那是沈见夏第一次获得写作上的指点和鼓励。
写了第一个故事,就会有第二个、第三个……一开始,沈见夏的小说都是手写,编辑每次都会给他回信。就这样往来了三四封信件后,编辑在信中建议沈见夏使用更为方便的电脑写作和电子邮箱投稿。
沈见夏家没有电脑,他还是继续手写,一有灵感就随手记录下来,写在课本上,写在草稿本上,写在信笺纸上,哪儿有空白就往哪儿写。故事写完之后,再趁着周末,厚着脸皮跑到小姨妈家借用电脑,注册了电子邮箱,把写在纸上的故事一个字一个字地敲上去,再点击发送。
小姨妈面相刻薄,体型和肥姐相反,骨瘦嶙峋,颧骨突出,一双眉毛修得又弯又细,像两把锋利的镰刀,一看就不好惹。沈光宗怂,怕她,然而那年沈见夏却往她家跑得最勤,连沈光宗都觉得匪夷所思。
沈见夏倒没觉得有什么,只是他总感觉,小姨妈对自己很冷淡,好像不太喜欢他,不过有的时候小姨妈还是会把他留下来吃饭。
小孩子哪里想得到那么多,沈见夏只当小姨妈不喜欢自己总去蹭电脑,于是每次去都会提前打电话询问她是否方便,用完电脑之后也会礼貌地留下来帮忙做一些力所能及的家务。
有一回周末,在家里吃过午饭,沈见夏照常跑到小姨妈家借用电脑,离家前还被肥姐骂了一句:“怎么老去你小姨妈家打游戏!”
恰好那天小姨妈家来了一位远道而来的女客人,沈见夏来的时候,她们正坐在客厅里闲聊。看到沈见夏,两人停下聊天,小姨妈对沈见夏说:“来了啊。”
沈见夏懂事地点点头,向她们问好:“小姨妈好,阿姨好。”
“你好。”客人冲他点头微笑。
沈见夏换了鞋之后就走到摆放在客厅角落里的电脑桌前,坐下来,熟练地开机,打开网页,登录邮箱,然后在草稿箱里敲字。
小姨妈和客人就在沙发上边嗑瓜子边闲聊,话题自然地转到了沈见夏身上,客人问:“阿蓉,这是谁家的孩子啊?”
“这是我大姐的儿子。”小姨妈嗑着瓜子说。
“你大姐的儿子才这么大吗?”客人惊讶,“我记得,好像叫……沈光宗是吧?”
“不是沈光宗。”小姨妈把嘴里的瓜子皮吐到桌面上,慢悠悠地说,“这是我姐捡回来的那个。”
客人露出恍然大悟的表情,压低声音,意味深长地“噢——”了一声。
直到长大以后,每次回想起来,沈见夏依然觉得,十二岁那年的那个夏日午后,是自己人生中演技的巅峰时刻。
他背对着两位长辈坐着,手指没停下,依然噼里啪啦地敲击着键盘,飞快地打字,就好像刚才根本没有听到那句话一样。他的手速已经很快了,指腹甚至有一小块皮肤开始变硬,以后可能会变成茧。
直到把所有的稿子全部敲完,沈见夏快速地检查了一下错别字,把邮件发送出去之后,关掉网页和电脑,坐在电脑前踌躇了几分钟,才站起来,跟小姨妈告别:“小姨妈,我用完电脑了,现在要回家了。”
“沈见夏,在我这里吃完晚饭再走啊。”听到沈见夏的声音,小姨妈转过头来看他,她和客人之间的聊天内容早就转移到了别的话题上,“我今天买有大闸蟹,你不是喜欢吃这个吗?”
“不了,我妈叫我今晚回家吃饭。我先回家了,小姨妈再见。”沈见夏已经走到玄关处换了鞋,礼貌地跟坐在沙发上的两位长辈道别,“阿姨再见。”
那天沈见夏按时地回了自己家吃饭,神色如常,反应平静,就像什么都没听到一样。肥姐还奇怪地问他:“你小姨妈今天没留你在家吃饭吗?”
只是,从那天开始,他再也没去过小姨妈家,总是躲着小姨妈。需要打字的时候,他要么到家里有电脑的同学家蹭,要么跟住同一条街上的发小偷偷跑到街尾的黑网吧。在一片游戏BGM和喊打喊杀的喧嚣声中,沈见夏坐在网吧的角落里,忍受着呛人的香烟味,默默地敲着键盘写稿,写下了自己人生中第一篇正式在出版刊物上发表的小说。
沈见夏不再来自己家,连小姨妈都觉得奇怪,还打电话到家里问肥姐怎么没见人过去。肥姐传话的时候,沈见夏冲她摇摇头:“店里生意忙,我以后不去打游戏了,我就在家里帮忙。”
“儿子真懂事。”肥姐没多想,夸了他一句,对着电话听筒说,“他说要在店里帮忙,不过去了。”
沈见夏有时候觉得自己太过早熟,冷静得可怕。
其实想想也很清楚了,那年他十二岁,哥哥沈光宗比他大八岁,那年老爸老妈已经将近五十岁——这个年龄差对于大儿子来说正常,可对于小儿子而言,却差得有些离谱。
有时候身边一起玩的朋友们也会问沈见夏,他爸妈的年纪为什么这么大,都快跟他们外公外婆一个岁数了。沈见夏每次都回答:“因为我哥已经二十岁了,我是家里的小儿子。”
也遇到过脑子缺根筋的,非要打破沙锅问到底:“你们家这不是超生吗?怎么躲过去的?罚款了吗?罚了多少钱啊?”
也有口无遮拦的人跟沈见夏开过玩笑,说:“你长那么好看,一点也不像你爸妈,你是不是你爸妈捡来的啊?”
小时候没仔细想过其中的蹊跷,后来沈见夏才发现,原来破绽那么多,它们一直摆在自己的眼前,根本不用他去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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