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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12章 行动结束

    极品草根太子 作者:贼眉鼠眼

    轰然震天的枪炮声中,耿志军竟然呆了几秒钟:“……何谓‘人鞭’?”

    不待队员们回答,耿志军凝目望去,很快便明白“人鞭”的含义。

    只见被火光映红的夜色下,装甲车顶的那坨白花花的肉疯了似的用高射机枪狠狠扫射着,扫射必须扭动身子,于是白肉下面那根黑乎乎的不文之物也随着身子的摆动而甩来甩去。

    耿志军呆呆瞧了片刻,他也快疯了……“那坨肉……是叶欢?”

    “是啊,政委。”

    “他……他这,这太……”

    “连条小裤衩儿都不穿,有伤风化啊政委,回头您得让他写检查……”一名特战队员嘻嘻哈哈道。

    耿志军狠狠瞪他一眼,大声吼道:“你们都站这儿看戏吗?都给老子上!把洪巴的老窝端了!”

    说完耿志军当先一人便冲了出去,其余的战士嘻嘻一笑,跟着耿志军往前冲,耿志军一边跑一边朝各间农屋里涌出来的武装分子打了一梭子,然后动作娴熟的换上弹夹,继续点射了几个人,两梭子打完,耿志军也冲到了装甲车后面。

    “叶欢,你狗曰的还要不要脸?中[***]人的形象都让你丢光了!”耿志军一边开枪一边大声骂道。

    叶欢站在装甲车顶控制着高射机枪摇摆扫射,头也不回道:“政委,你没病吧?这会儿咱们在拼命,又不是相亲,要什么脸呀……”

    耿志军:“…………”

    二人说着话时,特战队员们已围了上来,借着装甲车厚重的钢板掩护,三三交替开始狙杀从睡梦中醒来惊慌跑出屋外的武装分子们。

    趁着混乱,两名头脑机灵的特战队员有样学样,钻进了另一辆空着的装甲车,两辆装甲车在村落间游走,车顶的高射机枪喷射出炽红的烈焰,不停向四周扫射,无数武装分子们端着枪刚冲出门口,便被迎面而来的高射机枪子弹打得支离破碎,鲜血伴随着惨叫,无数内脏脑浆混成一片,画面如同修罗地狱一般令人作呕。

    叶欢此时脑子已一片空白,手下的机枪子弹如狂风暴雨般倾泄而出,这个时候人命已不是命,而是一具具毫无意义的活动靶子,他们比猪狗比泥土还贱,眼看着一条条活生生的生命在他的枪下化为一滩红色稀泥般的血肉,叶欢的心中却一片平静。

    屠刀之下,证得菩提,说的便是眼前这幅场景了。

    冲天的烈火和凄厉的惨叫连成一片,从装甲车发动攻击到现在,短短五分钟,特战队员们已陆续到位,刚才断掉的计划重新链接起来,一切行动按原计划进展着。

    两辆装甲车缓缓朝洪巴的住所移动,高射机枪的有效射程是1000米以上,在这个范围内,武装分子的任何反抗都是徒劳,机枪的高爆子弹会将他们打得粉碎,就算有漏网之鱼冲过来,躲在装甲车后面的特战队员们也能很轻松将他们一枪爆头。

    这场仗前面很惊险,但到了这个时候,一切却是那么的轻松。

    “叶欢,枪头转位,对准洪巴的住所扫射,今晚一定要把那狗曰的干掉!”兴许是见了血兴奋,一贯温和的耿志军今晚已不知骂了多少句脏话了。

    “是!”叶欢没忘记今晚大伙儿就是冲着洪巴来的,这次的任务就是干掉他。

    机枪向右摆了30度,叶欢对准那所咖啡色的农屋,然后毫不留情的扣动了扳机。

    木屋瞬间便被高爆子弹撕成了碎片,一栋精美的房子在火光中很快摇摇欲坠。

    “停!装甲车把守屋前空地,其余的跟我进屋搜索,看看洪巴的下场,活要见人,死要见尸!”耿志军端着微冲率先冲进了咖啡色的木屋中。

    这是任务的必须程序,如果现场条件允许的话,特定的狙杀目标一定要真正亲眼确认死亡后才能撤退,如果没死就必须补枪,这跟武警枪决犯人的道理是一样,总之一定要目标死亡才算圆满完成任务。

    七条人影交替掩护着,小心翼翼的进了屋。

    没过多久,一个和叶欢一样赤身[***],身形非常高大的中年男子被特战队员们拎了出来,当然,他已经成了一具毫无知觉的尸体,刚才叶欢的那通无差别的疯狂扫射下,木屋里的活人已全部变成了死人。

    警戒外围的叶欢好奇的扭头看了一眼,接着眼睛徒然睁大:“这就是洪巴?明明是个老外呀……”

    眼前这具尸体脸部轮廓很深,眼窝深陷,鼻梁高耸,金发灰眼,典型的欧美男人。

    耿志军的脸色有些阴沉:“他确实是个老外,但他不是洪巴。”

    “他是谁?”

    “你听说过杜斯这个名字么?”

    “我只听过杜蕾斯……”

    “杜斯,现年三十五岁,美军海豹部队退役士兵,退役后加入某雇佣军,专攻丛林作战,后来受雇于缅甸猛古将军洪巴,为他训练山地军,八天前我们中埋伏,那几百号山地武装分子进退有据,攻守兼备,单兵素质超出普通的毒贩武装分子许多,他们便是杜斯按美军海豹部队的标准训练出来的。”

    “海豹部队也不见得怎样,几百人照样被咱们十几人打得晕头转向。”叶欢撇嘴,表情很不屑。

    耿志军看他一眼,淡淡道:“杜斯受雇于洪巴,训练洪巴手下的山地军才短短半年……”

    叶欢摸着鼻子不说话了。

    短短半年能把那群黑猴子训练成如此难缠的对手,不得不说,海豹部队确实有他牛逼的地方,假如再让杜斯训练个一两年,恐怕缅甸的丛林里会多出几百号连中国特种兵都会头疼的丛林杀手了。

    叶欢看着地上已是一具死尸的欧美男子,道:“他就是杜斯?”

    耿志军点头:“对,各国政斧和情报机构头疼不已的头号丛林杀手,没想到死在这里,死在今晚……”

    叶欢呆呆看了半晌,忽然笑了:“这家伙死前光着屁股,衣服都没穿,哇哈哈,真不要脸……”

    众人黑着脸打量叶欢,杜斯光着屁股,你不也一样?居然好意思说别人不要脸……“叶欢!”耿志军冷着脸大声道。

    “到!”

    “我命令你赶紧弄条裤衩穿上!……真不要脸!”

    ***************************************************************仔细搜索过后,特战队员又在屋子里抬出两具赤身[***]的女姓尸体,屋子里却再没有人了,耿志军有些泄气,看来洪巴没死,失踪了,闹出这么大动静还沉得住气,洪巴果然不是一般人物,能独霸缅甸猛古一方,确实有几分本事,这种本事尤其体现在大丈夫能伸能屈这一点上。

    “政委,洪巴找不到,现在是继续围剿武装分子,还是收队撤退?”

    耿志军看着处处废墟的村落,狠狠跺了跺脚,不甘心道:“装甲车开路,把村子全部犁一遍,只要碰到手执武器的人,立马开枪击毙!另外找两具喷火枪,把这片害人的罂粟花全烧了,所有已制成品的鸦片和海洛因全部销毁!”

    此时战斗已接近尾声,两辆装甲车上的高射机枪当然不可能杀完所有的武装分子,但领头的洪巴没出现,一众武装分子没人指挥,顿时慌了神,黑夜中辨不清虚实,只听见震天的爆炸声和同伙的惨叫声,武装分子们不知到底有多少正规军来围剿他们,于是惊慌失措之下,有的扔了武器便往山里钻,有的拎着枪没头苍蝇似的的乱撞,小小的村落被叶欢这十一人闹得鸡飞狗跳,没过多久,手执武器的人已基本肃清,只剩十几名武装分子仓惶朝南面跑去。

    看着那十几人惊慌的跑向南面的高射机枪,耿志军脸色一变:“叶欢,你没去守南面的机枪,怎么不把它炸了?”

    叶欢不慌不忙的嘿嘿一笑,还没说话,那十几名武装分子已控制住了南面的高射机枪,叽里咕噜叫骂着将枪口对准特战队员们,然后狠狠一扣扳机……只听得轰的一声巨响,机枪不但没有射出子弹,反而在武装分子面前爆炸了,十几人被炸散的零件和飞溅的弹片炸得满地打滚,眼见不活了。

    叶欢嘻嘻一笑,道:“这不就炸了吗?”

    耿志军吃惊道:“你在机枪上动了什么手脚?”

    “没什么,弄了点石子泥土,把枪膛堵了,那帮家伙智商太低,开枪前也不检查检查,结果炸膛了……”

    耿志军笑骂道:“难怪别人都叫你麻子,真他妈坑人……”

    ……………………趁着在村子搜索残敌的当口,耿志军解释了为什么行动前迟迟不发信号的原因。

    原来西面的高射机枪坑道旁竟然还有一个隐藏着的碉堡,害得负责西面任务的苍狼差点提前暴露,碉堡的门都是钢筋混凝土所制,根本无法强行突破,苍狼又怕打草惊蛇,一直僵持在碉堡外等待机会,这一等就是半个多小时,直到叶欢和豺狼偷了装甲车,闹出了巨大的动静,苍狼才趁着碉堡里的武装分子出来查看情况时一刀一个抹了他们的脖子。

    这是一场很奇怪的战斗。

    原本处于指挥位置上的耿志军其实并没有发挥多少指挥能力,战斗的节奏却一直让叶欢这个新兵蛋子把持着,由他发起,然后打破僵局,最后夺得装甲车,用重型武器压制住敌人,有效的实施了歼灭……整个小队十一个人,不知不觉甚至是糊里糊涂的让他牵着跑,一直到战斗结束众人才回过味儿来,一帮老兵油子怎么让一个新兵蛋子指挥了?

    新兵蛋子这会儿其实挺害怕,尽管战机抓得很准确,可毕竟没听指挥,没有待在政委指定的战斗位置上,反而无组织无纪律的擅自行动,立功是别想了,只求回去别把自己关小黑屋里。

    耿志军斜着眼瞟他,似笑非笑道:“这会儿害怕了?心虚了?刚才你光着屁股不是打得挺欢快的吗?”

    叶欢咧着嘴陪笑:“为革命光屁股,光荣!”

    “这次行动算你误打误撞碰对了,回去后我上报军区给你请功,但是……”耿志军顿了顿,道:“你离开任务岗位擅自行动也是事实,回去给我写一份深刻的检查,当着全队所有人的面念出来,还有,光着屁股打枪,有损我们中[***]人形象,回去自觉点儿去小黑屋里蹲两天。”

    有赏有罚,耿志军处理得干脆利落。

    叶欢啪地立正敬礼:“是!”

    两腿一并,腿间虎头虎脑的二弟也频频点头,上下摇晃。

    耿志军叹了口气:“稍息吧,赶紧弄条裤衩儿穿上,我真怕再看下去会忍不住把你那根家伙割了……还有,有空去医院动动手术,包皮男!”

    ……………………装甲车在村落间巡梭,不时响起几道零星的枪声,残余的敌人渐渐被肃清。

    其实这更像一场大屠杀,然而这种屠杀却是正义的,不杀他们,世界上因他们而家破人亡的人更多。

    世上最该杀的有三种人,政客,毒贩和军火商。

    因为这三种人的利益是建筑在数以亿计的无辜生命之上的,有的人干了一辈子亏心事却仍能寿终正寝,有的人则遭到了报应。

    今晚便是这帮毒贩们的报应。

    肃敌行动很顺利,毒贩头子洪巴不知所踪,手下的人也没了斗志,叶欢他们搜索村落时基本没遇到什么像样的抵抗,武装分子们死的死,逃的逃,村落里便只剩下了一群为毒贩种植罂粟的山民。

    这些山民有的被毒贩雇佣,有的被胁迫,丛林里不与外界文明相通,这些山民实际上是一群民智未开的愚昧农夫。

    特种兵不是刽子手,自然不会向这些普通山民开枪,耿志军看了看表,嘴角露出了释然的笑容。

    “算洪巴命大,让他跑了,不过咱们今晚端了他的老窝,击毙了他那么多手下,没个三年五载恢复不了元气,兄弟们,行动结束了,我们回家!”

    众人顿时笑开了,眼中露出向往和渴望。

    折腾了大半个月,是该回家了。

    众人笑闹时,山民的人群中一个十来岁的小男孩赤着上身,朝耿志军慢慢走来,神情有些怯怯,脸上却露出比阳光更灿烂的笑容……

    (未完待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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