做了处理,疼痛程度总算小了些。他虚弱道:“薇薇,你不是学生吧。”
“我是学生,我是学医的,爱好各种户外活动,接受过专业的野外生存训练。”
沈涛问她:“那你上岛的真正原因是?”
女孩看着沈涛,眼神坚定而清亮:“和你们一样。 ”
就在这个时候,那只无线电通讯仪器发出“滋滋”地电流声,里面传来机械的男低音:
“好人胜利!狼人失败。作为惩罚,狼人将永远留在这里。好人阵营的各位,你们准备好出岛了吗?一个小时后,会有快艇来接你们。”
吕薇笑了一声:“当然准备好了。”
利用这一个小时的空挡,吕薇从林子里砍下了几串花藤,她编织成了三个花冠,分别给了温爷和沈涛。
她先戴在脑袋上,问两个男人:“好看吗?”
花冠成圈套在女孩脑袋上,两边各自垂下遗传编织成麻花的花藤,宛如饰品流苏,刚好挡住了女孩耳垂上的耳钉。
她将花环递给温爷和沈涛:“这是我们的胜利之冠,戴上吧,也不知道今夜之后,我们是否能真的回家。”
沈涛和温爷本来挺嫌弃,可这毕竟是人姑娘精心编织的小玩意儿,他们舍不得糟蹋,便配合地戴上了。
一个小时候,游艇抵达,游艇上下来两个穿黑西装男人。
两个男人手里拿着枪,指着他们的脑袋,让他们上游艇。
等他们上了游艇,两个男人也先后上来。
一个男人坐在前面开游艇,一个在最后面举着枪对着他们。一旦他们有轻举妄动,就会被一枪爆头。
这些人的强法,一定不会开玩笑。
游艇还没发动,有人从海水里冒出来,“扑通”一声,后面拿枪的人被拉进水里。
吕薇也同时落水。
开游艇的男人瞬间拔枪对准他们,吕薇摆摆手道:“没事没事,刚才我想提个裤子,却一脚踩滑,不小心把这位大哥也给拽下来了。”
她指了指海里。
她所指的位置,恰好是那人的视觉盲区。就在那人迟疑时,沈涛用余光瞥见了海里的沈慕,他迅速夺过开游艇的人的□□,一拳打在他头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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