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常哔哔哔 作者:朴正欢
冷静下来之后,想想自己今天也是有愧,把马克弄丢了,男朋友明天还得考试,他为了考试都复习一年了,别考砸了回头等明年,那么他这一年都别想好过。
回到小区,门口闻到香味,见有人卖枣糕,想到祖宗还没吃饭,挺心疼他,买了一个带着。
记得有人吐槽,婚姻是什么?婚姻就是,两口子吵完架气得不要不要的,摔门出去,回来还能顺便买个菜。
吴显贵和向杰虽然没领证,可真是实打实算结婚七年。
向杰没在家。
吴显贵猜想,他应该又出去找狗了。
拎着枣糕到附近小公园,寻了一圈便见到向杰,不过旁边还有一个不认识的男人,穿着驼色的休闲羊绒衫,休闲长裤没有褶皱,发型整洁,有点社会精英的模样。
吴显贵最烦这种人在向杰身边打转,他的外貌和气质是硬伤,丢进人堆里,虽说不算丑,但和向杰这种相貌出众的人一比,他们就算美女与野兽的组合了。唯一还算凑合的是身材很好,因为长年汽车修理,皮肤黝黑、肌肉成块儿,可是就算你有八块腹肌,那也不能整天不穿衣服走在大街上秀吧?穿上土了吧唧的工装,谁能看到你身材好不好?就只看到脸黑了好吧!
所以他自卑,讨厌一切接近他媳妇儿的“社会精英男”。
“向杰!”吴显贵叫住。
两人同时转头。
靠!怎么看起来莫名的很配!!!
“来这儿干什么?”吴显贵问。
向杰举高手里的球,马克最喜欢的玩具,说:“找狗啊,还能干嘛?”
吴显贵眼睛瞟向精英男:“这位是?”
向杰介绍:“小区的邻居吕梁。”却没介绍吴显贵。
“邻居?”吴显贵狐疑,别墅区住的人本来就不多,还有个专门的微信群,相互都认识,这人却面生:“刚搬来的吗?”
吕梁解释:“我不住别墅区,是小区高层那边的住户,平时总遇到向杰出来遛狗,听说狗丢了,我和马克也是有些缘分的……”
“他主动帮我找狗。”向杰打断吕涛的话。
吕梁看看向杰脸色不好,只得闭嘴,一副好脾气的样子站一边对吴显贵笑笑。
吴显贵我艹!笑屁笑,好像向杰是他家里人似的,意思像在说:抱歉我老婆就是这样脾气不好。
把向杰拉到自己身边,说:“找狗就打电话叫我,别麻烦别人。”
向杰还在为他们吵架的事生气,甩开手说:“你还是吃面去吧,别饿着你老人家。”
吴显贵把枣糕递给他:“给你吃这个,可香了,你闻闻。”
向杰看一眼,正要接,吕梁插话:“真的很香,不过刚刚和向杰一人吃了一个慕斯蛋糕,我自己做的,你要吃吗?家里还有。”
靠!
吴显贵脸上已经挂不住了,沉着脸说:“不用,小杰也会做。”
转身拎着枣糕,背着手向公园外走,走了几步又回头朝向杰严厉道:“杵着干嘛?狗又不在这儿!走!”
向杰没再多话,紧跑两步跟上,虽然两人吵架,但当着外人他还是会给吴显贵留几分面子。
“别找了,我还是回家温书吧,你明天去帮我打印些马克的照片,等我考完回来一起发寻狗启示。”
“明天周六,店里会很忙,我叫个保安过来帮你发传单吧。”吴显贵说。
向杰不满:“我发现你怎么一点都不关心马克?是你把狗弄丢的,现在就叫个保安来帮我找,好像马克是我一个人养的一样。”
本来就是你要养的,吴显贵心里嘀咕,不过不敢说出口,而且说实话,马克真的非常乖顺懂事,送到狗学校学了几个月之后,回家连拖鞋都能为他送过来。他还经常用它垫脚,毛茸茸、热呼呼的,踩起来别提多舒服。
“那我总不能公司不管了,就给你找狗吧?咱家吃什么?”
“你爱管不管!我看你就是嫌弃我们一人一狗在家吃闲饭,现在马克没了,你心里指不定多开心,根本不愿意找回来,干脆连我一起赶走就满意了!”
“你讲点理好不好,它自己走脱了绳子走丢的,怎么就变成我赶走你们一人一狗了?”
“那你今天早晨说了什么?失忆了吗?”
“我说了什么?”吴显贵茫然。
“说你要把马克丢了,有没有这事儿?”
吴显贵一愣,还以为向杰把这事忘了,没想到记得门儿清:
“我哪有说?”他打算抵死不认账。
“当然有,你以前就经常指着它鼻子说要把它丢了!”
“不可能!”吴显贵冷汗,这事他还真干过,马克小时候喜欢坐他拖鞋上,端端正正面对它坐好,肉嘟嘟的特别可爱,不过吴显贵不会逗小狗,一人一狗四只眼睛对视半晌,他便手指指着小狗说:别瞪我,总有一天我得把你丢喽!
马克脑袋一偏,大眼睛水汪汪的认真看着吴显贵的手指。
连吴显贵这种糙汗子看了都觉得很萌,以后只要向杰不在旁边,他就指着马克逗它,说要丢了它。
这是他和马克的秘密,难道向杰通狗语,听马克说的?
“哼!你就是成心的!”向杰一眼就看出吴显贵心虚,他一心虚就梗着脖子说不可能。
两人气鼓鼓回到家,吴显贵看眼手里的枣糕,问正要上楼的向杰:“枣糕还吃吗?”
“不吃,已经不饿了。”向杰转身上楼。
作者有话要说: 很快就要为祖国庆生了,预祝玩得开心!
我就是那个被冤枉关进小黑屋,依然坚强在黑暗中努力码字的欢欢!
☆、第3章
吴显贵把枣糕甩在茶几上,打开电视,电视里又是那个九星连珠的新闻。
他倒沙发上按着遥控器,又低眼看了下枣糕,又看眼电视,再低眼看枣糕。
“慕斯蛋糕?洋西屁!能有枣糕健康吗?全是反式脂肪酸!崇洋媚外的家伙!”
他拿起枣糕,揪下一块放嘴里:“这多香,吃什么慕斯蛋糕,简直忘了本,还学洋人自己做……嗯?”
吴显贵咽下枣糕,感觉哪里不对。
自己做的慕斯蛋糕,带到公园去,和向杰巧遇,正好向杰没吃饭,两人一人吃了一个?
有这么巧?
吴显贵再没文化,小时候也是在旧书摊上买过两本掉了封皮的福尔摩斯的,推理能力也不含糊。
按常理应该是,向杰出门找狗,遇到小区的吕梁,他主动提出帮忙,向杰想先出去吃东西,于是知道对方没吃饭的吕梁主动邀请向杰去他家吃慕斯蛋糕。
等等!去他家……
是的,吕梁做了蛋糕不可能带在身上满小区溜达。
想到这里,吴显贵像吃了耗子屎一样难受,急忙上楼推开书房门劈头就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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