翌日,是一个灿烂的日子,阳光也比昨日的阳光更烈一些,罩住了不少的热气,让热气无从逃脱,男人的眉眼多了几分洒脱。
林弯弯说想回去再见见何遇,问问自己的情况之类。但是他们来到了别墅前,敲开了门,出来一个穿着睡衣的,波浪卷的女人,警惕地盯着面前的林弯弯和褚景辰,“你们是什么人?”
她眼神里都是警惕的神色。林弯弯着急地往里面探去,一夜之间摆设什么的都变了,她都开始怀疑自己昨天是不是在这里离开的。胖女人很不满意,推搡着面前的女孩子。
“你看什么?”她有些没好气地说道。“何遇呢?何遇在里面吗?”她心里出现了不好的预感,那个青松的男人不在这里了。
“何遇?什么何遇?这个房子已经卖给我们了,这是我们刚买的,有财产证明的,是合法的,你可不能强闯民宅。”女人很不满意的样子,瞪着面前的女人。
褚景辰从自己的钱包里,摸出了一沓的钞票,放在胖女人的面前晃了晃,说道:“现在可以说实话了吧?”
女人立马来了一个一百八十度大转弯,舔着脸,笑了笑说道:“你们是说之前的那个何先生吧,他走了,把房子卖给我们夫妻两了,低于市场价好几倍。我们白捡了一个便宜。”
谈起这个,胖女人还是沾沾自喜,洋洋得意,这和天上掉下馅饼简直就是没什么两样,自然高兴死了。林弯弯舔了舔自己的干裂的唇,继续慌张地说道:“他去哪儿了?你知不知道他去哪儿了?我好想找他……”
她从心底油然而生的一种感觉,自己被抛弃了,自己被何遇抛弃了,一个说着要陪着自己一辈子的人,就这么把自己丢下,离开了,甚至都没有问过自己是不是愿意和他一起离开了。
褚景辰担心她出什么事情,便安慰道,“他可能只是出远门了,这个别墅可是他们家的祖宅,他不可能不回来的。”他瞧着女人的情绪不对,揽着女人的肩膀说道。
“是啊,丢了祖宅不要,也要消失在自己的面前。”这是什么样的心理,自己是不是真的这么讨人厌,她落了泪。
夜色悄然而至,无声无息的。
女孩靠在墙壁上,坐在凉凉的地板上,望着窗外的圆月,脚边上靠着一只狗。那是将军,大约将军也看出来自己的主人心情不好,于是只是老老实实地趴在边上的地板上,低垂着自己的眉眼,脑袋耷拉着。
“将军,何遇不要我们两了……”这么长时间的陪伴像是一句空话似的,过去的许诺,也成了湮灭在空气当中的齑粉,找不到落脚点。
褚景辰站在门外,他不能进去,他直到现在里面的女孩需要的不是安慰,而是一个人静静地呆着,他为什么不早点去问出女孩的下落,为什么不早点去找她,不然的话,她也不会吃这么大的苦头了,他站在门外,十分懊丧。
幽蓝色的屏幕上,写着几个大字——褚景辰,麻烦你帮我好好照顾弯弯,她是很好的女孩。你放心好了,她对我没有儿女私情,只是贪恋我的陪伴罢了,往后她要多劳烦你操心了。
他是男人都懂的,褚景辰在字里行间的读出了男人这么多年给她的陪伴,给她的温暖。他挺嫉妒何遇的。但是褚景辰不怨他,如果不是他,昭昭不知道在还在哪里受苦呢。
就这么陪着她吧,要是她想不起来过去的事情,他就这么等着,总有一天,她能够想起一切的。若是永远都想不起来,就陪着她从头再来吧……
飞机上,穿着灰色的针织衫,带着一顶小毡帽,眸底是冷冷的温柔,“弯弯,这是何遇能给你最好的温柔。”
——
在偌大的喷泉池上边上,站着一个男孩,男孩不爱说话,眼神里面透着几分阴骛,望着世界万物都是黑色的,不太乐意地盯着喷泉池,等着喷泉水的涌现,家里的大人都不怎么喜欢他,他出生差点要了自己妈妈的命。
妈妈更加疼爱自己的二弟和三弟。
自己似乎是捡来的吧。他躺在喷泉池塘边上,盯着蔚蓝的天空上,飞过小小的黑色的鸟,他喜欢一个人呆着。他看上去很凶,不太爱说话,大家都不喜欢和自己玩。
“咦,大哥哥你在看什么呀?”小姑娘的声音,声音软软的,嘴巴像是在校门口卖的qq糖,红艳艳的,扎着两个羊角辫,看上去有些天真和活泼,关键是他在这个小姑娘的眼睛里似乎看清了自己的脸,他别过脸去,不满地说道:“不要你操心。滚远点。”
他长得算是好看的,因为有不少的小女孩想和他玩,但是他不喜欢女孩子。所以总是说这句话,回绝他们,但是别的小女孩要是听到了这句话,会立刻掉金豆豆。
但是,他等了很久,还是没有听到小女孩的哭声,于是抬了抬眼皮,看见短小的小腿露在自己的面前,他的脸立即红了一半。
他不得已偏了偏自己的脑袋,短促的头发下面是他红了的耳梢,看着喷泉的池水。她也依葫芦画瓢地躺在平台上,但是她疑惑地说道,“我没有看见呀,小哥哥,你在看什么呀?”
嗓音软软得,像是一把软刀子慢慢地打开男孩子的心房。男孩子有些烦躁,“管你屁事。”他语气不算是好了,可是说是凶,小女孩一般都娇气,对这样的语气没有什么抵抗力。
但是自己面前这个就不一样了,浑然没有感觉有什么不对劲儿的,只是继续说道,“我叫岚岚,你叫什么呀?”她的手掌太小了,他一直怀疑自己一只手就能包裹住这个小姑娘的手掌。
“蔺景行,是家里的扫把星。”他鬼使神差地没有说出自己的名字,反而用了自己三弟的名字。以后过去的每一个日子,他都在想如果,那时她用的是自己的名字概事多好的事情,可以和面前的女孩子认识一场,会不会之后蔺景岚喜欢的人是自己呢?
她陪着他大概是一个月的时间。这一个月里面,岚岚像是一只苍蝇,怎么赶都赶不走,真的太讨厌了。他望着送到嘴边的抹茶蛋糕,其实有时候也是很可爱的。
“好吃吗?”岚岚自己都没有注意到她自己的嘴角上还沾着一点蛋糕的碎末,只是甜甜地望着面前的小哥哥,“三哥,我将来做你的媳妇儿好不好?”
他都不知道这个半大的小姑娘到底知不知道什么叫做媳妇儿,真是一本正经地胡说八道,他说道:“什么媳妇儿……”
岚岚揪了揪自己的衣角,“我爸说了,我是你们蔺家的童养媳,我将来长大是要嫁给你的。”
“什么好不好?你还小,你爸怎么能教你这个乱七八糟的。”蔺景城捏了捏拳头,那时候,他学会了人生的第一种情感,叫做愤怒。
是为了叫做岚岚的人。
“可是,我爸说了,如果我不能做你的媳妇儿,就要嫁给褚家的人。”她望着面前只比自己高半个头的男孩子,认真地说道。
“好。”漆黑的墨瞳漾起一抹笑意,自己也不知道受到什么蛊惑,真的就这么答应了,他还是愿意的,打心底里是可以的。
那个小姑娘就在自己答应之后,第二日就消失在了蔺家的宅院里面了。
他的三弟走失了。人人都说自己是个扫把星,把自己的三弟给祸害走了。那是他过早地懂得了谣言可以伤人。他在家里的地位一日一日不如一日。
过了一段时间,三弟回来了。蔺景城的心里是高兴的,至少他是自己的亲弟弟呀,自然是高兴的。很块他就笑不出来了。
家里的爸妈计划着把他送走。他站在漆黑的楼梯口,听着父母在商量着把他送走,他在这个家里就是灾星和不祥的证明。
那个时候的他,真的很想冲出去问问看:自己到底是不是他们的亲骨肉,他总是一个人呆在蔺家的大宅院里面,等着自己父母带着二弟三弟回来,冷冷地瞧着自己一眼。
他的成绩优异,有着最聪明的头脑,但是哪有怎么样呢?自己在他们的心中只是不重要的人罢了。
他被送出去了国,割断了血脉亲情,割断了一切,心如死灰。
直到他回来了,父母当时死了,算不得恩爱,原因是父亲去找小三过日子,但是母亲不依,于是他们都坐车的时候,出车祸了。
蔺景城接手了蔺氏。也遇到了之前那个女孩,扎着羊角辫,但是个子已经很高了,像是柳树抽出枝条长得特别的高,身形纤细,他一眼就认出了那是之前来自家的女孩子,曾经陪他度过了一切美好的日子。
但是谁能想象的到,这不是互相记得的故事,而是只有他单独记得自己面前的女孩,而她几乎一点都不记得自己,怯生生地躲在自己三弟的身后,他从眼神当中读出了一个人的情绪。
第四百二十九章 番外何遇离开,蔺景城蔺景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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