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抱养这条锦鲤_分节阅读_21

    抱养这条锦鲤 作者:祈幽

    在秦和宜兜里的九歌鼎砸吧下嘴巴,运气应该没有好到逆天吧,随便捡到只兔子都不是凡品?难道真是幸福锦鲤的加成作用?

    九歌鼎尚不能特别确定兔子的品种,免得说出来还被质疑,呵呵,最讨厌了,老是被两个人类质疑自己无所不能、天下无敌、举世无双的能力,再这样他真的要发飙了啊!

    九歌鼎在心里面默默吐槽,敏锐地发现山上有动静,“秦和宜,山上有人,正对着童修拍照。”

    秦和宜皱眉,望了一眼山上,这些狗仔真是不死心。“小童,你先进去,我到山上看看。”

    “怎么了?”童修站起身,顺着秦和宜的视线同样扭头往山上看。

    “有只老鼠要解决一下,马上就好。”

    “又是他们!”童修的表情也冷了下来,真是不死心。

    “只能够说咱家小童魅力十足,引得别人疯狂。”

    这句话把童修给逗笑了,“都成这样了,还有啥魅力呀。我跟你一起去,我倒是要看看究竟是谁这么不死心。”

    “在我眼里,什么样子的你都是魅力十足的。”鱼的时候,人的时候,一张狰狞的面孔那看在秦和宜的眼里面也是凄美,总之无一处不好、无一处不美、无一处不是完美的。

    “哪有啦。”嘴上这么说,童修心里面却很受用,脸上笑成一朵花,被狗仔打扰的好心情又回来了,啦啦啦~

    秦家宅子后面有着两座山,相对于庞大的大青山而言,它们与其说是山,还不如说是两个小土堆。一座就靠着秦家的后宅,一座延伸到了月湖里面,玉带沟就半饶着两座山后面,蜿蜒着与月湖相连。山上没有什么高大的植被,花草树木也不是珍贵的品种,这样的山在大青山脉中随处可见,并不稀奇。

    祖上曾经将后山纳入自家宅院中,后来历史更迭,到了秦和宜爷爷那辈,山就收归集体所有,宅子也几经波折才保住,后山就更加别说了。

    山上其实还有秦家先辈修建的小屋、凉亭,久不修缮,早就破败不堪,只有靠湖的那座山上头的八角青石凉亭还保留着原来的样子,却也长满了青苔、攀缠上了藤蔓植物,与周围的景致融为一体,看不出人造的痕迹来了。

    山中有后门处一样的青石阶梯,只是被植物覆盖,很难觅得踪影。秦和宜是听着长辈追溯过去的故事长大,对后面两座山有着很深的情谊,小时候总梦想着将两座山重新收归秦家所有。后来长大了,现实了,又遇到诸多事情,梦想就终究在梦里想想了。

    “踩稳了,青石都被苔藓占满了,很滑。”秦和宜依稀辨别了一下,找到了原石阶所在的地方。看山上有滑倒的痕迹,上山的狗仔还真是意志力坚强,摔倒了依然爬起来,顽强的上山,就为了偷窥。幸好后山不是陡峭的那种,不然那人摔出个好歹,周围又没有人,死在了后山怎么办,说不定还要惹上人命官司。真是对自己不负责、对别人也不负责啊。

    “秦家祖辈真有钱啊,能够将宅子保留下来真心不容易。”站在半山腰就能够将宅子大致收入眼底,不说亭台楼阁、雕梁画栋,却也是匠心巧思、尽善尽美,水榭廊檐、房屋绣楼,假山流水、花木繁盛,是抱月镇一顶一的大户。放眼全国,能够私人拥有这么大的宅子,也是不容易的,不说金钱地位,就是拿出这么大一块地,也很难。而且这不是一辈人弄出来的仿造古物,而是几代人、十几代人共同的坚守,真的不容易。

    “祖辈恩泽,儿孙享用不尽。走吧,那人就在前面了。”

    两个非普通人类想要靠近一个普普通通的凡人,那还不是很容易的事儿,等秦和宜和童修站在那人身后三米远的地方,那人还没有发现呢。

    那是个精瘦的中年人了,身带□□短炮、泡面水壶、帐篷睡袋,看来是要打长久战,找的位置也不错,在山岩壁角之后,站在山下根本看不见。

    “那人我好像有些印象,专门跟着我跑的,拍了我很多照片,找的角度令人浮想联翩。好像是娱行的人。”怕秦和宜不知道娱行是什么,童修进一步解释,“娱行是一本八卦小报,却在v博上号称自己是天下第一的娱乐杂志,他们是找出几个大爆料,但更多时候却在搅浑水,弄一些臆测的、似是而非的东西吸引人的眼球,我拍什么戏都说跟导演、制片人睡的都是他们,还说掌握了确凿的证据,每每都是同时进出一个酒店的照片。一个剧组的,包了同一个酒店住不是很正常,他们恶心死了。”

    说到娱行,童修就气不打一处来,他们真是怎么恶心怎么来,娱乐圈受到伤害的不是只有他一个,但有广大爱好八卦的吃瓜群众支持,娱行就是气焰嚣张。

    秦和宜和童修交谈了一会儿了,那个坐在小马扎上躲在山壁后面,举着镜头对着秦家宅子的狗仔才察觉后面有人,“你们是谁?”

    看清童修那张脸,那人第一反应是拿起相机拍照,后面才是嘴巴里喃喃的说道:“童修?”

    都传童修毁容很严重,而且因为得罪了人,也无法去整容,只能够顶着如同鬼面的脸躲在乡下的宅子里头过日。现在看,被碎发遮住的脸的确是坑坑洼洼、狰狞可怖,想来传言是真的?

    自从童修被爆出现在抱月镇一座老宅子里,许多同行都过来抢第一手资料,但童修深居简出,根本拍不到啊。而且那些人职业素质太差,一靠近宅子就想起来自家有事必须马上去处理,半途而废。

    那家里也是戒备重重,他要翻墙就被人扔了下去,都没有看清楚扔自己的人长啥样;搞了个无人机,花了他几千块钱呢,放进去就不知所踪;另辟蹊径的爬楼,可惜这抱月镇就没有比那幢宅子更加高的地方了。

    无法,这人观察了几天就爬了山,在秦和宜和童修发现他之前,他已经在山上待了三天了。三天啊,风凉雨冷,还有蛇虫鼠蚁,他怀疑自己要变成人猿泰山。

    付出总是有收获的,站得高望得远,宅子的整体样子他已经知道,也拍到了童修和宅子主人进进出出、走来走去,在他看来两人行至亲密,绝对有戏。

    #童修是个gay#、#和男人亲密交谈#、#毁容之后的真情#等等话题,估计能够再次刷爆娱乐圈,他也能够一举成名,想想之后的奖金、名誉,真是做梦都要笑出声来了。目前掌握的也都够了,但这人贪心不足,想要拍到正脸,所以还在山上坚守。

    这不,就将正主守来了。

    那人反应过来,抱着相击撒腿就跑,地上青苔湿滑,跑的时候还摔了两次,浑身是泥,青一块、黑一块的,特别狼狈。

    眼见着那人跑远了,秦和宜让童修不要着急。他蹲下,手按在地上,闭着眼睛感受着天地自然。这是他头一次使用巫族血脉的力量,巫族有沟通天地自然的能力,其中一样就是操控植物。闭上眼睛后,巫族血脉的能力将大自然以另一个姿态在他脑海中呈现出来。

    他仿佛变成了山间中的一缕清风,从高出俯视着整个大地,林木之间的灰松鼠拖着大大的尾巴吃着坚果、花草间小小的七星瓢虫扇动翅膀、土地内有蚯蚓在蠕动……整个世界在脑海中都是立体的、彩色的,鲜活缤纷,并非人眼中的那样宁静,花鸟虫鱼都在努力地生活。

    秦和宜甚至能够感受到它们的心情,似风的自己拂过一丛绿藤,绿藤仿佛有了意志开始往他在的方向生长,像一只摇着尾巴、伸着舌头想要主人抚摸脑袋的狗狗,活泼好动的紧。

    秦和宜试着给绿藤下了命令,“缠。”

    绿藤探出头,如同灵蛇一样,嗖地将狗仔缠成了粽子,然后抬着茎叶求秦和宜抚摸、求表扬。

    秦和宜睁开眼,好动的绿藤并没有像脑海中鲜活的世界那样褪去,依然昂着藤条求虎摸。

    九歌鼎大叫,“啊啊,为什么你们这么好运,踩了狗屎吗?”

    秦和宜黑线,“来点好点的评论不行吗,比如我抱养了一条自带幸运光环的锦鲤,小童你就是我的幸运星。”

    九歌鼎无力地掉在地上,“一分钟不说情话会死星人,滚粗。”

    秦和宜弯腰把他捡起来,“绿藤有什么特殊的吗?”

    “啥绿藤啊,不识货。”九歌鼎吐槽,“那是野生的玫瑰花,还是个开了智的,有着懵懂的智慧,你把它移栽回去,让它缠着院墙爬藤,就是看家护院最好的帮手。你究竟有着什么秘密?怎么可以控制植物?太奇怪了太奇怪了,真是太奇怪了。”

    “不该知道的就别好奇了。”秦和宜一把把九歌鼎塞进兜里面,扬声喊道:“小童我看到他sd□□了,相机里没有。”

    ☆、第二十六章 :收获满满的一天

    娱记被捆成粽子,连嘴巴眼睛都没有放过,只能够发出“唔唔唔”的声音进行挣扎,越挣扎绿藤就捆得越紧,藤蔓上的有尖锐的小刺儿,都扎进了狗仔的肉里头,不致命,却麻麻痒痒的疼。

    挠又挠不到,简直比用鞭子抽还要难受。

    秦和宜像是摸小狗一样在绿藤上蹭了蹭,仔细看了一下茎叶的形状,还真是玫瑰,还是爬藤玫瑰。伸到秦和宜手底下的藤蔓粗壮,足有成人男子手臂那么粗,密密仄仄的叶子手感如同上好的丝绒,每一片叶子都不是很大,却层层叠叠的有很多,叶片小巧、叶脉精致。

    等被摸够了,藤蔓昂扬着立在秦和宜的面前,如同一条巨蟒,却不见丝毫攻击性。

    “开智的爬藤玫瑰怎么像是条小狗一样,看着还挺可爱的。”童修站在秦和宜身边,手痒痒的想去摸摸,但是爬藤玫瑰明显不买他的帐,靠近了就往后头缩,让他很遗憾啊。

    “性子倒是挺可爱,山上以前都没有玫瑰花的,估计是后来爬过来的。”

    秦和宜话音刚落,立在面前的藤蔓就抖抖嗖嗖的动起了叶片,叶片之间摩擦发出了细碎的声音,只见藤蔓头部似翡翠雕琢的叶片缓慢地立了起来,露出里头一朵红艳如火的花苞。花苞在秦和宜和童修的注视下瑟缩了一下,像是害羞地躲闪,伴随着一阵异香,玫瑰花绽放了开来,露出娇嫩的花蕊。

    “它喜欢你,这是表示愿意追随你,真是识货啊,你可是有秘密的人。”九歌鼎坐在秦和宜的肩头,他已经被秦和宜的好运气打击得麻木了,“滴一滴血到花蕊里面去,它就认你为主了。”

    玫瑰花欢快的点头,作为一朵娇花它并不喜欢外面的漂泊的日子,自从很久很久以前从一个大大的非常宏伟的房子里面逃出来之后它就想再找一个稳定的地方埋下根须好好生长。自幼被人类培育出来,生长在庭院里的娇花喜欢有房子遮风挡雨的地方,但是人类凶残,几次三番差点儿被捕捉的它一点都不敢靠近人类的房子了。

    躲在深山里并不是娇花所喜,前不久嗅到一股舒心的味道从山外传来,娇花为躲避人类昼伏夜出到了后山,又在今天遇到了气息让它十分喜欢的秦和宜,就死皮赖脸的要跟着秦和宜了。

    乖巧的用藤蔓蹭蹭秦和宜,催促他快点儿滴血。

    秦和宜还在犹豫呢,童修羡慕得让他快点儿,“好羡慕啊,快啦快啦,花精开出的花肯定不一样,真想看看。”

    秦和宜彻底地点亮了情话技能,随时随地,信手拈来,发自内心,毫不做作,“运气都是你带给我的,不用羡慕,我的就是你的。”

    “说这些话干啥,还不快点啦。”童修佯装凶狠地推了推他的胳臂,表情却像是吃了蜜似的。

    秦和宜在藤蔓一颗尖锐的刺上划破了手指,指尖慢慢凝出一滴滚圆的血珠,仔细看血珠泛着淡淡的金色,而不是纯然的红色,这就是血脉觉醒之后的表征之一。巫族的血液并不是纯然的红色,血统纯正的巫族血液是金红色的,神圣而奇异。

    将血液滴入花蕊,整株爬藤玫瑰轻轻颤动了一下。心底涌起一阵玄而又玄的感觉,随后秦和宜的脑海中多出了个细嫩的声音,“好舒服,好舒服,蹭蹭,蹭蹭,好多蹭蹭。”

    秦和宜看了一眼藤蔓,藤蔓见他注意到自己激动地颤抖起花瓣,“嘻嘻,看我了,看我了。”

    藤蔓已经有普通人类十岁左右的智商,但鲜少与人类交流,在表达上还有许多欠缺,却直白的表达了对秦和宜的喜欢。

    收了爬藤玫瑰精,接下来就要处理狗仔了,先是让娇花用枝条从狗仔的内裤里头将sd卡掏出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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