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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千一百四十四章 梁家是非多

    大明星的极品御医 作者:景孤城

    ?    当时的情况是,梁菲父亲占股百分之八十。其实梁菲的那些伯伯姑姑,占股加起来也有百分之二十的。

    别看梁家在燕京也就是个三流家族。可是实际上的情况是,燕京这地方,能人太多。

    燕京的一个三流家族,跑到一般三线城市,都绝对能叱咤风云,成为一方霸主。

    在这样的情况下,百分之二十的股份,所代表的财力,绝对是相当恐怖了。

    当时的时候,公孙芳然的几个伯伯,就是最穷的一个,个人资产都肯定在五千万以上。

    五千万,绝对足够一家人富裕的过完一生了。

    当时的那件事情,其实有猫腻么?说不定真有。可是说到底,也只是梁菲父亲的那些兄弟有所怀疑罢了。

    而公孙芳然当时故意摆出姿态,没有暴露自己本性的时候。其实真的是把梁菲的父亲彻底的掌握在了手掌之中。

    梁菲的父亲对公孙芳然,真的已经是爱慕到了极点。早点把遗嘱立出来,本来就很正常。

    豪门圈子,和普通人家庭本来就不一样。

    普通人家庭的话,其实立不立遗嘱都真的不是特别有所谓。

    本来也就几十万的家产,不立遗嘱,那就是平分给几个直系亲人。公平公正。

    立遗嘱的话,往往就会表明出贪心的情况。等到遗嘱暴露的那一天,有子女看到自己的父亲对别人那么偏心。心里怎么可能会平衡?

    所以不立遗嘱,生前首先不用特别纠结。死后,几个直系亲人也没什么话好说。

    留下遗嘱的话,如果生前把遗嘱的内容暴露了出去,会引起子女直接的反目成仇。自己还没死,几个子女就已经反目成仇了。有谁想要在自己临终之前,看到这一幕?就算是不立遗嘱,也有可能会发生这样的事情。而且可能性还不小。

    但是简单来说,起码不至于像是已经立下遗嘱的情况。冲突表现的更加激烈。

    要是死后把遗嘱的内容暴露了出去,同样不是什么好事儿。本来几个子女对自己还算是有些尊敬的。

    结果等到自己死后,遗嘱暴露出来。本来还算尊敬自己的子女,却突然间对自己有了怨怼。

    各方面的情况综合起来,其实普通人家立不立遗嘱真的不是特别纠结。不立遗嘱的话,烦心事儿还更少一些。

    但是豪门的话,情况就不是这样了。

    在有钱人的世界,遗嘱是相当重要的一件事情。

    一个家主有五个直系亲人,四个什么都不懂。只有一个还算是有点能力。

    在这样的情况下,不立遗嘱,那就是财产五份均分出去。

    包括公司的股份,也都是这样的情况。

    本来还算有点能力的那个人,在这样的情况下,只能继承百分之二十的股份。

    而事实上的话,这种情况下。其实这个有点能力的人,在公司内部的话语权,其实往往会比百分之二十更低。

    因为什么原因呢?很简单。

    有能力的这个人,其实之前的时候,就应该是家主比较看重的一位。

    八成在之前的时候,就已经开始了参与公司的一些运转。

    就算家主说是自己没有立遗嘱,其实其他晚辈,也是难免要怀疑。家主这里,是不是已经在遗嘱中把大部分的财产划在了这个潜在继承人身上了。

    说是没有立下遗嘱,无怪乎就是想要暗度陈仓罢了。

    有着这样的想法,其他四个没什么能力的人,就会忍不住的结成一种同盟,对抗那个最有可能继承家主之位的兄弟。

    说到底,就算是没有能力,也不影响一个人的野心。

    事实上的话,野心和能力,很多时候反而是成反比的。

    越是没有能力的人,越是贪婪,不想放过任何自己能获得更多利益的机会。

    在这样的情况下,四个无能之人,八成会结成一种同盟。不做别的,就是想方设法把那个潜在继承人扳倒。等到把对方扳倒了,他们四人才有机会。

    不搬倒的话,几乎可以肯定家族的主要股份是要落在那个潜在继承人手中的。

    没有能力,却偏偏野心很大。几个无能之人,你让他们想什么计谋陷害对方,哪有那么简单?

    所以大部分情况,其实最后,家主的这五个继承人,往往都能站到最后。

    中途要是谁掉队了,八成就是自以为是的陷害对方,然后自己彻底让老家主失望了。

    而不管怎么说,这样的同盟,普遍是很早之前就已经结成了。其他四人,已经是习惯性的和那个最有能力的兄弟姐妹作对。

    在这样的情况下,家主突然间死了。这样的话,家里的财产,就会平分到这五个人手里。

    有能力的这个人,只占百分之二十的股份,根本不能实现绝对的话语权。

    而只要不能实现绝对的话语权,他在公司里,其实几乎可以肯定是要被其他四人一起排斥的。

    其他四人其实很无能,但是绝大多数无能之人,却根本不觉得自己没有能力。

    每个人都觉得,自己只是差一个机会罢了。所以那四个人,根本不可能主动把话语权交出来。肯定是要自己为自己的利益代言的。

    而这个过程,那个有能力的人有一些正面的提议。绝对有很大的可能,会被其他四人否决。

    哪怕是成功率相当大的计划,其他人也不会随便给他出头的机会。

    四个人臭味相投,他们互相自己想到的弱智计划,反而会有不小的可能性被其他三人赞同。

    在这样的情况下,原本再大的家业,也根本经不起几次失败的投资的。

    说不定之前老家主一辈子好不容易打下来的家业,就在极短的时间被败光了。

    立下遗嘱,把大部分股份交给有能力的那个晚辈。还能让整个家族继续存活下去。而且剩下那四个人,一辈子衣食无忧根本是没有多大的问题的。

    可是不立遗嘱的话,最终八成会导致整个家族的产业迅速的分崩离析。

    你说对于豪门来说,遗嘱的事情,重不重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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